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模式金融规制对上海自贸区金融发展的影响探究

2017-09-13 00:53张宁萍
中国市场 2017年23期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金融监管一带一路

[摘要]上海自贸区作为我国走向国际金融市场的窗口,在金融服务领域取得了很多显著的成果,带动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但我国金融改创尚处于探索阶段,只有很好地借鉴其他先进的、成熟的金融领域发展规则才能避免少走弯路,更好地推动金融创新。对TPP的金融服务领域规则要求的比较借鉴,有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和金融经济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助力于推动“一带一路”的建设。

[关键词]金融监管;上海自贸区;TPP;“一带一路”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3076

2015年10月30日,中國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该方案共有四十条,被称为“金改40条”。作为全国金融排头兵的中国(上海)自贸区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也就意味着金融风险的监管就需要更高的标准,才能达到风险可控,经济市场稳定。而在国际市场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在金融服务领域的高标准、高要求也为我国的金融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1TPP的美国缺席,不影响TPP模式金融服务发展

美国退出TPP后,东南亚各国希望通过中国或者亚洲其他国家加入,寻求新成员的加入来拯救TPP,各方对中国当局关于TPP的态度非常在意。不过对于中国是否会加入TPP这个问题,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已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委婉地表达了中国不会加入TPP,她表示中国将继续致力于推进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努力为亚太和全球经济的发展注入新动力。[1]当前也有很多声音表示特朗普上任宣布退出TPP也是很多国家预料当中的事情,而且亚洲各个国家对于没有美国参与的TPP仍然持有积极的态度,倘若各国决心推动没有美国参与的TPP发展,或者以换汤不换药的低姿态邀请美国重新加入TPP继续谈判,TPP仍然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而根据美国方面在1月23日当天签发的总统令显示,美国将永远退出TPP,而要致力于美国本国的国内经济的发展,将开启多边贸易协定取代双边贸易协定的新时代。

对于美国推出TPP,很多人表示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美国主流认为在现行的多边贸易体制当中很多发展中国家从中获得了很多利益,实现了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而对于美国本身来说,并没有实现加入多边贸易协议当中应有的利益。故而,美国希望通过制定推动新的协议来维护美国的发展利益,不过这是奥巴马政府的想法,特朗普政府对TPP并不抱有太多希望,特朗普政府则更多是致力于协调各阶层利益,保障国内中产阶级利益,从国内出发,立足于美国当下,平衡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而且从某种方面来看美国退出TPP也表现出对中国经济的顾虑。不论这个问题是否合理,但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的美国的确正在“转向”,经济全球化进程由此将受到深远影响。但对于美国退出TPP也不应该有过于乐观的态度,如何利用好这个契机,发展我国经济,仍然是个严肃的问题。

对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发展的主导权把握,美国一向很重视,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过程在中,曾积极倡导并组织协商谈判。虽然美国宣布正式退出TPP,但是并不会放弃对全球经济的把握。一旦某个大国发起竞争性自由化进程,其他经济体则会积极跟进,运用同样的道理,按照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原则,部署自身的贸易区战略。[2]况且经过多个国家协商谈判的结果并不会就此搁浅,虽然其他成员国也在考虑选择其他方案进行替换,但是对TPP挽救,其他成员国并未放弃,美国对TPP模式中关于金融规制的推动方向也不会停滞下来。更何况在TPP作为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工具时,一度导致我国部分周边国家对我国“离心力”上升,使我国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谋求区域合作主导权的环境复杂化,落于“后手”。[3]故而TPP当中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代表了金融开放和发展的趋势,美国以TPP模式推动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方向仍会持续,所以美国的退出并不会阻碍TPP模式的发展趋势,对此,在推动“一带一路”战略上,发展上海自贸区金融的过程中,TPP当中的金融服务规则是不容忽略的。

