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对国内外资产弃置义务会计的研究动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主要从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准则等现状研究和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实施现状分析两方面展开。一方面,运用文献分析法,梳理我国资产弃置义务会计相关准则。另一方面,选择沪深两市上市的采矿业公司为样本,并以中国石化为例对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实施现状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弃置义务、会计准则、弃置费用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推动经济高速、有效运行,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极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企业如果不将环境成本内化为企业成本,而仅仅是外化为社会成本,会导致企业成本信息失真,企业利润虚高的不良后果。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提出弃置费用这一概念,这既顺应了国际潮流,又进一步和国际惯例趋同。自弃置费用提出至今,资产弃置义务会计的研究动态及有关企业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实施现状如何极具探索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相关研究
Guinn等(2005)以Russell 3000指数中随机抽取的1000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资产弃置义务会计准则--FAS 143準则在年报中的实施情况。研究发现,有10. 5%的公司受到了 FAS 143准则的影响,其所在行业主要集中在金属和矿产业、交通与公用事业[1]。Deloitte(2007)则对全球27家金属矿业公司2000-2005年计提资产弃置义务负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了调查[2]。无独有偶,Styles(2010)对石油天然气行业在2001和2008年度的资产弃置义务负债计提方面进行了调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