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
摘 要:2016年3月,在山东省济南市爆发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引起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的关注。此次案件暴露出了我国疫苗在监管制度方面,尤其是针对第二类疫苗的监管存在很大的漏洞。本文首先回顾了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随后指出疫苗监管背后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针对上述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对策。
关键词:疫苗;监管;对策;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疫苗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疫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以及进一步传播,是一种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能以最符合成本有效性要求的方式,来应对相关传染性疾病,拯救人类的生命。
疫苗主要是通过接种给相关人群,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的一种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由于其低成本和有效性而在我国被广泛推广并应用。我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05年出台并实施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该管理条例重点将预防接种疫苗和加强疫苗的流通当作是重要的目的,来更好的预防和控制相关的疾病。但是近期的疫苗安全问题对疫苗的相关监管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1 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回顾
山东省警方在2016年3月份时,破获了一起重大的疫苗实践,该事件涉案金额达到5.7亿元之多,在该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了大量没有经过冷链存储运输环节的疫苗被直接销往了包括北京、甘肃和广州在内的24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