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HP—熵值法的农超信息对接绩效评估及优化

2017-09-09 11:15平海单金辉陈进冠
湖北农业科学 2017年15期

平海+单金辉+陈进冠

摘要:信息对接水平是决定农超对接中各主体生产经营结果、供应链效率和风险规避能力的重要因素。高水平的信息对接将通过主体间稳定的对接关系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交易成本、帮助实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综合治理与整体优化农超对接。研究发现,由于农超信息对接存在结构性差异,当前中国农超信息对接处于低水平状态,构建了农超信息对接的绩效评价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进行实证分析,结合调研数据,评出人员与技术是影响农超信息对接绩效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广州市东升农场有限公司所在供应链是相对最高效的农超信息对接供应链。

关键词:农超信息对接;绩效评估;AHP;熵值法;信息共享平台

中图分类号:F2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15-2983-08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7.15.046

Abstract: The level of information connection makes a decisive effect on the result of the production, the efficiency of the supply chain and the capability of avoiding risks on different units in “Farmer-Supermarket Partnership”. The efficient information connection synthetically operates and optimizes “Farmer-Supermarket Partnership” by the means of setting up steady relationship between different units, which relieves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lowers the transaction costs and helps to build up traceability of the agriculture.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considering the structural discrepancy, the information connection in “Farmer-Supermarket Partnership” in China is under a low level. The research has built up an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information connection in “Farmer-Supermarket Partnership”, and carried out the empirical analysis with the help of AHP and entropy method. The data analysis indicates that human resources and technology were the critical factor impacting the performance, and the supply chain including Guangzhou Dongsheng Farm Corporation was the most efficient one.

Key words: information connection in “Farmer-Supermarket Partnership”;assessment;AHP;entropy method;information sharing platform

農超对接作为中国当前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减少了流通环节,缩短了信息传递的链条,产销之间也通过对接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信息对接机制,能够帮助实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综合治理与整体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接水平是决定供应链中企业生产经营结果、整条供应链效率和风险规避能力的重要因素[1]。农超对接的信息对接(简称“农超信息对接”)涉及农产品性质、农产品流通特点和各主体的处理信息的能力。农超对接主体使用信息设备和软件收集、交流、储存丰富的关于产品、买方、卖方、交易及服务等各类的信息,处理成能满足相关主体需要的有效信息,并进行分析利用。

潘福斌等[2]认为福建农超对接中各主体所传递的信息的准确率非常重要,要加快网络化信息系统建设,畅通对接方式;卢志丹[3]发现农超对接双方在市场信息的获取上存在不对称,导致农超对接信息传递及时程度和完备程度不高。

在解决农产品信息对接不畅通方面也有相关研究。贾冬青等[4]提出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将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联系起来的电子商务平台,使农产品生产者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安排生产。张越等[5]提出通过建立农产品供求信息对接标准,使农产品信息描述和信息应用环境等方面形成统一标准,避免出现大量信息处于分散状态的问题。本研究构建了农超信息对接的绩效评价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进行实证分析,结合调研数据,评出影响农超信息对接绩效的最关键因素,提出分阶段、有重点地构建农超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旨在为实现信息的高效对接提供思路,为中国农超对接高效运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

1 农超信息对接的现状分析

1.1 人员现状

1.1.1 管理趋向组织化 目前,农超对接主要以“农户+专业合作社+超市”、“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市”、“农户+基地+超市”的模式存在[6]。三种模式的共同点是生产端的规模化,实现了农超对接生产端的规模经济。通过人员的专业分工、规范管理和信息能力培养,生产端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利用能力,提高了农超对接从业人员的信息需求意识和操作效率。endprint

1.1.2 文化素质差异大 中国农业从业人员与批发、零售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有明显的差距。如图1所示,截止2013年,1%的农业从业人员和15%的批发、零售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在大专和大专以下[7]。相对于批发、零售业,农业人口的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足够的信息技术应用和数据分析的能力,往往在价格制定、供给计划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1.2 技术状况

中国零售行业、物流行业的信息技术普及率较高,销售企业普遍具备条码技术、POS机、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技术或设备,物流企业普遍具备GPS、冷链管理系统等技术。农业生产端的信息技术利用水平较低。农村宽带接入户数仅占全国的25%[8],互联网则多被用于了解农业推广、市场需求信息,很少用于信息交换和数据分析。目前,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到5%,农业信息技术成果的转化率更低[9],农产品生产者少有利用电子交换技术与下游企业交换信息。

