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年”“终年”辨察

2017-09-08 08:31张彩虹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数词逝者短语

张彩虹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享年”“终年”辨察

张彩虹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享年”“终年”都是书面敬语,指死去的人活的岁数。现代汉语中,二词没有相对稳定的语用规范,二词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对象的年龄、说话人的敬重心理等方面。文章通过分析“享年”“终年”的古今用例的结构类型,考察二者的表义倾向,明确它们的语用价值。

享年;终年;语用差异

“享年”“终年”都是敬辞,称死去的人活的岁数,一般用作书面表达。例如:

(1)“两弹一星”元勋郭永怀夫人李佩逝世,享年99岁(人民网,2017年1月12日)

(2)她生在上海,长在澳洲,嫁在北平,死在云南,享年三十二岁。(冰心《我的学生》)

(3)伊朗前总统拉夫桑贾尼因心脏病去世,终年82岁,(人民日报网,2017年1月9日)

(4)(约翰·肯尼迪·图尔)由于长篇小说《傻子们的同盟》频频受到出版商的退稿,因而灰心绝望,最终举枪饮弹自尽,终年三十二岁。(《石狮日报》,2013年12月31日)

有人以《现代汉语词典》为据,认为例(3)中“终年”使用不当,“享年”多用于70岁以上的老人,而“终年”应用于年轻的逝者。也有人认为“享年”记录虚岁,“终年”记录实岁。记录人去世的寿龄,还有“得年”“时年”“存年”“殁年”“享寿”“年仅”“年”等词,但“享年”“终年”用得最为普遍。在现代汉语中,二词的使用情况较为复杂。通过对北大语料库4 000余条语料(包括墓志铭、新闻标题等古今语料)进行分类整理,文章对“享年”“终年”二词进行辨析,旨在提供语用参考。

一、“享年”用法的结构类型

“享年”词化后,被《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等辞书收录,有“死者活的寿数”“王朝统治的时代”两个义项。根据搜集的语料来看,“享年”在六朝时出现,之后逐渐出现常规及其扩展形式。

(一)享年+久/长久/不永/不遐/匪高/有永

“享年”后接表达时间长短的词或短语,六朝时期已出现,属于早期用法。与“寿年”等名词类似,义为拥有的年龄。不是描述年龄的精确表达,还没成为记录死亡年龄的固定用法。

(5)福庆与大宋升降,享年与松乔齐久。(《宋书·王弘传》)

(6)(窃惟陛下)刊正周孔之遗文,训释真如之秘奥。享年长久,本枝盘石。(《全梁文》)

例(5)“享年”作为名词,与“福庆”对举,客观描述人的年龄,与现代仅为亡者用语不同。例(6)为侯景王伟写给梁王的陈词,他希望梁王接纳自己的意见。“享年”可在此类颂扬赞语中指称对方,有敬语意味。

“享年”不限于丧葬通告,对象也不限于往世者。称往世者时,表达对亡者高龄的感慨,“享年”后接“永”“长久”等表时间长的形容词;表示对寿命不长的哀痛,“享年”后接“不久”“匪高”等,重在描述说话人的主观情感;称在世者,是对生者高寿的期许祝愿,“享年”后接“永”“长久”等表示尊敬。

(二)享年+数词/数词短语

古代的计数表达有基数词、“有”字结构、廿卅类结构等,如“九”“三十有七”“卅七”等。“享年”后可接数词或数词短语,例如:

(7)惜乎天不假年,享年仅三十有六,即行崩逝。(《明史演义》)

(8)唐故清河张君墓志……以元和五年四月廿八日终于扬州江阳县崇儒坊之私第,享年廿有二。(《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六朝是碑刻墓志的发端时期。墓志中,功绩评价前简介生平,需关注年龄。根据历年的墓志汇本,唐代的墓志数量巨大且由贵族扩展到平民阶层。记录生卒年与享年也成为定势。

从唐代开始,记录享年较为常见的表达是“(卒于/终于+地名)·(享年+数词/数词短语)”。先记录地点,后接年龄,也有顺序相反的情况。唐玄宗设立了诞节,过生日的习俗随之兴起,记录生卒年的主体意识得到强化。

扩展形式有约数表达“享年+n余”“享年+n有余”。当记录者难以确定去世者的生卒年,或主观强调高寿,在数词后加“余”。例如:

(9)至开元季年,申岐诸王,相继谢世,宁王宪享年六十余,玄宗格外厚待,每遇宁王生日,必亲至宁邸,奉觞称寿,或且留宿邸中,叙谈竟夕。(《唐史演义》)

(三)享年+n岁

这种格式清代以来使用最为普遍,n为数词或者阿拉伯数字。例如:

