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我国大、中城市郊区和城镇周边迅速形成了一些集中村改居社区。集中村改居社区,存在许多单靠政府或者社区组织无法实现良好治理的困境。进一步优化集中村改居社区治理,应实现政府和社区组织的合作共治,顺利实现集中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过渡,全面提高集中村改居社区的治理能力,促进新型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村改居”社区 政社合作 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7)04-0097-04
[基金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云南村改社区自治组织研究”(2011z122)。
[作者简介] 陈惠敏(1966 — ),女,云南曲靖人,曲靖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社区组织。
深入研究政府和社区组织共同治理集中“村改居”社区的路径,有利于充分调动政府和社区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自在社区治理中的优势,突破治理困境,实现“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过渡,最终实现社区自治。因而选择政社合作共治,是实现集中“村改居”社区治理目标的最优路径。
一、“村改居”社区协同治理内涵
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70 年代的西方国家,主要研究国家和地方公共事务管理中治理主体协同参与合作的问题。“治理”是指各利益主体共同管理国家和地方公共事务的总和,是在系统内部各治理主体分工的基础上,强调利益主体共同性、合作性,从而实现对社会治理的目标。
协同治理是指系统内外治理主体为了实现共同的治理目标,在分工治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治理主体的优势,优化配置治理资源,实现治理绩效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