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抓早抓小预警机制的思考

2017-08-30 04:50郑美兰
卷宗 2017年16期
关键词:预警机制反腐败

郑美兰

摘 要:“抓早抓小”是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置”的重要课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如何才能有效贯彻中央反腐败最新精神,把抓早抓小的反腐新要求落到实处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关键词:反腐败;“抓早抓小”;预警机制

1 目前基层单位抓早抓小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早发现不容易。党员干部想不想腐败取决于个人的思想和意志,取决于生活中的大环境。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在合适的环境中思想就容易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是渐进式的且具有极大的掩盖性、欺骗性和隐蔽性,很不容易发现。一但发现已进入“发病期”。主要原因有:一是信息收集被动。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信访反映,监督检查、案件调查,一但发现已成事实。二事不关己心理作崇,早发现问题的莫过于家庭成员、同事、服务对象和群众。家庭成员相互包庇,不可能主动反映;同事不愿得罪人,懒得管也觉得没有义务管;服务对象不敢得罪人;群众则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会主动举报,因此早发现不容易。

(二)思想认识有偏差,有抵触教育提醒、忽视作风小节等思想:目前基层央行党组织和干部职工中程度不同的存在对抓早抓小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党组织注重干部业务能力,对干部身上存在的小事小节问题关注不够,认为只要不违法违纪就不必小题大做。管理者或多或少的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对轻微问题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习以为常,忽略不问。有些干部认为纪委的提醒谈话是对自己不信任,有抵触反感情绪;有些干部则认为吃点喝点、享受一点职务便利、工作散漫一点都是小节,无需小题大作。这些错误认识和想法,给纪检部门开展工作造成被动和压力。

(三)执行上无从着手:对“早”和“小”的范围区分界定比较抽象笼统,缺乏明晰的、可操作的具体规定,不知道该抓什么、怎么去抓,找不到抓早抓小的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只是提提要求,导致抓早抓小工作泛化、虚化。

(四)后期跟进不力。对发现有“早”、“小”问题的干部,多采取告诫谈话、责令其整改等措施,但往往是一谈了之,后期的持续跟进和连续监督不力,影响“戒”“改”之实效。

(五)基层普遍存在人手不足和年龄老化问题,没有专职监察岗位人员,兼职人员一人多岗现象普遍,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状况。

2 构建抓早抓小预警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立足“六早”,提前防范阻截

“抓早”就是不养痈遗患,不姑息迁就,对腐败现象露头就打、抑制萌芽,防微杜渐。

1、早发现,多渠道及时揭露小微问题。一是通过信访举报、检查考核、监察审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座谈走访、述职述廉、个别谈话等途径发现蛛丝马迹,对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问题。二是针对廉政建设薄弱部位、腐败案件多发易发领域环节、群众有反映的事项等,开展专项监察审计,主动出击,收集线索。三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纵深、扫描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小病灶”、微问题,督促及早纠正整改。

早提醒,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密切关注干部动态,发现违规违纪倾向苗头,扯扯袖子,拎拎耳朵,避免其继续走向违纪违法道路。一是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发挥警示告诫作用。二是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问责追究,以儆效尤。三是抓住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重要节假日、婚丧嫁娶、实施工程项目等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约谈告诫、短信提示、发放告诫书,警示提醒。四是对执法监察、内部审计、业务检查等发现的轻微问题,采取约谈或书面函询等形式,责成说明情况,跟踪督促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3、早要求,变事后问责为事前阻截。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情况,针对有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早提要求、早下禁令、早划红线,清晰具体的划出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范围,明确具体要求,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使干部有所敬畏、有所顾忌,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

4、早教育,构筑拒腐思想防线。一是通过剖析发生的典型案例、组织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组织参观警示基地等形式,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说法、以案论纪,增强教育的鲜活性、感染力和震慑力。二是根据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敏感性问题,适时进行预防教育,增强教育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三是利用手机、内联网等开通纪检微博微信、设立专栏等方式,注重教育的多样性,拓展教育的新阵地新平台。四是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举办廉政书法、绘画、刺绣等作品征集展览;举办廉政演讲、征文及自创廉政格言比赛;建立廉政文化宣传走廊、安装廉政屏保等,营造氛围,浸染熏陶。

5、早纠正,构建“外化于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对各种信息的研判分析,着重从信访举报、巡视巡查、日常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让社会公众可以将现实中的权力运行过程与权力清单的规定予以比照,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6、早惩戒,谨防“破窗效应”。对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效仿和扩散。对顶风违纪者,要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冒头就打,露头就压,杀一儆百,震慑警示,消除侥幸心理。

(二)立足“四小”,消除防范盲区

“抓小”就是抓大不放小,就是“肃纪不嫌事小,查处不怕案小”,彻底打消“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者的侥幸心理,督促干部“干干净净”做事,铲除腐败土壤。

1、管住“小人物”。有些业务人员无职务无职级也不在管理岗位,但涉及管钱管物管资金、经办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比领导熟悉业务内情、比管理者清楚工作漏洞,如果疏于管控,就有可能发生贪腐案件。所以必须加强对要害岗位上“小人物”的教育监督和管控约束,及时惩处其轻微的违章违纪行为,防止养痈成患。

2、重视“小问题”。基层工作中的很多小问题看似无足轻重,当事人不以为然,领导也听之任之,但服务对象对此却有直观感受和切身体会。如果听任这些小问题积累叠加,不断演变恶化,就会侵蚀干部队伍,严重败坏基层央行形象和声誉。所以对小问题不可掉以轻心,要严肃认真对待,要教育管理干部“勿以惡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律己慎独,避免积小恶为大恶。

3、关注“小细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反腐防腐必须从细节做起。一是关注制度的细节设计,充分考虑现实情况,明确责任主体,通畅配套衔接,增强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避免出现“牛栏关猫,进出自如”的情况。二是关注风险管控中的小细节,风险排查要做实做细,避免大而化之走过场,消除管控盲区和死角。三是着眼小事小节,严肃整治放纵“小爱好”、工作慵懒散拖虚、打法规制度的“擦边球”等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和心存侥幸等问题。

4、严查“小案件”。对发生的一些“事儿不大、涉及金额小、情节轻微、影响不大”的小案件,要快速调查,核实查细,找准根源,整章立制,追究落实责任,严肃处理当事者,尤其对一些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书面通报警示,露头就打,杀一儆百,防止效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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