因“文质彬彬”而“尽善尽美”

2017-08-22 21:53秦元元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4期

秦元元

摘 要:中国古代文论以儒家文论为基石在历史的长河中,秉承中华文明自古以来将人的性情构置于天地之间寻求自身价值的传统不断绵延发展、丰富,回归文学之初、取法儒家文论、探求文学思想是体验文学精神、把握古典文论、实践文学思想的必经之路。本文力图从儒家孔子“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两个范畴出发,审视文学思想产生之初对于文学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的理论基础以及对于后世的影响。“文质彬彬”可视作方法論,而“尽善尽美”可视作批评论,二者联系密切并且对于中国古代文论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文质彬彬;尽善尽美;文质并重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4-0-03

卡西尔在《人论》中指出“人的突出特征,人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的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正是这种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分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周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1]这表明了文学与人的劳作密不可分,从马克思主义劳动说出发而生的文学起源于劳动的观点也一直被我们所认同,但文学作为人类的精神活动,作为一种用观念去创造观念的精神活动,与“劳作”还是有很大区别,它是人在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一种精神体验活动。同时,文学在社会土壤中萌生,在历代不同的社会气候中发育、成长,因此,文学必然根植于社会历史,而我们中国文学思想也因此始终保持着自身独有的气质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传承、发展、创新。四时行,万物生,随着时间的逝去,文艺思想的载体是留存的文字,然而《周易》中“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的言说把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问题早已摆在我们面前,从儒家只言片语的文学观念出发以求梳理关于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问题的脉络,最能够窥探出这个问题的本来面貌,以期对古典文论的方位性把握有所裨益。

《论语雍也》一章记载“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2]孔子辨证直接地表明了文与质的关系,虽然在此是描述君子为人修身之标准,但也本着孔子教导举一反三、闻一知十的精神,我们当然可以借此探究文学的“文”和“质”的关系,即文学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孔子在为人修身以为君子层面是重质重文,《论语颜渊》一章也有对于质和文的进一步阐述——“文犹质也,质犹文也”[3]。不仅如此,孔子也明确评价了对于乐的标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4]“文质彬彬”、“尽善尽美”可以看作是孔子对于文学内容和形式关系的两个范畴——“文质彬彬”是创作基本要求,可视作方法论,“尽善尽美”是审美标准,可归属批评论。

一、文质并重观的理论渊源

“凡是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黑格尔如是说,儒家奠基于孔子,而孔子所持文质并重的观点必然是有其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说文为“错画也,象交文”,这是文的本义,是指由线条交错而形成的一种带有修饰性的形式,后来引申为色彩的交错——“五色成文”,再进一步发展为“物相杂,故曰文。”即任何形式只要具有某种错画性或者修饰性,均可称之为文,不仅仅自然事物有文,社会事物亦有文:政治礼仪、典章制度、文化艺术,均可称之为文,人的服饰、语言、行为、动作,亦可为文,这与孔子“文质彬彬”君子论之文义相合。这种广泛意义上的文很大程度上与“美”这个概念是相近的,指事物的一种美的形式,用文的外部形式给人以美的感受。对此,“体大而虑周”的文论巨著《文心雕龙》中对于文的这一宽泛含义也有详细体现——“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5]后来,文的含义扩展为文化、博学、学术等,比如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6]。战国中期以后,文的概念逐渐扩展为文字、文章,即后来章太炎先生所述的意义——“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7]也亦如刘勰“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8]中的含义所指。纵观文的本义以及各种衍生义,文的内涵一开始就带有形式的色彩,这样的状况间接隐性地影响了儒家思想,并且为文学思想之文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我国出现最早的文学样式是诗歌,《诗经》被视为出现最早的诗歌总集,文学思想的萌芽必定是关于诗歌的观点,“诗言志”作为一个早期文艺思想提出是在《左传》记载的“诗以言志”,这一理论的提出铸就了与西方文论的迥异之处,在文学中以人为中心,将人置于天地之间,把文学视作与人一样的生气充盈、活力弥漫,乃至是血肉完整的生命实体。关于志的内容,先秦时期人们对此的理解是偏于狭隘的,主要指与政教相联系的人生态度与理想抱负,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学思想的逐步成熟完善,“志”的内容也发生了改变,人的思想、意愿、感情的一般意义开始体现于“志”,而其实质是把文学看作是人的心灵的表现,这样的观点与西方文论“摹仿论”与“再现说”截然不同,彰显了人在文学活动中的作用。诗言志的理论观点也表明在文学理论起源之初,古人是看重“质”的,作为文学样式之一的诗歌是表达“质”的“文”而已,但这并不能说明古人重质轻文。在文字创始之初,象形字作为一种造字形式几乎就是一种图画文字,集中体现了我们祖先用符号模仿物象的思想,这一点与西方文论中的“摹仿说”有相似之处。仓颉造字是依象化形,《周易》中八卦的创造也是用符号模仿自然事物的结果,而与文学理论相关的是其中的言有物以及言有序的说法,这是对于文学内容和形式要求的最早的论述,“言有物”指文学创作要有充实的内容,而“言有序”要求文学创作要具备能正确表达内容的精炼的语言形式。此外,《左传》中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等等,这都表明,古人对于文学的早期态度是重质重文的,直接影响了儒家关于内容与形式问题的文质并重观。

