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兴才+曹贻功+刘兴军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着力构建维权、预防、帮教三项工作机制,做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程化,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元化,帮扶未成年犯罪人社会化,切实为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效果良好。
一是立足司法办案,构建全流程维权机制。建立专业化办案制度,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业务素质高、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心理生理特點的女干警专人办理、分案起诉,使案件办理更加专业化。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制度,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实施侦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法情形,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建立“四必查四必清”制度,对每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要调查犯罪原因、家庭环境和性格特点、本人一贯表现、破案经过及思想变化,对于年龄、自首等能够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重点审查,不留一丝疑点。建立拟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明确拟不起诉标准和听证流程,通过公开听证,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庭、学校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消除疑虑,化解矛盾。建立必要第三人参与诉讼制度。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作为必要参诉第三人,赋予其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确保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因法定代理人的原因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