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农村低保问题研究

2017-10-21 15:11:28曾少珠黄敏燕谭洪益
科学导报·学术 2017年5期

曾少珠 黄敏燕 谭洪益

摘 要:以梅州农村低保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发现梅州农村低保存在存在认定困难、退贫制度不健全、监督体系形同虚设等问题,分析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提出建立信息平台、完善低保评定程序、提高群众监督意识等措施。希望本课题的研究能使真正需要低保资金的农村居民生活得到保障。

关键词: 农村低保;评定机制;监督体系

【中图分类号】 D2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5-0297-02

农村低保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批流程为农村居民向乡镇人民政府递交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及就业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委会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并公示;村委会将符合标准的申请表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后办理审批手续并公示,并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

1 梅州市农村低保现状

梅州市总面积1.5935万平方公里。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台地、阶地和平原五大类型,其中山地占总面积24.3%;丘陵、台地和阶地占总面积56.6%。2015年年末户籍人口约543.79万人,常住人口约434.0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226.63万人,农村人口占52.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为2015年梅州市农村最低生活标准,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约19万人,约占梅州农村总人口4.5%。梅州市共8个县(市、区)均属山区县,五华、丰顺、大埔三个县为省扶贫重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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