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蓓 白云龙
摘要:涉法涉诉信访尤其是涉诉信访中许多案件是由于现行诉讼制度存在不当设计而产生的,如判决说理的缺失、再审程序启动的隨意性、审判程序相关宪法权利无法获得法律救济等,并且正是这些有缺陷的制度,进一步放大了信访案件中当事人不公正的感受,致使诉讼程序的终结无法让当事人服判息讼,进而选择了信访的道路。因此,在完成信访工作的法治化顶层设计后,完善现行诉讼制度中与之相冲突的不当设计,就显得非常必要。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工作要点
当前和今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先试先行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布局中加以思考和推进,更应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统领寻求改革路径,从而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保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并为其他领域的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启发思路。
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各种社会矛盾,最终还是要在规范的、法律的轨道上解决。这既需要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的养成,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