二、文与质——文学与人学,善与美——心学与美学

文学是人学、心学、美学,这样的说法毋庸置疑,为什么会出现多样不一但又都正确的观点呢?我们很容易鉴别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但很难给文学下一个准确无误而又单一的定义,这与文学是人的精神活动是密切关联的,与文学的“文”与“质”相互融合、尽善尽美的表达是息息相关的,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浩然之气”、“文以气为主”等主观性观点的原因,无以言表却辞约旨丰、意味无穷。

孔子对于文和质的阐述融合在其为人真修实践体验之中,“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9]以义为质,以礼、逊、信为文,君子人格最高境界矣。“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10]以仁义为核心,以礼乐为形式,仁德为质,礼乐为文,即所谓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11]的文质并重观, 还有“辞达而已矣”[12]、”“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3]的论述,可见,在儒家思想中孔子十分重视文学的内容,更是针对社会现状——礼乐流于形式化表现出强烈不满,故发出“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14]的感慨,表示礼玉帛和钟鼓仅仅是礼乐的文饰,轻内容重形式不可行。当然,这仅仅是孔子针对时弊而语,并不是轻形式,否则就不会有“尔爱其羊,我爱其礼”[15]以及“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成人矣”[16]的论断,要成就一个完备之人,礼乐的文饰是必不可少的,更有《左传》中有言之不文,行而不远的记载,正有如钱穆先生在解读论语时所说——“由洒扫应对而上达天道,本末一以贯之”[17],文与质,文学与为人之学——人学,本就理出同源,自当由我们后来人抱一颗敬畏之心在圣人的光芒下结合自身实践细细体味。

历代的文学经典之所以会跨越时空限制润渍人心,广为传承,奉为上品,是因为它们所表达的是我们人类共同所要彰显的真、善、美的精神,它们能够在人们心灵深处留下不一样的花纹,引起情感共鸣,这种共鸣是以个体为基础形成的群体性的,这样的状况与“文质并重”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尽善尽美”相匹配。

我们将四个范畴——文、质、善、美,两种观点——文质并重、尽善尽美统一到文学这一活动当中,我们会发现善与质相对应,美与文相对应,善是对于内容的要求,美是对于形式的要求,尽善尽美是对于文质并重的最高审美规范。美与善二字不同,一为对形式的要求,一为对内容的规范。如果说文质并重是儒家思想对于文艺观的基本观点,那么尽善尽美就是对于文质并重这一文艺观要达到的审美理想的具体规定,虽然这种规定是精神层次的,不可斗量。