2立足上海自贸区金融发展,TPP金融服务规则不容忽视

上海自贸区作为四大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排头兵,面对的是国际金融市场,其无论是所涉及的机构、开放程度对其他三大自贸区的金融改制都有积极带动作用。又鉴于其他三大自贸区多是偏重于区域的金融发展,故而上海自贸区更应该率先改革,在金融领域方面先行先试,更好地带动三大经济自贸区,促进全国经济的良好发展。TPP当中对金融领域的开放程度以及创新水平是有目共睹的,将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相关制度与之相比较,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建设大有裨益。

TPP当中的金融服务领域与以往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是有很大的不同,不仅突破了原有基础上的金融附件形式,而且将有关金融的规定的制度单独罗列出来成为一章,从22个条款的不同方面逐一界定。

21消除“技术壁垒”,鼓励“国民待遇”

金融信息数据的跨境流动性较大,主要通过信息技术和数字化的互联网发挥着作用。所谓的金融信息数据的技术壁垒就是通过不兼容、数字网络不互联、数字信息不共享等方式设置技术障碍,是目前信息时代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大障碍。[4]而TPP将金融信息数据的跨境流动纳入了金融服务领域的规定当中,为整个金融服务方面提供了一个指导性的大纲意见。并且在其附件当中,又对每个成员国在金融数据的处理、信息转移、咨询等方面分别进行了前瞻性的规定,对各项条款进行细化,要求每一个缔约方都应该允许另一缔约方向其境内外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转移信息,而且也有明文规定要对个人金融数据安全进行保护,以求最大限度地对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以促进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从各方面可以看出TPP当中对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规定是在保证各成员国的金融机构拥有自己独立的关于宏观方面审慎监督外,旨在消除数据信息流通之间的技术壁垒,以实现成员国之间的信息境内外的流通,促进金融服务的更快发展。endprint

而我国自贸区在签署的各项协定中虽然就有关电子支付和银行卡支付服务方面进行了规定,而且也一直保持着WTO当中的相关做法。但大多是对电子商务之类的数据开展的,比如电子签名、实现信息网络信息监管技术的共享等方面,而对个人信息的界定、保护等方面虽然早已有涉及,但是相关方面的立法是处于缺位和滞后的,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也是伴随性的发布出台的,制度不到位很容易阻碍金融发展的脚步,面对现在高速发展的网络金融,TPP当中的一些建议还是值得考虑的。在上海自贸区的“金改40条”中也有提到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在原有的事中事后的对信息管理系统上,建立开放经济下的金融安全网,以达到在国际金融技术变化当中的可控。

金融的跨境流动的问题当中,一般都会要涉及“国民待遇”的问题。TPP也有在此方面制定了关于成员国在监管金融服务方面的相关规定,旨在鼓励新金融服务的发展壮大。规定当中提到允许缔约方除约定关于国内金融机构在其境内金融服务市场上提供某种新型金融业务外,也应允许其他的缔约方的金融机构同样在其境内可以开展同样的业务,享受同样的服务,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享受“非歧视”的国民待遇。而且“金改40条”中新增的负面清单当中有关于对账户管理的创新模式的相关规定,除了对人民币跨境使用有相关规定外,并且在第三十三条当中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进行了宏观的规定。这与TPP当中对成员国要求的保留金融监管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但是就实际操作而言,我国现有的做法与TPP当中的一些规定和现在国际金融还是有些差距。

这与我国对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的投资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上海自贸区对于外国投资者入区已经在努力地建设相关审批制度,但是在制度方面仅仅只是提及假使不同意批准要说明理由此类的简单说法。严重的法律缺位,给投资者其实造成了很大阻碍,虽然TPP当中就此方面提到要参考“國民待遇”,但笔者认为此方法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应该是很难达到的,更何况在我国金融改革方面不甚完善的情况下,实则难以接受,但是就TPP当中对“国民待遇”的某些方面还是值得探讨的。

