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旭
摘要 介绍我国集体林业发展现状,分析其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并提出了发展对策,包括规范与开放林权流转、加强林业产权保护、全面放开商品林经营权、简化林业行政程序等,以期促进我国集体林业的发展。
关键词 集体林业;发展现状;障碍因素;对策;中国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6-0133-02
我国目前集体所有制林业由于经营规模小、产权保护不够、经营自主程度低、投资渠道单一等原因,造成经营粗放、产出低。要破解这一发展障碍,政府要尽量少地对市场进行直接干预,把政府服务性、事务性职能社会化,以保障市场公平和社会发展公平,进一步规范与放开林权交易市场,加强林业产权保护,放开商品林经营权,简化林业行政程序,以促进林业公平发展,促进集体所有制林业发展。
1 我国集体林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尽管我国集体所有制林业发展迅速,但集体所有制林业产出较低。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表明,我国现有集体林地1.863 3亿hm2,集体林蓄积54.25亿m3,集体林面积占到全国森林面积的60.01%。但是,集体林蓄积只占到全国森林蓄积量的36.71%,平均蓄积量29.1 m3/hm2,是全国平均蓄积量(72.774 m3/hm2)的40%,是世界平均蓄积量(90.00 m3/hm2)的32.33%,远远低于全国水平和世界水平[1-2]。
2 我国集体林业的主要发展障礙因素
(1)经营规模小不利于林业集约经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绝大部分集体所有制森林借鉴农业土地承包到户的做法,也采取“承包到户”措施,集体所有制森林被分割“零碎化”给了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