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花 纪志和 杨国庆 苗 刚 (山东省胶州市畜牧兽医局 266300)
卫生检疫
关于加强和规范病死畜禽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建议
刘艳花 纪志和 杨国庆 苗 刚 (山东省胶州市畜牧兽医局 266300)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关系动物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很多省市在积极建设具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功能的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对辖区内养殖场户产生的病死畜禽及社会源病死动物实行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并探索切实可行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努力确保实现病死畜禽不准转运、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随意丢弃、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五不一处理”目标,坚决消除可能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和责任风险。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结合自己的体会,现提出以下监管工作建议。
1.1 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国办发〔2014〕47号文件关于“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的要求,由当地动监站及时向辖区镇政府提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定期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各地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落实到镇街、社区、村庄。
1.2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通过印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和依法加强抽查检查等形式,落实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单位和个人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其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鼓励和指导大型畜禽养殖企业自建或自购病死动物暂存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