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韬+李方春
摘 要:网络谣言危害范围及其广泛、危害程度深切不良影响清除难。当前,我国已将网络艳艳纳入刑法规制范畴,相关立法也日渐完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加以研究和完善。
关键词:网络谣言;刑法规制;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196-01
最近几年,网络谣言频繁散播的问题变得更加凸显。网络谣言的本质是虚假性的网络信息,具有较强社会危害性与破坏性。因此,各国都已运用刑法来约束网络言论,并运用刑法手段对网络进行严厉打击和惩戒,以避免谣言的进一步散播,有效规范网民本身的言行和净化网络环境。
一、网络谣言的特点及危害
网络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别有用心者捏造的消息,其以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介为依托,可以跨越时空生成、发布和快速传播,属于网络环境中的破坏力极强的一大公害。其本质是虚假信息,法律认定的谣言是经证实的虚假信息。
与传统谣言相比,网络谣言通常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谣言的传播速度快,短时间内波及的范围广。传统谣言的传播方式一般为口口相传,传播速度较慢,影响范围有限。但是,网络具有无国界性,网络谣言传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散播开来,波及范围呈现广域性。第二,危害程度深、消除难度大。网络的互动性比较鲜明,尽管网络谣言在散播之初,人们可能会怀疑其真实性,但在网络互动作用下,其在网民心中的可信度也随之提升,最终起到弄假成真的造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