(10)富春郡孙夫人从夫王氏之任潮州程乡县令。时夫人遘疾,殁于官舍,享年四十七岁。(《唐文拾遗》)

清代产生了很多与国际通行一致的数词表达方式,“有”字结构、廿卅类结构极少使用。

与“享年+数词/数词短语”格式相比,该格式数词后出现量词“岁”。从音韵停顿节律的角度看,“享年”为一个音步,表示年龄的“有”字结构包含两个音步,如“三十有七”。纯粹数字的表达如例(10)中的“四十七”为一个半音步,与量词“岁”结合后才稳定,“享年+n岁”成为现在通行的形式。

有时,新闻标题中为了节省字符,或认读简便,n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扩展形式有约数表达“享年(也/极少)超过n岁”。这种形式在正式场合中较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口语、悼念文学作品中。死者年龄只用概数,是说话人对对方去世年龄的推测。例如:

(11)她丈夫因心机梗塞已于1975年3月去世,享年也超过百岁。(《人民日报(国际版)》,1998年5月20日)

扩展形式还有“享年只/仅/只有/仅有/不过+n岁”,在数词前加范围副词,年龄低于预期,表示尊敬与惋惜。例如:

(12)他享年仅有五十二岁(一九一八——一九七○),却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教育遗产。(瓦·阿·苏霍姆林斯基《把心灵献给孩子》)

还有与生卒年并列的扩展形式“生于x年,死于y年,享年n岁”。这是死亡通告中使用的完整格式。例如:

(13)他(包拯)是北宋庐州(今合肥)人,生于真宗咸平二年(999年),死于仁宗嘉七年(1062年),享年64岁。(《人民日报》,1996年6月19日)

(四)的+享年

“的+享年”并不用来悼亡。例如:

(14)中唐时期著名女诗人薛涛的享年和生卒年份,历来众说纷纭。(《读书》,1982年第9期)

例(14)中,“享年”与“生卒年份”并举,也能验证“享年”的名词词性,义为“拥有的年龄”。

二、“终年”用法的结构类型

通过检索北大语料库可知,从周朝至民国,“终年”义为“长年、全年”,近现代开始出现表寿龄的用法,使用频率高,且类型相对单一。不与形容词“长久/永久”搭配,与“有”字结构数词短语搭配仅1例,主要与数词及“岁”搭配。

(一)终年+n岁

“终年+n岁”是最常见的结构,在新闻、讣告、碑文、葬礼口头语及正式语等专门记录逝者情况的语境,以及口头对话或不以记录逝者情况为主题的文学语境中,都能使用。年龄量词“岁”经常出现,少见“终年+数词/数词短语”结构。

n所表示的数字大小不限,感情色彩中性。而且从报刊的使用情况来看,n多为阿拉伯数字。例如:

(15)1986年2月2日晨,高先生于北京逝世,终年86岁。(《1994年报刊精选》)

专门的悼语中,“终年+n岁”往往不单独出现,前文陈述去世的时间、地点、原因,地点精确到城市,时间或精确到分。例如:

(16)福建省军区原副政治委员周文在同志因病于4月10日在江苏省苏州市逝世,终年89岁。(《人民日报》,1994年7月3日)

(二)终年+才/仅/只有+n岁

“才”“仅”“只有”是限定性副词,限制数量短语的量度。例如:

(17)17岁时,门德尔松完成了《仲夏夜之梦》的序曲。他终年仅38岁,但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的歌剧、管弦乐、协奏曲等音乐作品。(《人民日报》,1995年2月25日)

该结构主观色彩较浓,多出现在非正式场合中。正式场合中,若强调逝者非常年轻也可以使用。例如:

(18)印度天才少女猝死,精通14种外语,终年仅17岁。(华东在线,2014年10月27日)

(三)的+终年;终年+是/当为+n岁

此结构并不出现在去世通告中,“终年”为名词。例如:

(19)就多利羊而言,由于它是用一只6岁母羊的体细胞克隆的,那么,它的终年到底是6岁半,还是12岁半,还是8岁或10岁?(《北京日报》,2003年2月19日)

例(19)讨论克隆技术,以多利为例,并非正式讣告。

(四)终年+n周岁/虚岁

此结构用例相对较少。周岁、虚岁并非判断“享年”“终年”区别的标志。例如:

(20)圆澈法师,号春明一衲,2月18日吉祥卧圆寂,终年76虚岁。(孔夫子旧书网,2016年8月26日)

三、词义的主观化及其心理动因

“享年”“终年”的用法及使用频率不同,除了受使用场所,使用者的年龄、身份、情感、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外,也受造词理据和主观化的影响。

“享年”由“祭祀祈福”的本义引申,延续了[+使人受用]的义素。最早从西周开始,“享”同“飨”。例如:

(21)享,献也。珍物。(《尔雅·释诂》)

