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视角下家庭养老的重塑

2017-09-09 20:17李亭亭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23期
关键词:家庭养老孝文化养老模式

李亭亭

摘要: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之一,以孝道为核心的孝文化在保障家庭养老、促进社会稳定、规范社会道德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城镇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文化教育的忽视以及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都促使孝文化弱化,导致其养老保障功能的缺失。因此,为解决养老问题,必须回归孝文化,重塑家庭养老。主要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的孝道教育;建立完善养老法律制度;集结各方力量共担养老等方式来完善家庭养老。

关键词:孝文化;家庭养老;养老模式;重塑

一、引言

自古以来,养老问题都是关乎民生问题的一个难题,也是我国政府目前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自1992年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不断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但现存的制度仍然不能彻底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因此需要包括家庭养老在内的其他养老保障模式发挥其养老功能,而家庭养老这种保障模式与孝文化又有着密切的关系,孝文化为家庭养老模式的形成提供了丰裕的文化底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着“三期叠加”和“四降一升”等诸多挑战,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使中国进入了“未富先老”,这些增加了养老主体的压力。同时,现代家庭结构不断小型化和核心化的趋势也使得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所以,需要对家庭养老模式进行完善,发挥其养老保障的功能,完善养老体系,更深层次地解决养老问题。

二、孝文化与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在中国由来已久,它是以“孝”为基础的,有着孝的文化底蕴。在我国封建社会,家庭养老的功能是通过“孝”的行为和规范来发挥和实现的。因此,要了解家庭养老,需要先了解孝文化的内涵。

(一)孝文化的内涵和功能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起源很早,影响深远。“孝”字最早出现于殷商的甲骨文中直到周代成为常见字。《说文解字》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但对于孝观念产生的具体时间一直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其产生于父系氏族公社时代,另一种观点认为孝产生于殷代,肖群忠在《孝与中国文化》一书中提出孝观念在周代正式形成。事实上,“孝”的含义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其最开始的含义是尊敬长辈和传宗接代,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主要是指“善事父母”,这个含义就是儒家倡导以及人们广泛认同的“孝”的核心意蕴。

《文化学辞典》中说“孝的文化是指国古代文化一种范式”。孝文化是以“孝”为核心的文化现象,将“孝”这种个体或家庭行为上升到国家和民族的层面上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的文化,它是中国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在中国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中不断演化积淀形成的,对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有着促进作用。第一,保障家庭养老。孝文化维系了家庭成员的关系,为家庭养老模式的形成塑造了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孝文化的核心是“善事父母”,因此,孝道的推崇使得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且促进了家庭养老模式的形成与完善。第二,保障国家安定。在中国封建社会,孝道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为社会各阶层所推崇,逐渐形成一种“在家尽孝,为国尽忠”的民族意识,从而达到以孝治国的目的,最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第三,规范社会道德。人们对国家和社会的道德感和责任心来源于人对家庭的责任感。每一个社会成员无论年龄有多大,都有责任去照顾、孝敬自己的父母。因此,每个人对家庭的责任感是培养社会道德的基础,而当对家庭的爱护和责任扩大到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时,也促进了社会道德的有效规范。

(二)家庭养老的传统地位

家庭养老这种模式以家庭为载体,以代际间的经济转移为渠道,通过“父母养育儿女,儿女赡养父母”的方式,来实现其养老保障功能。中国古代历代君王崇尚孝道并不断发扬孝文化,孝道的广泛推行使得子女赡养老人成为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期以来就形成了“家庭养老”这种养老模式。与其他模式相比,家庭养老模式的保障内容更全面,保障效果也更好。家庭养老的内容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其中,经济支持是养老的最基本的内容,解决老人的生存问题是首要任务,老人没有收入或没有足够自己生存的收入,就必须依靠其子女来解决衣食住的需求;同时,由于各种疾病,老人还需要身体上的健康照护和生活上的照料;精神慰藉是家庭养老最高层次的内容,“孝道”强调敬亲,也就是在满足了老人的物质需求之后,还要注意了解老人精神上的需要,保证其精神的愉悦。这种从物质保障到精神保障的养老模式是以孝文化为底蕴,以“孝”为核心的,从道德上来约束,从情感上来引导,促使人们为自己的家人养老,比其他养老模式的号召力更强,保障力度更大。

三、孝文化与家庭养老的变迁

(一)孝文化的弱化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孝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前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孝文化对社会成员个人、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经济发展的变化,孝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孝道不再是养老的唯一依靠,孝文化的养老保障功能不能完全发挥出来。孝文化的弱化使家庭养老失去了文化基础,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