综上所述,短期内农业农村的信息技术普及率难以有明显提高,但通过农超对接,具有信息技术优势的企业会成为农产品生产端提高信息技术普及率的重要驱动因素。

1.3 渠道

由表1可知,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信息主要源于个人经验和集市,出现问题时自行解决或寻求亲友帮助,而相对高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站等渠道则较少被利用。表明农户在生产经营中的信息来源渠道较为封闭,供应链中各主体未能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缺乏良好的信息交流和整合。各地政府正积极寻找方法提供更加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通信监管机构和各大运营商在“十一五”期间,一手抓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各大超市和龙头企业调整或开发了各自的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保障了合作过程中信息沟通渠道的顺畅。物美集团开发了FPS(生鲜工作台系统),在生鲜配送中心采用生鲜配送直流技术,同时利用V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实现供应链全程信息化。

1.4 信息

由于中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标准,农超信息对接过程中,其他主体主要依据各大超市、农业龙头企业制定的对接标准提供和传递信息,而这些标准侧重方面不同、严格程度不一。在缺乏统一信息资源标准的条件下,各供应链执行差异程度较大的农超信息对接,在供应链网络中产生很高的标准转换成本,造成较大的合作黏性,阻碍了农超对接合作的自由化和规模的扩大。

2 农超信息对接绩效评价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ing)是由Saaty提出的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属性决策分析方法,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给予量化,是具有简洁、系统、实用等优点的主观决策工具[11]。熵是对系统无序程度的一种度量。利用多目标决策评价中各方案中的固有信息,通过熵值法得到各个指标的信息离散程度,离散程度越大,其对评价的影响越大,即权重越大[12]。本研究采用的AHP-熵值法,綜合了主观分析法的解释能力强、具有前瞻性的优点和客观分析法的真实反映现状、严谨性强的优点,使得指标权重的确定和绩效的评价更为科学、合理。

2.1 评价体系建立

通过建立信息对接绩效评价体系,找出影响农超信息对接的关键因素以及完善的方向,绩效评价体系见表2。

2.2 样本选择

第一部分调查的样本分为学术型专家和实践型专家,选取了来自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高校的物流、信息管理、农业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和参与农超对接的合作社、基地、超市、龙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农超信息对接的指标进行AHP专家调查。学术型和实践型专家数量各占50%,以保证专家意见能充分反映学术研究的观点和各农超对接实践主体的意见,专家信息见表3。

第二部分是针对广州市内实行农超对接的5条典型供应链的信息对接绩效评估的问卷调查。供应链样本基本信息见表4。

2.3 权重的确定

2.3.1 层次分析法确定主观权重 将AHP层次结构模型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构建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单排序和层次总排序,并检验其一致性,获得基于所有专家或负责人的AHP指标权重。

1)构建指标体系。将AHP层次结构模型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对农超信息对接进行分层绩效评价,结果见表2。

2.4 权重结果分析

2.4.1 权重最大的准则层指标 人员是提升信息对接绩效的关键。信息的传递和利用涉及从事各种职能的人员,合理的人员规模、科学的职能分工以及较高的信息处理和利用能力,是信息规范化产生、传递和被利用的关键条件。信息技术的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组合权重结果显示,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在所有指标中处于中等位置。一方面,由于中国农产品信息化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信息技术普及率低,行业低估了信息技术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决策效果等方面的价值;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信息标准,农业信息尚未形成高效的信息共享体系,大大削弱了信息技术的优势。

2.4.2 信息特性是权重最小的准则层指标 权重分析显示,信息特性被认为是不重要的。农超对接各主体通过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信息信用机制,降低了农产品交易对信息特性的要求。但是目前各主体对信息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信息特性是低水平的,超市与合作社一般只交流农产品种类、数量、价格、质量等信息,且交流频率低,决策信息交流少。

2.5 供应链绩效评价

使用组合权重结果以百分制形式评价5条供应链,得分如表15所示。供应链分析表明,广州东升农场有限公司和广州华润万家超市所在供应链(C1)的农超信息对接绩效最高,达到80.40分。

3 农超信息对接的案例分析

东升农业集团是大型现代化农业集团,初步构建了多个资源互补的大型农业生产基地、现代化水果蔬菜加工基地、一体化物流配送中心及科技研发中心组成的集团产业化体系,图5为东升农业集团基地分布情况。endprint

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在调研的所有供应链中,东升农业集团旗下的广州南沙东升农场所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农超信息对接绩效最高,结合波特价值链模型(图6)对其优势进行分析。

