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7-08-23 07:04陈水根
新农村 2017年17期
关键词:承包地农村土地全县

陈水根

本文主要以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改善和推动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

农村土地确权就是确定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和经营的归属问题,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土地的归属权,明确国家、集体、个人在土地问题上的相互关系,土地确权工作,不仅是保障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广大农民最为关注和关心的。目前在土地归属问题不明确的情况下,农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了损害,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剧了城乡居民的贫富差距,如果土地权利得到明确,农民就合法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还可以激活农村集体经济,极大的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 农村土地确权现状

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按照省、市工作计划和部署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2015年先行开展两个试点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全县全面铺开。2017年底要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截止至2017年5月30日,全县已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村111个,939个村民小组,应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面积16.67万亩。其中:全县已完成权属调查、审核公示的村109个、占全县111个村的98.2%;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村92个,占全县总村数的82.3%,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任务的95%以上,年底前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并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2 农村土地确权存在问题

2.1 农村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认识不足。目前,全县还有20个村民小组没有开展权属调查,主要原因是这部分村民小组自行约定承包地3-5年调整一次,村民顾虑是认为确权后不能再调整,所以不愿意确权到户。大多数村民对自家承包的耕地往往只关注政府能够发放多少补贴或者征占耕地后的补偿标准和额度,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真正意义了解认识不足,导致大多数农民群众没有足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不能够支持政府部门的土地确权行为,有时还会存在很大的抵触情绪,极大影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下步的农村土地的规模流转。

2.2 土地确权调查摸底工作进展缓慢。农村土地确权调查摸底工作安排布置后,许多乡(镇)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村民全家外出务工,无法到实地指界确认签字,无法核对家庭成员信息,部分村组干部对确权工作积极性不高、配合程度不强等情况,作业单位不能顺利开展权属调查,直接影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展。

2.3 土地权属争议纠纷问题。一是部分村民户与户之间的承包地四至不清楚;二是部分闽南籍移民回原籍后将承包地转让给本地村民耕种,确权工作开始后又回来要承包地的爭议问题;三是个别村组农户对确权核定的面积与失地农户核定面积存有异议,农户担心确权后,不能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不肯签字确认。以上情况的出现导致确权过程中出现村民纠纷发生,使得土地确权工作难以开展。

3 农村土地确权对策分析

3.1 营造氛围,强化措施落实。首先,充分发动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成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做到每项决议都经农民群众签字确认。要充分发挥好村组干部的主体作用,注重组织公道正派、有威信、有经验的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调解纷争的积极作用;其次,强化措施抓落实。建立县领导挂钩、部门配合、乡(镇)负总责的工作机制;第三建立督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的对确权工作进行督查;第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从而督促工作的进展;第五将这项工作列入县对乡(镇)的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推进人员到位、协调到位、督查到位、考绩到位,一抓到底,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工作力度,组织干部包村包组,下大力气集中攻坚,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3.2 坚持质量为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长久大计。要把保证质量作为确权工作重中之重,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遵循准备工作、权属调查、纠纷调处、审核公示、完善合同、建立健全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登记簿、颁发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图形、簿证记载的面积、坐落、界址与实地相符,确保承包合同、登记簿、证书记载的确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一致,符合标准规范、得到农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把握好现场指界、审核公示、签字确认等关键节点,留存有关视频、照片等证明材料, 杜绝假公示、假签字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减少必要的实地指界、测量等环节,防止简单以图定界、以面积定界。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

3.3 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确权过程中,要做好土地确权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司法、调解的作用,用好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力量,消除农户疑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建立以群众自主协商和基层组织协调为主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每个村选出3名德高望重、办事公道、情况熟悉的群众组成纠纷调解小组,矛盾纠纷由纠纷调解小组拿出来摆一摆,大家评评理,也许矛盾就解决了。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组、较大矛盾不出乡镇,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作者单位:清流县农业局经管站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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