第一,价值观念多样化,“孝”观念淡化。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推进过程中,西方文化不断进入中国,在促进世界文化融合与发展的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受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等错误思想观念的影響,亲情被金钱、名利所替代,传统的“孝”观念不断淡化,敬老、养老的社会风气被败坏。人们的价值观不断的变化,越来越多样化,忽视了中国传统孝文化的继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第二,文化教育的缺失。中国目前的教育仍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学校对文化教育不够重视,忽视了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学生从小接受的思想道德课程的学习基本上都是停留在简单、空洞的理论层面,缺乏实践基础。学校一贯的灌输式教育方式,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没有带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来学习孝文化。这样的教育方式和内容成为传统孝文化传承的阻碍。第三,现代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核心化发展趋势也给传统孝文化的发扬造成了阻碍。家庭中成员的数量有所减少,主要是子女数量的减少,孩子少了,父母对孩子的投入就更多了,这种不求回报的爱容易发生偏差,即子女将父母的付出视作理所当然,忽视了自己的应尽的养老义务和孝行,从而淡化了孝道观念。同时,家庭规模变小使得行孝的成本提高了,家庭养老的经济压力也增大了,从而,阻碍了传统孝文化的养老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城镇化的推进使得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村中很多年轻人都走进了城市,变得越来越忙碌,很少有机会和时间来照顾父母,久而久之,也就忽视了对父母行孝的责任,导致了“空巢老人”、“空巢家庭”现象的涌现,农村老人不仅失去了日常的生活照料,还缺乏精神寄托。endprint

(二)家庭养老模式的弱化

孝文化的弱化使人们淡化了孝道观念,忽视了家庭伦理和责任,没有对父母尽到应尽的孝道。第一,长幼地位颠倒。在传统社会里,老人在家庭中有着绝对权威和经济地位,晚辈尊敬、孝顺长辈是理所当然的,“父为子纲”是亲子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父母对子女有着绝对的权利,子女必须完全服从父母。但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平等观念的宣扬,父母在家庭中已经不再拥有绝对的权威,亲子关系趋向平等,甚至完全颠倒,父母以孩子为主,颠倒长幼地位。导致很多人只知道一味的向父母索取,而忽视了自己应尽的责任,没有对父母尽应尽的责任,甚至出现弃养、不养和虐待老人的社会现象。第二,“养儿不防老”。“养儿防老”体现了家庭养老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尽管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但很多人仅仅依靠社会保障无法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因而人们仍寄希望于“养儿防老”,仍需要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然而现在很多人并不了解老人的这些需求,有的仅仅保证老人的物质生活无忧,而忽视了老人的精神需求,甚至存在弃养、虐待老人的现象。

四、重塑孝文化,滋养家庭养老

(一)加强孝道教育

孝道作为孝文化的核心内容,在中国古代社会备受关注,孝道教育在教育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对孝教育的重视是孝文化得以弘扬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在孝道观念弱化的现代社会,要想重塑孝文化,就必须重拾孝道教育,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使孝道思想真正深入人心。一方面,孝是家庭伦理的基础,同时家庭又是孝道教育的主要场所之一,因此,重塑孝文化要从家庭道德和责任的建设出发。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孩子,所以,他们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例,教导孩子孝敬父母,加深子女对孝道的理解,培养子女对父母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感。

另一方面,作为孝道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场所,学校里的孝道教育更加规范、系统。而现代社会的学校教育忽视了孝道教育,关于孝道的教学内容所占比重比较小且比较笼统、空洞,教学方式比较单调,多为理论知识的灌输,缺少实践。因此,加强学校的孝道教育,首先要增加孝道教育的内容,把孝道思想加入到教育范围内,在教学内容中适当的增加孝道知识,将德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开拓多样化的培养模式和培养内容,将重点放在一些微小的事情上。其次,要构建校园孝道文化,利用学校的各种传播渠道(如校园网、校广播等)开展孝道文化教育,在校园内部宣传孝文化。

(二)健全完善法律制度

中国古代法律对孝特别重视,任何违反孝道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孝文化的弘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而,在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要继承和发扬孝文化,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不仅要依靠社会道德和责任感来维系,还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作为孝文化的后盾,对弃养、虐待老人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有关家庭养老的法律比较分散,并不完善、系统,且层次比较低,容易造成相关法律制度彼此的不协调,使得家庭养老缺乏制度的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障碍。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养老立法工作,增加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系统的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同时,应加大养老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扩大受益范围。

(三)多方力量共创平台,共担养老

将家庭养老与其他养老模式结合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现代社会,由于家庭规模小,独生子女比较多,个人所承担的养老负担就比较重,仅仅依靠家庭养老解决养老问题很困难,必须借助多方力量分担养老负担。因此,要将老年人自身、家庭、集体、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共担养老,为全社会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使孝文化在社会的层面上发挥养老保障作用。一方面,可以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保障以及商业养老紧密协调起来,相互配合,运用整体思维来解决目前养老所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将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相结合,医养结合,形成完整、系统的保障体系,加大对老年人的社会医疗、社会福利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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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商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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