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仁燕
随着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的加快,各项工作有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但在不良资产管理中,诉讼贷款管理中仍然存在着如超诉讼时效、超执行期间、贷款“一诉了之”、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如何加强贷款诉讼管理成为各家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
一是债务人不配合。部分债务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拒绝在履行责任通知书上签字,造成超诉讼时效。二是催收难。债务人或外出打工或搬迁后失去联系,催收困难或无法催收。
(二)内部原因
一是人员素质偏低。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因缺乏诉讼管理知识或工作经验,对贷款的管理仅停留在简单的提起诉讼上,诉讼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二是内部管理缺失。因为人员变动等原因,存在管理空白,诉讼贷款无人管理,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甚至丢失,导致超诉讼时效现象发生。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诉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二、加强贷款诉讼管理的建议
(一)准确把握诉讼时机
在诉讼清收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诉讼时机。本金逾期或欠息3个月以上的贷款要及时提起诉讼,原则上不超过1年。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对本金逾期或欠息超过1年未提起诉讼的贷款,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说明未起诉的原因,董事长要签字确认。对超时效贷款负总责。
(二)科学运用诉讼方式
要根据债务人自身状况,科学制定诉讼目标、诉讼策略,灵活适度运用清收措施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