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胜
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政府监管
基于社会经济的历史发展规律,大多数国家都承认,相比而言,市场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理想的市场是基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的充分竞争市场。然而,虽然人们希望通过充分竞争来让市场公平而有效地发挥功效,但现实并非总是如此。一方面,市场主体滥用自由的市场失灵情形,有的(如过度竞争、投机性操纵市场)导致市场的无序和混乱,有的(如信息不对称、垄断)阻碍市场的充分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有的(如内部成本外部化、非标准化)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经济只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社会有序状态的维护还需要与市场并不完全一致乃至存在一定冲突的其他价值,如稀有重要生活性产品的公平分配、意外利润、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都不是市场及其主体主动考虑并能夠有效解决的事项;特别是,市场及其主体总体上缺乏对国家安全事项的考量,而这在国际社会由政治国家组成的人类发展阶段至关重要。因此,每个国家(政府)都负有对本国市场运行进行管理的天然职责。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高度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权利,对市场的管理多用“监管”(regulate)一词,让市场充分发挥其积极的资源配置作用。而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认为自己的万能的,多用“控制”(control)一词,基本上是政府通过计划直接配置资源。对于仍然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来说,认识监管与控制的区别,掌握并运用市场监管的原则,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