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代汉语使成句的句式多义性

2017-10-24 23:10谢燕丽
文教资料 2017年20期
关键词:歧义

谢燕丽

摘 要: 本文以表致使态的使成句N■+V■V■+N■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使成句句式多义性的分析,探讨其形成原因及认知激活顺序,并由此概括出使成句的上下位句式意义和句法语义特征。

关键词: 使成句 致使 歧义 句式意义

对于现代汉语使成句,王力(1943)较早给出了定义:“凡叙述词和它的末品补语成为因果关系者,叫做使成式。”[1]就事件结构而言,使成句实际上代表了一个包含两个子事件的复合事件,即原因事件和结果事件,两个事件之间构成一种致使关系。例如,“我们打败了敌人”,原因事件是“我们打敌人”,结果事件是“敌人败了”。其中包含了四个基本语义要素——致使原因、致使力、致使对象和致使结果[2]。在这类致使结构中,致使力和致使结果凝固成了动结式V■V■,我们可以将这一句式表示为:N■+V■V■+N■。

使成句的语义成分之间的致使关系比较复杂,当句中出现语义不明确时,往往会产生歧义现象。例如,“张三追累了李四”,到底是“谁追谁、谁累”,可以产生以下三种理解[3]:

①张三追李四,李四累了。

②张三追李四,张三累了。

③李四追张三,李四累了。

第二种理解没有使成义,因而不属于使成句,本文不予讨论。对于具备致使关系的使成句,致使语V■V■在整个结构中处于谓语核心地位,是研究使成句的关键所在。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使成句的句式多义性作为突破口,探讨使成句句式意义的实现过程。

一、使成句中的致使原因

由于使成句特有的句式意义,V■作为结果事件中的致使结果,其语义自然指向受事宾语。但是对于致使动作V■,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1.V■指向其前的主语。

N■一般是V■动作的发出者,V■前指,V■后指,V■和V■各自参与表达了原因事件和结果事件。该句式意义为:N■通过发出动作V■,使得N■产生一种新的状态或结果V■。这类使成句所占比例最大,主语具有[+有生]语义特征,宾语大都具有[-有生]语义特征。如:

(1)看坟人点亮了一盏油灯。→看坟人点油灯+油灯亮了

(2)妹妹哭湿了枕头。→妹妹哭+枕头湿了

(3)孩子哭红了眼睛。→孩子哭+眼睛红了

(4)他砍钝了那把刀。→他砍+那把刀钝了

2.V■联系后面的宾语。

在“N■+V■V■+N■”结构中,补语V■指向N■,动作V■也由N■发出,也就是说V■和V■都指向后面的宾语N■,N■既是动作V■的发出者又是动作V■的接受者,N■成为致使原因。其中,N■大部分具有[-有生]语义特征,N■具有[+有生]语义特征,V■具有[-自主]语义特征,但从语料分析来看,这类使成句所占比例不大。如:

(5)农活累病了爷爷。→爷爷累+爷爷病了。

使成句作为一种句式,其句式意义不能简单地从动词和补语中推出,而是由整个句式结构产生的。在“N■(致使原因)+V■(致使力)V■(致使结果)+N■(致使对象)”这个句式自上而下的制约下,只要能成为原因事件中的参与者,就可以进入这个句式,占据N■位置。因此N■的来源就具有多样性,既可以是动作V■的受事,如“煎饼吃烦了我们”,又可以不是V■、V■的论元,而作为外部致使原因,进入句式框架。如工具、材料、方式、目的、处所等,例如,“农活累病了爷爷”,“一句话骂醒了我”,“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了不少人”,可见致使原因具备很强的事件性。

再回到我们在引言中提到的那个歧义句。“张三追累了李四”如果要归入表致使态的使成句,补语语义只能指向N■,这样的话就只有两种理解的可能,即前文指出的①张三追李四,李四累了;③李四追张三,李四累了。

对于①“张三追李四,李四累了”,我们可以做如下分析:V■指向其前的N■,致使者N■发出动作V■,该动作对致使对象N■造成影响,从而使N■产生V■这个结果。可见,在这个致使事件当中,原因事件是“张三追李四”,结果事件是“李四累了”,其中,“张三”是致使原因,“追”是致使力,“累”是致使结果,“李四”是致使对象。从语料来看,这类使成句占绝大多数,应该看作表致使态的N■+V■V■+N■使成句的典型句式意义。

对于③“李四追张三,李四累了”,这种理解即对应于前述分析中的V■指向宾语的使成式。V■和V■都指向后面的N■(动作的发出者),致使原因N■不再是动作V■的发出者,一般具有■语义特征。前文提到,V■、V■指向宾语的使成句句首一般是事物,具有[-有生]語义特征,而③理解中的“张三”具有[+有生]语义特征,却作为受事出现在了句首。“李四”作为施事却出现在了句末宾语位置。因此,人们对于这种理解的可接受程度很低,其激活程度也很低。

二、句式意义的优先激活模式

根据前文分析,表达致使态的使成句式“N■+V■V■+N■”具有多义性,因此,在致使语义范畴表达上,从纵向看,我们可以建立起上下位句式意义的框架;从横向看,我们可以根据使成句事件结构类型的表达方式,建立起从典型句式意义到非典型句式意义逐渐过渡的连续统概念,希望以此能够深入细致地分化描写表致使态的使成句式。

