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9月12日报道 台媒称,中国大陆湖南岳阳市中级法院9月12日上午开庭审理“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李明哲在法庭上对被起诉内容均表示认罪,没有异议。他并在讯问中数度重复叙述自己“犯行”(即“犯罪”——本网注)。
据台湾“中央社”9月11日报道,李明哲说,他是通过微博认识彭宇华的,彭主动加他的QQ,并把他拉进“围观中国”群组。他们在里面散布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和中国政府的文章;他并组织“公民学堂”,里面也是撰写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和中国政府的文章,“意图颠覆国家政权”。
他并供称,彭宇华组织他们几位群组管理员学习并要求写心得体会,内容也是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政府和宣扬西方多党的研究文章。
李明哲说,彭宇华发给他梅花公司的企划书,要他写感想与建议,并要他负责教育工作。他并供称,成立梅花公司分前、中、后三期推展,目的就是要意图颠覆政权;为达此目的,还要建立海外媒体和律师的联系网络。
他说,他在“围观中国”的华南群组担任管理员,除发表文章,还针对网络维权热点事件进行炒作,借此恶意攻击、抹黑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和中国政府。他也去过广东、广西、福建参加群组聚会,利用机会恶意攻击并意图颠覆政权。
李明哲称,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中国刑法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他感谢政府文明办案,保障他人身与用药权利,这跟从在台湾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媒体报道的中国法治有很大不同,让他对中国有重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