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凡
摘要:现如今音乐作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音乐美学也成为哲学科目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各自审美的角度不同,在音乐美学自律与他律的问题上的争论一直绵延至今。自律论是一种偏向于理性的审美。而他律论则是带有浓重的感情色彩的,仿佛音乐是来自于人们内心的情感反映。
关键词:音乐;自律;他律;情感;形式
一、音乐自律的早期萌芽
西方音乐史中在古希腊时就有对音乐美学的涉及了,伪普鲁塔克在他的《论音乐》中曾多次的提到“音乐”,他似乎认为音乐的作用主要是功利性的。毕达哥拉斯则在他的理论中解释了音乐是与数有关的,是“和谐”的,这无形中将后期的音乐美学理论的研究方向推向了理性的方向。柏拉图对音乐的“谴责”,他保守的观念认为好的音乐是一种仅仅合理存在的东西,相当于肯定了音乐的形式美;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音乐是作为一种“高尚的和对自由人有价值”的学习,虽然还是带有形式主义,但是已经将情感引入了音乐美学当中。这些都是音乐从听觉上带给人们的感受的观点,或者刺激、或者愉悦、或者享受……而怎样去鉴别音乐的美似乎又没有那么明确的一个定义。
二、音乐自律的发展
到了中世纪的音乐当中出现的美学思想则严重受到了教会的影响,由于基督教日益提高的地位,音乐被冠以了一种道德的影响和一种教育的功能性的性质。而在同一时期处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当时的音乐美学思想最为突出的则是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强调音乐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的精神被触动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