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捐精者到丈夫,海归硕士被三份奇葩协议“套牢”

2017-10-10 22:55江剑晓天
妇女生活 2017年10期
关键词:套牢女儿孩子

江剑+晓天

2017年3月的一天,海归硕士林凌去妻子住处看望女儿小婷,不但被妻子拒之门外,还遭到妻子一顿暴打。情急之下,林凌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媒体求助。妻子为何不让他看女儿?原来,小婷是林凌捐精助孕所生。那么,既然林凌是捐精者,为何又与受捐者结婚呢?他们离奇婚姻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隐情?

海归硕士遭父母逼婚,相亲失败捐精助孕

林凌1967年出生于广州市越秀区一个富商家庭。1990年,中山大学毕业后,林凌考取美国斯坦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经过多年打拼,林凌在美国事业有成,收入不菲,但因种种原因一直单身,直到2010年林凌43岁时,年迈的父母想抱孙子,催他回国,他才回到广州创业。

看到林凌和朋友四处考察创业项目,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叮嘱他:“你年龄不小了,不要只顾创业,咱家又不缺钱,你还是先找个女朋友结婚,给我们生个孙子吧!”林凌只好请同学朋友帮忙给他介绍女友,同时通过婚姻介绍所相亲。在他看来,凭他的条件在国内找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结婚易如反掌。

2012年10月初,大学同学詹小年给林凌介绍了一个女孩,名叫周华。周华时年36岁,广州人,大学毕业,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经理,有房有车。在詹小年看来,林凌与周华条件相当,比较般配。可见面后两人竟然都没相中对方,林凌嫌周华个子矮,周华嫌林凌年龄大。因此,两人一起吃完饭就各奔东西了,相互连个电话都没留。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以后还会有交集。

2014年4月13日,林凌突然接到詹小年的电话:“哥们儿,你还记得小周吗?就是我给你介绍过的那个周华。”林凌想了想,说:“记得啊,怎么啦?”詹小年说:“她现在正到处托朋友找人给她捐精,想孩子都想疯了,你愿意成人之美吗?”借精生子,这种事对林凌来说不稀奇,他爽快地说:“可以啊,见面谈吧!”于是,经詹小年安排,一对曾经相亲失败的男女又见面了。而且,“故人”重逢,两人似乎有了很多共同话题,比如相亲,一聊起来就忘了时间,居然聊了两个多小时。

说到捐精,林凌对周华说:“你的心情我懂,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帮你实现做妈妈的梦想!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找个男人结婚生孩子呢?”周华说:“主要是太忙了,没时间也没精力相亲,而结婚又关系到一生的幸福,不能将就,没遇到合适的宁肯不结。但我年龄大了,要孩子的事不能拖,只好出此下策。”

林凌又问:“为什么不与正规的精子库联系呢?”周华说:“我不可能接受陌生人的精子,有太多未知因素,没法放心。而你是海归硕士,智商高,长相过得去,身体也健康,虽然不适合做丈夫,但你给我捐精我完全放心!”然后话锋一转,问林凌想要多少钱。

林凌慷慨道:“举手之劳,要什么钱啊!何况我也喜欢孩子,如果我有自己的孩子,那该多么美妙啊!”

两人就此达成了捐精的初步意向,都很开心,互留了电话号码。以后,两人又见过几次面,对捐精的具体细节进行了商讨,最终确定:不发生性关系,采取人工授精方式。2014年9月13日,周华起草了《捐精助孕协议》,让林凌签字。

协议写道:林凌自愿放弃与周华生育婴儿的抚养权和取名权,并对此事保密,等等。林凌看完协议对周华说:“虽然是捐精助孕,但那毕竟是我的孩子,我也十分想要个孩子。如果成功了,我有两个要求,一是孩子出生后我有探视权,要参与到他的成长中;二是我父母早就想抱孙子,得让他们与孩子相认!”周华同意林凌探视孩子,但不同意他父母与孩子相认。林凌没再坚持,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随后,两人开始了“造人”计划。林凌配合周华到医院做了各项检查,然后定期到医院取精。然而两个月过去,周华没有怀孕。两人带着疑问来到一家医院进行体检,希望找出原因。医生检查后告诉林凌,他患有“弱精症”。周华得知后很失望。林凌安慰她:“你不要灰心,我帮你联系正规的捐精机构,或者寻找收费的捐精者!既然决定帮你,我会帮到底。”但周华摇了摇头,婉拒了林凌的好意。