22放宽“负面清单”,降低准入限制

对于外国投资者在缔约国的金融投资而言,TPP当中不单单列明了简单的“国民待遇”,同样采取了“准入前国民待遇”标准。TPP当中对于金融服务领域进行了区分要求。对于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金融服务,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给予另一个缔约方以不低于给予本国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的原则;而对于跨境贸易形式的金融服务,则做出了不低于相似情况下给予本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待遇的规定。[5]也就是说,缔约方之间不得以任何不合理方式向另外一方施加各种限制,阻碍对方的金融投资。涉及所有的保险业务、所有的银行业务以及其他金融业务,还有更多的和金融性质服务有关的服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而这些方面还包括了金融投资者的数量、其高管或者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要求、金融交易资产总额等。

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原则一直秉承着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模式,在2015年发布的有关自贸区外商投资者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以及对于在“金改40条”中第四部分也要求自贸区能够做到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探索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但是相比较TPP当中的规定,我国对境外投资者的态度还是严苛的,对非中国金融类企业禁止与其关联企业分享进出业务,即使采取了负面清单的形式,但是开放程度极为有限,这也反映着我国在金融领域方面的立法是薄弱的,法制健全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虽然TPP的前途并不明朗,但是就我国现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的进程来看,不管是现在进行着的RCEP或者是新型的金融模式出现,TPP模式清晰可见,故而我国立法方面也应该早做准备,才能在国际金融发展的道路上更具有保障。

3建议

很多持有不赞成观点的人认为若采用TPP当中的相关规定,收益效果缓慢不明朗,但应该看到该协议的前景发展,它是旨在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而且在国际诸多的贸易协议当中,很多国家也会选择有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模式。故而我国应当充分利用借鉴自贸区的优势,推动创新,努力与国际金融高标准接轨,形成倒逼国内金融改革的形势。

31完善金融监管模式,保障互联网金融安全

目前不单单上海自贸区的在金融融资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另外三大自贸区根据自身的特点也在金融服务监管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故而在现在国际金融大形势下应该考虑适当扩大我国试点范围,让更多地方区域尽快根据自身条件确立金融发展的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模式的前提则是要制定广而有指导意义的配套法律,“有法可依”永远是我国法治的要求,金融又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部分。所以法律的指导和规制作用才能促使经济的正确发展,以先瞻性的法律推动经济,以经济发展完善法律体制。

支持新型金融同时更应该在良好的金融监管下推动金融信息的共享,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与保障数据信息流通,区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非个人信息数据,技术革新是必需的,及时的政策法律的监管更是必不可少的。我国在诸如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电子支付、个人信息、电子商务方面都没有及时跟进法律监管,无法更好带动经济的发展脚步。

32放宽金融市场标准、推动经济发展

我国各自贸区自建设以来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国内也在扩大自贸区的范围,但是与以TPP为代表的新型协议当中,无不在释放着强烈的革新信号。故而加快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实施“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在资本流动中健全和完善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实现金融投资的多元化等这些措施是亟待一一去尝试实施的。2016年10月人民币成功“入篮”,成为SDR当中的一员,长远而言,这将降低汇兑成本和利率,加速人民币的流动性,拓宽我国自贸区金融发展的道路,也为实体经济带来更多的机会,及早适当借鉴高标准的法律监管标准,带动经济发展,弥补我国金融业务经验的不足。

4结论

对比借鉴TPP当中的金融服务规制,与当下的RCEP并不冲突,自贸区是我国经济先行先试的区块,应努力提升金融宏观审慎监管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扩大业务范围,稳步前进。利用好上海自贸区的优势,带动国内金融改制,制定位阶高效力强的法律,为我国金融发展更好地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推动“一带一路”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1] 中国外资编辑部TPP已成烂尾楼,中国还要加入吗[J].中国外资,2017(5)

[2] 唐国强,王震宇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演变、路径及展望[J].国际问题研究,2014(1)

[3] 毕吉耀,张哲人正本清源 对美国退出TPP保持冷静客观[J].中国经贸导刊,2017(3)

[4] 刘佳:TPP视域下中国自贸区金融服务开放与创新研究[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

[5] 曾辉,张薇薇TPP金融服务贸易条款解析及评价[J].黑龙江金融,2017(1)

[作者简介]张宁萍(1991—),女,回族,河南周口人,法律硕士,华侨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国际法,国际经济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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