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

2017-09-21 23:15:59张旭霞
神州·中旬刊 2017年8期

张旭霞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的资金偿付义务。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庞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不容忽视的潜在威胁。摸清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找准对策,才能探索出有效的治理机制。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及原因

(一)债务形成原因复杂,偿债压力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政府往往要通过修建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等手段,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地方投资。新进企业不仅可以解决当地的就业等问题,保持社会稳定,还可以有效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最终形成经济良性循环。然而,在建设这个“循环系统”的初期,地方政府需要承担大量的资金需求。此外,在政绩考核机制之下,为了达到考核目的,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当地政府实际财力以及客观条件,盲目投资上项目。数据表明,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地方政府投资失误导致的。长期以来我国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及监督机制,导致地方政府的举债欲望不断膨胀,举债形式不断出新,债务规模出现“滚雪球”式的增长。

(二)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大

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的调研报告表明:以前年度逾期债务0.9万亿元,2016、2017年度债务分别为2.8万亿元、2.4万亿元,2018年及以后年度负债为6.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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