还是以“张三追累了李四”这个歧义句作为突破口。该句有两种理解,即①张三追李四,李四累了。③李四追张三,李四累了。

①张三追李四,李四累了。动词V■、V■各自参与表达原因事件和结果事件,“N■+V■V■+N■”句式产生的句式意义可以记为:N■+V■V■+N■→(N■+V■+N■)+(N■+V■),前后事件之间有致使关系。N■是施事,当进入该致使框架时,句式赋予其致使原因这个角色。根据人们对现实客观世界的认知经验,“施—动—受”模式应该是最典型最理想的认知框架。那么在使成句式“N■(致使原因)+V■(致使力)V■(致使结果)+N■(致使对象)”句法框架下,N■、N■正好分别作为施事和受事出现在句首和句末,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一致,因而这种句式意义成为使成句的典型句式意义。

③李四追张三,李四累了。V■和V■都后指,该句式意义可记为:N■+V■V■+N■→(N■+V■+N■)+(N■+V■)。N■作为受事,却出现在了句首充当致使原因,N■作为施事却出现在了句末充当致使对象。在日常交流中,人们往往倾向于将主语和施事联系起来,将宾语和受事联系起来。当出现“受事(或其他成分)+动词+施事”时,人们先要将施受关系颠倒过来再理解,这就增加了认知上的难度。前面提到,V■、V■都后指的使成句中,N■大部分具有[-有生]语义特征,如“青草吃肥了羊儿”,“农活累病了爷爷”,由于句首是无生命的事物,首先人们意识到N■不可能是动作V■的发出者,转而寻求其他的理解方式,然后才找到位于句末的施事或系事,进一步再推出该句式的句式意义,最终获取成功的理解。整个使成句因为致使原因的特殊性和非典型性,而呈现出强烈的致使义。

如果主语只是非生命的语义成分,就只会增加人们理解上的难度,一般不会产生歧义。如果说主语和宾语一样,都具有[+有生]语义特征的话,这种理解的可激活程度就极低。因为人们一般会将有生命的主语成分理解为施事,把整个语义关系理解成最理想的“施-动-受”模式。因此,虽然“李四追张三,李四累了”表达的是一种强致使义,但是由于偏离了人的理想化认知模式框架,因此其激活程度是极低的。

综上所述,对于使成句“N■+V■V■+N■”,它的句式意义是表致使,表达了一个包含原因事件和结果事件的复杂的致使事件,可以将其视为上位句式意义。又可以再细分为两个下位句式意义:(1)N■(施事)+V■(致使力)V■(致使结果)+N■(受事),N■作为致使原因发出动作V■,致使N■产生一种新的状态或结果V■;(2)N■(受事或其他语义成分)+V■(致使力)V■(致使结果)+N■(施事或系事),致使原因N■不是V■的发出者,它可以是受事,也可以是独立于V■、V■论元成分的其他语义成分,如工具、材料、方式、目的、处所等,仅仅是受使成句固定的句式意义的制约,被指派到该句式中,单独作为致使原因出现在句首。V■不参与原因事件的表达,故动作性减弱,整个句式表达的概念结构的事件性增强,表现出强烈的致使义。由此可见,当N■具备更多的原型施事的特征时,使成句的动作性强,致使性弱,表达的是典型的句式意义,最容易被激活;当N■具备极少的原型施事的特征时,使成句的动作性减弱,致使性增强,表达的是非典型的句式意义。N■的施事性程度和整个句式的致使性强弱成反比。

三、动结式的词汇化

“N■+V■V■+N■”代表的使成句,其典型句式意义是致使原因N■(施事)发出动作V■,致使N■产生一种新的状态或结果V■,动结式V■V■带上了宾语。董秀芳(1998)从韵律制约的角度,认为汉语的述补带宾句式中的粘合式述补结构一般都是两音节的[4]。我们认为,由于汉语双音化趋势的影响,这样的双音节动结式带宾语句式极为能产。单音节动词与单音节补语正好形成一个标准的韵律单位,在这种双音化趋势的强烈作用下,述语动词和结果成分往往极易发生融合,如果这个双音节短语共现的频率很高,并且述语和补语之间存在“事件+事件内在的结果”这样的语义关系,这些补语是符合人的理想化认知模式的变化结果,人们的反复使用便会使其成为习惯用语,随之渐渐融合并凝固成一个完整的韵律单位,中间不能再插入其他词语,二者的词汇边界渐渐模糊,这样,双音节的动结式就由一个韵律词通过长期使用而固化成一个述补复合词,完成词汇化的过程。

表致使态的使成句中,大多数这样的动结式V■V■已经词汇化,如“提高”、“减少”、“打倒”、“收回”等,词汇化程度高的动结式就能像普通动词一样带上宾语,形成“N■+V■V■+N■”结构,动作性强,致使性相对较弱。表达该典型句式意义的句式在现代汉语中占绝大多数,并且极其能产。

对于前文提到的使成句体现的非典型句式意义,虽然它表达的是强烈的致使义,但还是采取了“N■+V■V■+N■”这种句式,其中,V■V■的融合程度很低,故其词汇化程度也很低。如果说要凸显强烈的致使义的话,我们就可以采取致使义最强的“使”字句,例如,“张三追累了李四。”→“张三使李四追累了。”通过句式变换,可以达到歧义分化的目的。

前人在致使语义范畴的句式研究方面已取得不少成果,但仍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本文只是以歧义句式的分化作为突破口,对单个表致使态的使成句的句式意义进行分析探讨,如果将其纳入句式群中,在一个更大的语言环境下分析该句式意义实现的机制及和其他致使句式的互动关系,相信就一定会有更大的研究发现。

参考文献:

[1]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81.

[2]张豫峰,郑薇.现代汉语表致使态的使成句分析[J].汉语学习,2008(4):31-37.

[3]沈家煊.動结式“追累”的语法和语义[J].宁夏大学学报,2004(4):32-34.

[4]董秀芳.述补带宾句式中的韵律制约[J].语言研究,1998(1):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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