(22)贞于子享。(《甲骨文合集》)

后来“享”为一般动词,表示祭祀供奉的行为。例如:

(23)周公之孙,庄公之子,龙旗承祀,六辔耳耳。春秋匪解,享祀不忒。(《诗经》)

例(23)中“享”“祀”并举,是动词的联合形式。还有“享+祭祀对象”的用例:

(24)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周易》)

例(24)中,宾语为受享的对象,后来出现了“享+被享物”的形式,如“享豚”。 西周晚期,“享”产生了祈福语用法,如“子子孙孙其永宝用享”是青铜器铭文常见的结束语。“享”的宾语又由具体名词演变为抽象名词,“享”保留了[+使人受用]的义素。如“享福”“享礼”“享德”“享禄”等。“享”由“祭祀”引申为“让人享用、受用”。例如:

受用的对象由具体物品或抽象品质变为全部生命,即为“享世”“享年”。

“终”的本义是“终结、结束”。又特指寿命终结。词义中性,善终或疾终都可使用。例如:

(26)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欧阳修《泷冈阡表》)

(27)(大师)以布施,持戒为助行,贞元十八年入寂,终年九十一岁。(明旸《佛法概要》)

说话人从逝者的生卒情况作主观推测,生前不负所愿,寿终正寝,一生无憾,多用“享年”。是否具有“受用”的主观感受,是区别二词的心理动因之一。

主观色彩方面,“享”重主观祈愿,“终”重客观陈述。“终年”本身不具备“享年”特有的[+感到受用]义素。 非寿终正寝时用“终年”更多。自称时也用“终”。例如:

(28)各成其长短之命以自终,不横夭。(《孔传《尚书》》)

(29)一愿贵宾健康,享寿万年;二愿明月长久,清光怡人。(《狄仁杰断案传奇》)

“享”是延续性动词,具有动态性。“享年”表示连续时间中的动态变化,让人联想到逝者的一生功绩。

“终”是瞬时性动词,客观记录年龄,重在表示一定时间中的静态凝结。因此,不会出现“终年+久/长久/不永/不遐/匪高/有永”等形式。

“享年”“终年”都有与生卒年连用的扩展形式,如“生于x年,死于y年,享/终年n岁”,生卒年已经包含年龄信息,但“享/终年n岁”再次强调,延长了话题的心理时间。例如:

(30)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年生于庐州(今合肥),公元1062年卒于东京(今开封),享年64岁……关于包公的故事,800多年来,一直在人民中间流传不衰。(《人民日报》,1995年5月3日)

年龄是个体生命的刻度,生卒的年代是社会时间。“享年”“终年”与生卒年连用的扩展形式,使逝者成为社会时间中的人,增加了社会意义。

四、语用价值

第一,自己的亲人、长辈或朋友去世正式通告中,为表达敬重,常用“享年”。而新闻讣告等需要以无差别立场报道时,二者都可使用。

第二,在强调非高寿去世的正式通告中,用“终年”多于“享年”,高寿去世者用“享年”多于“终年”。二者在语料库中的分布比例见表1。

由表1可知,80岁以后,“享年”的使用比例明显高于“终年”,而年龄较小者,用“终年”普遍多于“享年”。例如:

(31)“你父亲今年四十五岁, 自然应该作‘享寿四十五岁’,为甚你却写做‘春秋四十五岁’呢?”我说道:“四十五岁,只怕不便写作‘享寿’。有人用的是‘享年’两个字。侄儿想去,年是说不着享的。”(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例(31)中,认为父亲去世时只有四十五岁,不能用“享年”。这符合“享年”的使用习惯。

第三,在强调非自然死亡,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谋杀、大病等情况下, 用“终年”多于“享年”。

第四,墓志铭中无“终年”。碑文与墓志铭都是以家族成员的口吻写成,古代还未出现“终年”作为记年龄的用法。

第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周岁和虚岁,人们有着不同的使用习惯。古代的墓志铭中常见的计龄方法是“卒年-生年+1”,按照现在的观点,这是虚岁。例如:

(32)吴定识语推算,当生于一八六七年,卒于一九二四年,享年五十八。(《景刊宋金元明本词》出版说明)

现在报刊、杂志、新闻中的讣告,不论“享年”“终年”,往往记录逝者实岁,有的还写明“周岁”“实岁”。

五、结语

“享年”与“终年”都用于描述逝者的年龄,带有庄严肃穆的语气。在去世通告中语义大致相同,但在年龄的大小、与逝者关系的亲疏等方面稍显不同,“享年”的主观性更明显,“终年”是中性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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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 青

10.3969/j.issn.1673-0887.2017.04.016

2017-02-21

张彩虹(1994— ),女,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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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887(2017)04-0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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