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凡民
我国从1984年开始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994年进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阶段,2010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并实施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之后出台了相关的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历经30多年,由探索起步逐步成熟完善,在促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对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笔者以实践工作为基础,浅谈县级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现状和相应的对策。
一、當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现状
1.缺乏配合机制。虽然县级政府普遍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但存在联席会议形同虚设,现行的经济责任仍是审计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同时,各部门之间缺乏衔接,信息渠道不通畅,出现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刚结束,又接到相关部门的离任审计委托书,这种重复审计造成审计资源的严重浪费。
2.先任后审滞后。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审计部门接受相关委托开展,其中以先任或先离后审者居多,这种事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任用干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形成离任审计就是走过场,为了一个手续。同时,离任审计报告中的问题,最终处罚的是其原单位,后期的整改与被审计个人无关,对个人基本无任何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