孔子对于善多有阐释,当然善的意义非常多,而在尽善尽美这一观点当中,善主要是针对价值取向而言的。“儒学在其衍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价值体系,它以善的追求为轴心,并具体展开于天人、群己、义利、理欲、经权以及必然与自由等基本的价值关系,其逻辑的终点则是真善美统一的理想之境。”[18]孔子作为儒家圣人,对于善主要是从个体性出发追寻理想的人格境界——以仁为核心的内在要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优良品格,外化为道德实践过程,修已安人。尽善尽美之美与善不同,如果说善是在内容上的价值追求,那么美则是在直观层面在形式上给人以精神和情感愉悦之感。

文质并重作为儒家的传统思想,在孔子那集中表现在为人之道与文艺思想两个方面——人学与文学,并且被后人沿袭传承发展。而“尽善尽美”既是孔子对于乐的最高理想追寻,也是当时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状况下对于文学要达到完善的内容与完美的形式相统一最高的审美标准,从这一层面上讲文学即是心学也是美学。

三、衔华佩实、传承可征

“文质并重”、“尽善尽美”作为儒家孔子的文艺观对于后世的文学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要求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基本理论在中国文论的发展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同是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反对“辞辩而无统”,把文章“匿而采”看作乱世之征,由此可见,荀子不仅承袭了孔子关于文学内容和形式问题文质并重的观点,并且有了新的阐述。后来,“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情欲信,辞欲巧”等论述皆沿袭于此,指出了文学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并且将此提升到文论很重要的一方面。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更是明确指出“然则圣人之雅丽,固衔华佩实者也”[19],文质并重在刘勰笔下转化为衔华佩实,文质并重的实质并未改变, 从而以“衔华佩实”的说法统一提供给我们写作借鉴和师法的原则,在刘勰笔下,衔华佩实是圣人文章突出的优点,也是征圣关键所在,是刘勰论文叙笔的一条基本原则,当然刘勰并不是毫无依据的提出这个观点,他列举《周易》和《尚书》等文献经典说明质文关系——“《易》称‘辨物正言,断辞则备”、“《书》云‘辞尚体要,不唯好异”为圣人文章“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与精义并用”[20]作理论观点支撑,说明圣人文章因“衔华佩实”文质并重而具有可征性。简言之,作品之所以被奉为征圣之作,皆因文质并重而达尽善尽美,所以,尽善尽美是文学评价的最高审美理想,或者说是最高审美准则,文质并重与尽善尽美是密切相关的,一个关乎创作原则,一个关乎评价标准。不仅仅如此,刘勰在《情采》又言:“夫能设模以位理,拟地以置心,心定而后结音,理正而后摛藻,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乃可谓雕琢其章,彬彬君子矣。”[21]以质为根本,以文为外饰,质地的品相得以提升,文采的修饰有所依附,二者相得益彰,这也是刘勰在文质并重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体验总结出的文质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对于衔华佩实最好的阐释。

儒家的文质并重观贯穿于中国文论发展史并不断提醒我们文学因“文质彬彬”而“尽善尽美”,因衔华佩实而留存千古,为我们文学实践提供了创作方法论和批评鉴赏观,我们也应该重视文学内容与形式关系这一源流久远的问题,结合现在文学思想现有社会历史环境现状,坚持文质并重的儒家传统思想的前提下,使其作为一种一以贯之的基础性理论浸润在中国文脉之中,通过我们的传承历久弥新,最终使因中国文学师古而不乏创新,因不忘优秀传统而繁花似锦渗透出独具魅力的儒雅之美!

注释:

[1]【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

[2]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43页。

[3]同上,第290页。

[4]同上,第74页。

[5]戚良德辑校,刘勰著,《文心雕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6]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6页。

[7]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章太炎学术史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社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8]戚良德辑校,刘勰著:《文心雕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

[9]钱穆,《论语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381页。

[10]同上,第4页。

[11]同上,第158页。

[12]同上,第395页。

[13]同上,第48页。

[14]同上,第423页。

[15]同上,第65页。

[16]同上,第336页。

[17]同上,第25页。

[18]杨国荣,《善的历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5頁。

[19]戚良德辑校,刘勰著:《文心雕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0页。

[20]同上,第9页。

[21]同上,第194页。

参考文献:

[1]【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2]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

[3]戚良德辑校,刘勰著:《文心雕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4]杨国荣:《善的历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