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鹏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探索市县巡察”重要指示以来,省委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巡视带巡察、以巡察促巡视,着力构建巡视巡察“5+2”联动机制,即在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层面,组织领导、对象覆盖、监督重点、方式创新、成果运用五个方面上下联动;在巡视巡察保障工作层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方面上下联动,推动形成巡视巡察“双剑合璧”、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2017年2月,省委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李强书记对新一届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作出部署,省市县1万名计划巡视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3000名巡视巡察干部集体领受任务,有力强化了责任传导。
在巡视巡察组织领导上联动,着力构建严密责任链条。省市县各级突出党委抓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建、巡视巡察组主战,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党委坚决履行主体责任。省委认真落实巡视全覆盖、深化政治巡视等要求,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示范引领。制定《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市县党委全面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8个设区市和六成以上县(市、区)由党委书记亲自任组长,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工作规划、业务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二是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履行组织实施责任。每轮巡视巡察,领导小组分级进行动员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强化示范传导、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