捐精者轉身成丈夫,荒唐生子和奇葩协议

2014年11月20日,林凌来到周华住处,想说服她接受有偿捐精者捐精。两人聊着聊着,周华开始责怪林凌:“你患弱精症还捐什么精啊?害得我们浪费那么多精力!”林凌不服气,拍着胸脯说:“我这么结实,像患弱精症吗?要么是医院人工授精技术不行,要么是医院检查有问题!”周华却说:“你把我害苦了,我不再相信你了。”林凌有些无奈,说:“我是真心想帮你,请你一定相信我,要不我们再试试?”周华就问怎么试,林凌说:“人工授精不行,我们干脆直接来几次真的,怎么样?”周华一听警觉起来:“你想占我便宜?”林凌真诚地说:“我要想占便宜,找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易如反掌,何必找你?我是真想帮你!”

也许是被林凌的真诚打动了,也许是太想要孩子,周华最终同意了林凌的建议,说:“那你得保密!”林凌承诺一定保密。于是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其实,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林凌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周华,如今两人又发生了性关系,他更加认为两人有了感情,于是通过各种方式向周华求爱,但均遭周华拒绝。好在,两人的试验取得了成功,周华真的怀孕了。

2014年12月30日,当周华通过QQ告诉林凌她已经怀孕的消息时,林凌感觉像做梦一般:自己被医生诊断患有弱精症,居然跟周华发生一次性关系就有了孩子,如果是真的,简直是奇迹!他不敢相信,问周华:“你不是想孩子想疯了,胡说八道吧?”周华说:“这种事谁敢乱说啊!”

确信周华怀孕以后,林凌更加认为,两人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捐精助孕”范畴,应该结婚。于是他通过QQ向周华提议,尽快结婚,共同抚育孩子。但周华仍一口回绝,同时警告林凌:“咱们一开始就是捐精助孕关系,不管是人工授精还是发生性关系,只是捐精方式不同,捐精助孕的性质没有改变。既然现在怀上了,就要遵循两人签订的《捐精协议》。”为这事两人争执不下,不欢而散。但一个月后,周华突然找到林凌,要求结婚,理由是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且结婚后不再离婚。林凌自然求之不得,欣然同意,没等领结婚证就与周华同居了。endprint

同居后,林凌对周华照顾得无微不至,他慢慢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周华,而且周华似乎也被他的真情打动了,于是他多次催促周华尽快领证结婚。

2015年3月5日,周华拿出一份自己起草的《结婚协议》,要林凌签字。协议写道:不论是婚姻期间还是离婚后,男方自愿无条件放弃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切房产、存款等,自愿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周华说,她签这份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给她和孩子一个保障。林凌觉得协议不公平,但看到周华态度坚决,他还是在协议上签了字。至于协议中的“离婚后”,他认为只是一种假设而已。

签完协议当天,两人就到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由此,两人进入了蜜月期,林凌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为了让周华安心养胎,更为了让她高兴,林凌给她买了一枚钻石戒指,还买了一辆宝马轿车及一些其他贵重礼物。2015年9月30日,周华生下女儿,取名周婷。女儿一出生,林凌就将消息告诉了父母。

得知有了孙女,林凌的父母非常高兴,催林凌把孙女抱回家看看。林凌就将自己与周华之间离奇的关系告诉了他们,说带女儿回家要征得周华的同意,他得慢慢地做周华的工作。然而,还没等他做通周华的工作,2015年11月9日,周华突然提议,她看中了某高档楼盘一套102平方米的房子,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希望林凌能出钱买下这套房子。

林凌和周华名下已有多套房产,按照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夫妻俩没有资格购置新房。于是两人商量先办理假离婚,将夫妻俩名下的房产归到林凌名下,再以周华的名义买房,买房后再复婚。可周华对林凌不放心,担心他以后不会替她还按揭贷款,便又拟了一份《买房赠与协议》让林凌签字。协议约定:买房的首付款为林凌无偿赠与,同时林凌还要为房子还房贷,即使离婚也要一直还。林凌认为协议不公平,一旦两人离婚他将鸡飞蛋打。周华却说:“你这么不相信我?我跟你领了结婚证,生了孩子,我能跑了吗?”林凌想想也是,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亲生女儿不能见,三份协议是不是“局”?

