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参与林业合作组织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河北、湖南和福建3省239户林农的实地调查

2017-10-24 10:23:22鲁莎莎金宇珂吴成亮关兴良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17年10期

鲁莎莎, 金宇珂, 吴成亮, 关兴良

(1.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 2.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北京 100029)

林农参与林业合作组织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河北、湖南和福建3省239户林农的实地调查

鲁莎莎1, 金宇珂1, 吴成亮1, 关兴良2

(1.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 2.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北京 100029)

发展林业合作组织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基于河北、湖南和福建3省共239户林农的样本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对林农参与林业合作组织的意愿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林农参与林业合作组织意愿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政策实施成熟完备、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良好的地区,林农参与林业合作组织的意愿较高。林农受教育程度、是否参加过林业技术培训和教育、林业收入负向影响林农参与林业合作组织的意愿,而林地块数则正向影响林农参与合作组织的意愿。

林农; Logistic模型; 林业合作组织; 意愿; 影响因素

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中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8 459亿元迅速增长到2015年的5.81万亿元,“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平均增速达21.25%。随着各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1-2],农户经营在组织化方面的2个缺陷愈发凸显:一是农户经营规模太小,限制了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提高,林地规模限制了资本投入;二是农户经营行为过于分散,缺乏协调性,以至于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市场化需要[3]。为了提高林农的市场竞争力,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中国开始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在各地出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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