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2017-08-26 08:27贾振卜
经济师 2017年6期

贾振卜

摘 要:文章通过分析探讨,认为面对PPP巨大的市场前景,建筑企业应该及时转入PPP模式,获得高于单一施工的利润;同时,控制好参与PPP项目的风险以及风险应对策略,以期能对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有所借鉴。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 PPP 风险 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6-245-02

一、引言

PPP直译为公私合作,在我国一般翻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2013年以来,地方政府相继上报本地的示范及试点项目。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投资驱动的双重引导下,预计未来PPP将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以项目数、金额数均为全国第一的贵州省为例,PPP入库项目1793个,项目金额约1.6万亿元。近两三年,贵州基建投资持续高速增长,2016年GDP 为10%,经济增速进入全国前三。在此示范效应下,笔者所在的山西省于2016年也明确要求“重点新建项目优先考虑采取PPP模式”。当投资市场全部转入PPP模式时,传统建筑企业又该何去何从?

二、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是产业链整合大趋势

产业经济学认为,产业链整合就是把零散的产业中的各种资源、要素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和组合在一起,使产业结构达到最优化。全产业链是一种提升经营效率,减少交易成本和风险,使企业更有竞争力的模式。施工企业利润率一直较低,而参与PPP,实现投资-设计-施工一体化,则可获得工程设计施工利润、项目管理收益、投资收益等几部分收益,其利润率远远高于单一施工(3%)的利润。建筑企业如果自己有融资能力,按照政府政策引导积极参与PPP项目,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率。成功的案例是法国万喜,万喜将建筑、公路、特许经营和能源作为骨干业务,其中,特许经营的利润超过其他三个业务的总和,利润率超过建筑业务利润率的5倍。

如果政府对于PPP项目允许联合体中标,则风险更小而利润更大。例如,假设项目整体投资50亿元,自有资金出资20%作为股权性资金(10亿元),其余为项目公司配套贷款融资。股权性资金可以由具有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建筑企业与跟投的财务投资者共同提供,财务投资者可能包括基础设施投资类上市公司、基础设施类股权投资基金、银行理财资金、保险资金等。假设其他投资者占比为70%,则建筑企业投入为10亿元的30%即3亿元。项目由建筑企业来完成,建筑企业可以从PPP项目建设中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核心材料采购、技术服务等方面能够获利10%即5亿元。这样,建筑企业就可以实现投入3亿元获得5亿元回报,建筑企业不仅能在项目完工就收回全部自有资金投资,而且获利丰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国家创新投融资体制,着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背景下,PPP已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承担起了促进体制机制变革,提升执政党能力的使命,推广PPP,已不仅是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的升级,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变革也在同步推进,今后在基础建设、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的项目将以PPP模式为主。

在国家去产能、房地产市场下行以及PPP如日中天的情况下,建筑业持续发展模式、盈利模式已难以为继,此时的建筑业如果还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固守施工領域,极可能沦为二级专业承包商,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且新兴市场门槛会逐步抬高,不及时介入必然会错失良机。

三、转型PPP应注意的风险点及应对策略

面对巨大的市场前景,建筑企业应该转入PPP模式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也存在一些风险。

1.融资风险及应对策略。PPP项目一般多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的特点,建筑企业由过去单一施工企业转入PPP,遇到的第一个考验就是融资能力。

一是项目中标后在融资环节,由于企业所策划的融资结构不合理、金融市场不健全、融资的可及性等因素引起融资困难,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融资,按照相关规定,则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引发项目风险。PPP项目只有在进入运营阶段才会产生正向现金流(收入),项目前期投资和成本回收期较长,获得盈亏平衡点往往在正式运营多年以后,对于使用者付费项目来讲,在没有收入或收入不能覆盖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增强融资能力,保持稳定的资金链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要重视融资工作,在签订项目合同后,要认真分析项目资金需求和自身的融资能力,正确识别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根据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性质和大小,进行融资方案策划,要合理确定融资结构,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尽力降低融资成本,积极防范融资风险。