林凌的母亲得知林凌要与周华假离婚买房,认为不妥,不同意林凌假离婚。为了帮儿子解开这个困局,母亲答应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下那套房子,条件是房产证要写林凌母亲的名字,同时她愿意立下遗嘱:将房子赠与孙女,等孙女18岁成年后过户。周华作为孩子的母亲,自然拥有永久居住权。然而周华却不同意,对林凌说:“我不想让公公婆婆参与到我的生活中,不想跟他们住在一起。若是由他们买房,今后他们一不高兴将我扫地出门怎么办?”双方僵持不下,结果房子没买成,周华很不高兴。为了平息周华心中的不满,2016年1月,林凌给了周华30万元现金,作为母女俩的生活费。但2016年4月,周华突然向林凌提出离婚,并把正在照顾周婷的林凌和林凌的母亲赶出了家门。

如果这时离婚,林凌将人财两空。他没想到,买房这件事成了夫妻俩关系的转折点。他隐约有种感觉,从捐精开始,周华与他签下的几份协议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从那以后周华视他为仇敌,他想见女儿比登天还难。2016年5月中旬,周华委托律师,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林凌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108万元。

周华说:“我算过了,从女儿出生直到将来上大学,所用的费用加在一起,108万元并不高。既然你们不信任我了,那就不要继续生活下去了!”林凌一家觉得周华的阴谋彻底败露了——她之所以要“捐精助孕”并要求林凌签下三份协议,目的就是为了敲他们一笔钱。9月30日是周婷一岁生日,爷爷奶奶再次来到周华家,周华说什么也不让他们进门,还说他们私闯民宅。

为了留下证据,周华用手机拍下了老两口看望周婷的视频,并打电话报了警。周华对派出所民警说:“他们不是我女儿的爷爷奶奶,女儿是我的,与他们无关!”这是老两口最后一次看见自己的孙女。从此,老两口想念孙女,只能在家里翻看孙女的照片。为了寄托思念,老两口干脆将孙女的照片贴满了家里的墙壁,每天对着照片以泪洗面。林凌非常难过,只好聘请律师应诉。

林凌的律师黄奕说:“周华一方面不想与孩子的父亲有任何瓜葛,只想借精生一个孩子,不要男方打搅她的生活;一方面又希望有一个有经济实力的男人为她和孩子将来的生活买单!”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林凌和律师也曾多次去周华家看望周婷,但都没成功。2016年12月1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周华与林凌离婚纠纷一案。

法官认为,原被告均为大龄青年,結合在一起殊为不易,况且婚前婚后均有共同生活,双方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生儿育女,双方更应珍惜,遂判决不准许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判决生效后,尽管林凌与周华仍为夫妻,但周华不让林凌看望女儿。有朋友建议林凌争取主动权,直接把女儿抢过来。林凌表示他不能这样做,他想走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但每次林凌与周华联系要看望女儿,周华开口就骂,恶语相向。周华说,她就是不想让他见孩子,就是不想让孩子与他有任何关系。

2017年3月16日,林凌再次来到周华居住的小区看望女儿,周华一见面就对他不停地踢打辱骂。林凌只好打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两人随即被民警带到派出所调解。

短短一年间,林家从喜到悲,林凌父母觉得这一切都是周华设下的一个“局”,是周华以“捐精助孕”为诱饵,引林凌一步步掉进陷阱。周华每次争吵就闹离婚,要房子,要车,要钱。从当初的捐精协议,到后来的婚前协议,再到最后的房屋协议,这一切看起来的确有许多不合常理的地方,难道说周华与林凌从捐精助孕到结婚生子真的是一场骗局吗?

据周华的同事说,周华挺好的,脾气好,待人很温和,没见她跟谁发生过冲突。可她为什么一见林凌就大打出手呢?林凌父母认为,周华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离婚。而周华却认为,她从来没有欺骗过林凌,所有的协议都是林凌自愿签订的,她没有逼他。但实际上,从捐精协议开始,三份协议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林凌付出了巨额的金钱,而周华也像当初她希望的那样有了孩子。

江西省人类精子库医生姚文亮说,尽管正规的捐精库捐精程序相对来说烦琐,但那也是为供精者和求精者的安全和健康把关。地下捐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捐精程序也存在着危害授精者的因素。正规的捐精程序是不准许捐、受双方见面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双方的个人信息,避免产生伦理纠纷。

林凌思前想后终于明白,世界上根本没有奇迹,所谓的“惊喜”与“爱情”,背后可能充满算计,如今他人财两空,家庭破碎,只怪自己太傻太天真。对女儿他更是充满歉疚,觉得是自己的不当行为让女儿身陷这场风波,给女儿带来了身心伤害。

〔编辑:冯士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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