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的本质,可以说人本性、主体性、实践性和历史性是文化的主要特性。理解和把握这些特性,可以成为我们文化自觉的起点,并为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原则和尺度。
按照文化的人本性和主体性,我们一方面必须理解尊重世界上多元主体的文化权利和责任;另一方面必须增强自己的主體意识,自觉地担当起对自己文化的权利和责任。
实践性和历史性是文化建设的切实根基。“实践性”是说,文化是由人“活”出来的,靠人“做”出来的,不是单凭“想”和“说”就能造就的。任何文化体系的形成和改变,都以其主体的生存发展实践为根基,贵在心口如一、言行一致地坚守、探索和创造。“历史性”是说,一种文化的形成和演变,归根到底是其主体实践过程不断自我凝聚、升华、积累的产物。社会发展史上的遗传和变异、继承和改造、经验和教训,多以“凝聚态”或“沉淀物”的方式保存于它的文化之中。所以“传统”往往最能显示文化的连续性和变动性。
人本性、主体性、实践性、历史性等是构成文化之“魂”的主要因素和特征。看一种文化的强弱兴衰,或考察一个文化体系的生命力,首先要看它这些“魂”的要素是否端正、充实、到位。例如:它是否真正保持了以人为本?以什么人为本,这些人是否是实践的主体,是否属于人民大众?它是否深深地扎根于主体的历史和实践,从而有足够的资源和底蕴?这种文化在“显”和“潜”的层面之间,是否保持一以贯之、相得益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