目前常见的融资渠道有银行直接贷款、债券、产业基金、股份投资、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等。不论上述何种方式,都必须想办法降低企业负债率才好融资。由于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一种方法是减少负债总额,做表外融资。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可以实现表外融资,可以加大财务杠杆作用,提高权益资本利润率。同时为增加融资方式开辟融资渠道,特别是在表内负债方式有限、渠道不通过时,通过表外融资可实现融资目的。还有一种是在负债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扩大资产总额是PPP项目投资方融资的关键,解决的办法就是资产的重新估值。由于通货膨胀率的存在,PPP项目在修建时的成本和当期价值来比肯定有大幅增值。如果能够将资产重新估值,资产溢价会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通过买卖、作价投资等手段想办法触发已有的资产和不断收购的资产重新估值,实现资产负债表的平衡。

资产证券化是近期政府在为PPP项目融资积极推广的方式之一。2016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3月8日,首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获得受理,10日,有四个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获准发行,资产证券化正式落地,成为国内PPP项目融资发展的里程碑。资产证券化可以缩短投资周期,加快资金流转,为国有企业盘活存量从而有资金投资新项目、新领域。企业可以重点考虑产品票面利率、综合考虑担保费等结构化成本、中介机构费用(券商、律师、评级、会计师)等其它费用确定是否选择是否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

2.土地取得风险及应对策略。目前来说,将土地与城市建设挂钩,轨道交通和沿线土地开发挂钩,用土地资源补偿相关配套设施,城市建设或轨道交通带来的土地增值效应外溢,外溢的增值容许轨道交通公司收回一部分投资,如此将可形成良性循环。对于需要政府补贴的PPP项目,土地就成为地方政府的黄金筹码。

但是,土地的取得在目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根据《物权法》以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土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难以保证PPP项目投资人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一定能获得项目用地,而且招拍挂制度会使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成本增加。2016年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国土资厅发〔2016〕38号),明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时,相关用地需要有偿使用的,可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和用地者的环节合并实施。这一通知为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松了绑,但通知在效力层级低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这一部门规章,土地取得方式还需要修改法律来进一步确认。土地所有权获得困难,土地获得成本或时间超出预期,使用项目成本增加或项目延期也是土地取得的风险。而且土地财政是否能够持续,在全面紧缩的经济环境中,PPP项目取得土地后是否还有利可图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对于这一风险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只能对获得土地手续进行跟踪,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尽量简化手续,取得的土地做好综合管理开发,提升土地价值。

3.PPP项目政府违约风险及应对策略。PPP合同中体现的是政府与投资人的关系,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出现,就出现了政府、投资人和公众三方面的利益。

当由于经济的发展发生PPP项目亏损期缩短的情况时,公众会由于社会资本提前收回成本而从公益的角度要求提前结束特许经营。或者由于环境发展的需要对特许经营事项再次引入竞争者而对原PPP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进行违约,造成PPP项目毁约情况也屡见不鲜。前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为立项而采用数据编制可研报告的现象,特许经营项目面临着政府信用、特许条件变更、前期可研条件发生变化等等项目失败的风险,必须做好项目的风险防控。

应对方法一般是将PPP项目的谈判期做好约定,对无法满足唯一性要求的补偿、提前回购补偿和超额盈利的分配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提前约定,并首选仲裁作为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

4.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道德风险及应对策略。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考虑,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资产是属于国家的、配套借款是银行的,投资PPP项目却可以在当期获得收益,实现公司发展,国企领导人和政府官员个人也可以获得政绩,PPP项目投资时间长、出现问题往往在数年或数十年之后,出现问题不好追责。而PPP项目出现资金链问题破产或重整之际,由于购买可以使资产价格重新估值,重估之后,净资产也许会由负变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國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对于国有企业投资失败的责任追究制度中,更多的是审查投资过程中形式是否完整,而处罚措施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追责相对较轻。所以,对于国企特别是国企领导人来说,投资的风险要小于不投资的风险,从而使国企在参与PPP项目中把关不严。

低效率的PPP项目最终会造成国家信用的破产,因此必须对国有企业PPP项目投资的风险进行控制,抑制国企的投资冲动。一种好的方式是在即将出台的PPP法律中对国有资本投资进行限制,设定比民营资本更苛刻的条件或加强责任追究抑制投资冲动,以降低风险的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从经济学的交度来说,国有建筑企业必须及时转型,积极参与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综合评估PPP项目所带来的风险,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有助于国有建筑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雄.对PPP模式如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思考[J].农村金融研究,2015(10)

[2] 杨荣.银行参与PPP项目已成大势[J].银行家,2015(7)

(作者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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