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肇圻
STCW公约出台前后
沈肇圻
STCW公约的中文全称是《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英文名是(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它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止1999年1月1日,已有133个缔约国,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数位居第三,占世界船队吨位98.04%。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公约从提议到通过,再到生效历经24年时间。
最早提议制定STCW公约,要追溯到1960年的“海协”国际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第三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同时还通过36项决议,其中一项是要求“海协”与另一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共同制订一个提高海员业务素质的国际公约。会议认为海员是保障海上安全的重要因素、最活跃因素。纵观世界海事,人为因素酿成事故的比例占了最大一块。另外一项决议要求“海协”制订培训规划,帮助海员正确和熟练使用船上安全设备。会后“海协”与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了一个联合委员会。
1964年,“海协”海上安全委员会制订了一个指导文件,指导船长和普通船员正确使用船上助航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和其他设备的培训工作。1969年、1971年、1975年和1977年对这个指导文件分别作了补充。时隔11年,理事会才想起,1960年的那次国际海上安全会议要求制定一个关于提高海员素质的国际公约。于是决定在海上安全委员会下增设一个研究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的小组委员会,作为一项“紧急”任务,起草这方面的公约。又经过7年,才完成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