3.1 人员的标准化操作及合理的职能分工

人员的标准化操作及合理的职能分工是广州南沙东升农场所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农超信息对接绩效提升的基础。一方面,东升农场引进操作标准和规范体系,完善了选种、育苗、生产、加工、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避免了由于产销人员素质差异引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东升农场采用较为独特的农产品直营模式,在直营模式下,导购员和片区主管直接接触市场,了解需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消费者对农产品外形和包装的偏好、农产品推广效果以及市场竞争者的农产品销售情况等,帮助农场管理层科学决策。

3.2 全流程供应链信息技术

东升农场建立了基于网络信息化管理的质量追溯体系,如图7所示,东升农场以质量保障与追溯系统为中心,连接供应链各个系统各种类型的信息,有利于消费者查询信息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能让农场准确发现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针对性改善。例如,农场能实时定位出现农药残留问题的具体农田位置,进行定向处理,避免大规模销毁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3.3 严格的信息标准管理

在信息操作方面,东升农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收集、传递、利用的规范,使用多种记录表控制各个生产和经营环节,要求详细记录农产品、物流、销售等信息。同时,其在管理、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中都严格按照国家农业行业标准和国际绿色或有机认证等标准,具体见表16。

3.4 充分的信息利用

东升农场重视信息的利用,希望通过数据分析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决策效果。公司使用Excel等电脑软件来对收发的信息进行专门的分析,以供各部门按需提取和利用,较好地挖掘了信息的价值。如在销售高峰期,东升农场结合自身经验,通过综合数据分析,能够准确地预测市场需求,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4 农超信息对接的优化路径

4.1 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

核心企业(指拥有成熟信息系统的企业,如大型超市、连锁商店、农业龙头企业、物流企业等)是供应链的信息交换中心,应该发挥积极作用。第一阶段核心企业应该依托自身信息系统和平台,构建各自的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将生鲜农产品在生产、流通、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农产品、交易、物流和质量安全等信息纳入其中,并处理成各类信息再传送到供应链的相关节点[10],如图8所示。

4.2 网络组织

各方要从以下三点出发提高农超对接规模,建立农超网络组织:国家或行业协会要从信息种类标准、操作规则、传递规范三个层面制定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各主体要积极丰富对接关系,将单一合作模式改变为多元合作模式,拓宽信息渠道,降低供应链的风险;政府需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4.3 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方信息服务商是农超信息对接发展成熟的产物,需要政府和信息技术企业积极配合建设,为农超对接中的主体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如图9所示。农超对接信息共享平台是一套由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对接解决方案,打破了前两阶段核心企业的信息垄断的格局,应该满足参与农超对接的匹配合作伙伴、产品交易、数据分析、生产与服务决策、质量追溯、金融服务、信用认证等各种信息需求。

5 总结

当前中国农超对接存在结构差异的现象,特别是农超两端的人员、信息技术、需求意识和利用能力等方面差距较大。对接过程缺乏统一的信息标准和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信息传递效率不高。综合而言,中国农超信息对接还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

研究发现人员和技术是信息对接的关键因素,东升农场的农超信息对接值得其他供应链借鉴。提高信息对接效率,关键在于提升人员的素质,优化人员的配置,增加信息技术的应用,减少农超两端的信息结构差异。要发挥超市等的信息对接优势,提高信息收发和利用能力,分阶段逐步构建平等的信息共享平台,才能更加广泛地推广农超对接,逐步实现农民增收、流通成本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吴建明,冯百侠,齐 峰.高效信息流在规避供应链风险中的应用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9):219-220.

[2] 潘福斌,宋 达.农超对接的农产品物流系统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4(2):46-53.

[3] 卢志丹.“农超对接”模式的绩效评价研究[D].河北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3.

[4] 贾冬青,柯新生.信息流引导下的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7,23(10):263-267.

[5] 张 越,曲宏飞,裴慧杰.试论山西省农产品供求信息对接标准的建立[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3):80-82.

[6] 胡定寰,张伟民,張 瑜.“农超对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J].农村经济管理,2009(8):12-14.

[7]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581-582.

[9] 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城乡发展一体化与农村公共服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2013.

[10] 张 敏.论信息化与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构建[J].农村经济,2007(8):42-45.

[11] 许树柏.层次分析法原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88.

[12] 郭显光.改进的熵值法及其在经济效益评价中的应用[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8(12):99-1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