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南

2017-11-06 07:00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计分科目教师队伍

政策指南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再增长9.3%

本刊讯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部署,教育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形成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据初步统计,2017年三个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

一是继续扩大专项计划招生规模。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近6.4万人,比2016年增加3400人,增长5.6%;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各省(区、市)农村学生近2.7万人,比2016年增加3700人,增长16.2%;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9500人,比2016年增加1380人,增长17.1%。根据中央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的“摘帽”贫困县今年仍继续享受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并与相关政策相衔接,推动优惠政策精准发力、精准落地。

二是进一步严格专项计划招生管理。各地各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多级联合资格审核机制,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结合录取批次改革的实际,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办法,增加学生录取机会。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期间,教育部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省份和有关高校开展督查,确保招生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持续强化考生帮扶和服务。各地强化部门协作,优化专项计划报名办法,为考生提供便捷的报考服务。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咨询。甘肃残疾考生魏祥、河北贫困农家考生庞众望受益专项计划被清华大学录取,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和全社会充分肯定。

振兴教师教育 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国教师教育振兴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本刊讯 8月25日,全国教师教育振兴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各地各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部署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强调,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认识教师教育是教师队伍建设源头活水的重要意义,努力开创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新局面。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我国的教育正在进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改善环境、优化结构的新阶段,教师教育的质量决定着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是影响教育质量和民族素质的关键因素。

会议强调,做强做优教师教育,一要牢牢确立师德教育的首要位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先进事迹重要指示,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养成教育,将“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教育课程。二要加大培养培训促公平力度。提高培养质量,增强培训实效,改善教师管理,保障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继续以教育脱贫攻坚为重点任务,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三要力推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提升教师培养规格层次,着力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完善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机制,加快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要着力建设高水平的教师教育体系。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在基地建设、经费投入、院校评估、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加强教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为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师范院校各自责任,多方协同合力推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做好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发布了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和当代教师风采微视频获奖名单,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浙江、江苏、吉林省教育厅,重庆市、上海市教委等单位先后作大会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赴吉林大学实地学习参观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并就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作了专门部署。

今年中央财政划拨6.75亿元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本刊讯 为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教育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2017年是“十三五”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6.75亿元,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引领支持各地组织实施相关项目。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要按照5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的总体目标,科学制订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校本级等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十三五”期间年均培训人数不低于本省中职和高职专任教师数的20%。要结合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合理划分各项目经费分配额度,确定2017年度中职、高职(含应用型高校)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兼职教师聘用计划。

各省(区、市)要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项目实施指南》等5个指南,服务精准扶贫、区域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际需要,开展项目需求调查,明确项目设置、培训计划人数、经费支持标准、培训形式内容、学时(学分)要求、兼职教师聘用规模等,研究制订本地区2017年度项目规划方案,其中,要有针对性地制订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级贫困县教师培训扶贫工作方案。

项目实施结束后,各省(区、市)要及时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任务承担单位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全国中小学统一启用三科新编教材

本刊讯 今年9月1日秋季学期开始,教育部统一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三科教材在全国所有地区初始年级投入使用。

从2012年起,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这三科教材,历时5年完成了编审工作。根据统编统用、3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2017年秋季学期,全国所有地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教材,2018年覆盖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2019年所有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原品德课将调整为道德与法治,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治教育、国家主权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主题内容,并专门设置了中国梦、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专题。此外,道德与法治小学六年级上册和初中八年级下册为法治教育专册,集中讲授宪法。

语文教材加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和国家主权意识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设计。小学语文有古诗文129篇,总体占比30%左右,初中语文古诗文选篇132篇。革命传统教育方面,小学教材中有《朱德的扁担》《金色的鱼钩》等革命传统选文约40篇,初中教材中有《纪念白求恩》《回忆我的母亲》等革命传统选文30多篇。

历史教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分时期、分阶段展现,从历史发展演进的角度使学生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渊源及现实意义,感悟并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此外,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国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科学课。此前,科学课从小学三至六年级设置。本次调整不仅改变了科学课的起始年级,也修订了课程目标。专家认为,要大力提倡科学教育从“娃娃”抓起,让更多科学家走进校园,科学精神应成为每一个家庭重视培养、贯穿人们一生的基本素养。

陕西中考改革方案出炉:三市今秋试点“4+4”模式,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

本刊讯 9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2017年秋季入学七年级起,宝鸡、延安、汉中作为全省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市,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数外、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从理化生中选2科,从政史地中选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在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招生制度改革。

招生模式: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无综合素质评价的不予录取

意见明确,到2020年左右,全省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突出重点内容和核心观测点,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变化和个性特长。要注重考查、记录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突出表现。学校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代表性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录取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细则。部分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部分指标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

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条件成熟的市(区)可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其他市(区)要加强实验教学管理,逐步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

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1~2科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

有条件的试点市(区),也可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权利。

录取: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

意见要求,要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军人子女考生的加分分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对自主招生学校的条件、资质、名额、程序以及招生范围、标准、办法进行严格审核,加强跨市(区、县)招生监管,严禁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防止以自主招生为名“掐尖”招生。支持有条件、有资质的普通高中学校按计划统一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特长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薄弱初中倾斜,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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