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袁祥境

米兰达规则的产生与英美法系对抗式诉讼模式紧密关联。在英美法系国家,检察官代表政府起诉嫌疑人,试图对嫌疑人施以刑罚,但其在庭审中的地位与嫌疑人和辩护人是平等的
中国留学生章莹颖被绑架案仍牵动着无数华人同胞的心。根据FBI调取的监控录像,章莹颖在坐上嫌疑人本伦特·克里斯滕森的黑色车后失联。FBI虽于6月29日就已监听到他承认绑架章莹颖的事实,并找到了涉事的黑色车辆,但章莹颖依旧下落不明。当地时间7月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本伦特·克里斯滕森首次出庭受审,很多关心章莹颖的人松了口气,因为章莹颖现在身在哪里,是否活着,有没有危险,这一切都可以直接从嫌疑人口中获知。
然而事态比人们想象中的糟糕得多。在7月20日的法庭提审上,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仅回答了法官的程序性发问,其律师表示拒绝认罪。克里斯滕森为何沉默?有什么办法让他开口?可以先释放,再暗中监视他以便发现章莹颖的下落吗?如果章莹颖就此人间消失或者最终被发现死亡,而嫌疑人就这样一直沉默下去,法律又会如何裁判?一系列的疑问仍困扰着大洋彼岸的同胞。
这项美国式权利让他“合法沉默”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毕竟只要看过英美影视剧甚至是香港肥皂剧的人,都应该听过这句话。它绝不是一句简单的电视剧台词,其背后是强大的宪法支撑——美国1791年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自己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