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兆斌
(北京金台艺术馆)
诗为何物?或言何为诗?古今中外,前人已做过无数定义,然而没有一个定义是理想的,或一致公认的。正如诗人樊发稼所言:“这也是一个老掉牙的老命题。但看来至今没有很好解决。”又如《新华字典》对“诗”字的注释:“一种文体,形式很多。多用韵,可以歌咏朗诵。”查遍字词类工具书,无不是此类含混的解释。今天我要妄自为诗歌下一个定义,志愿为众诗家和诗国公众当批评的靶子,以期山鸡引出金凤凰。
我自幼喜欢作文,进而对文艺理论饶有兴趣,学知识爱钻牛角尖,好求甚解。有人说,诗的本质是有诗意。不对,诗意不只是诗歌独有的宠儿,有的散文或小说,也有诗意。还有人说诗的特征是“意境”,亦不对,有的散文或小说同样有意境。在20世纪60年代末,我十五六岁即对“诗为何物”关注和思考。从“丈二金刚摸不着头”开始琢磨,迄今已半个多世纪。起初我常思考,为何别人会写诗?为何我写的“诗”读起来像说话?经历漫长岁月的诗踪探秘,我发现从文艺美学角度说,虽然小说、散文及诗歌均属文学美范畴,但美对于诗歌而言格外重要。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诗美当作生活美的浓缩、自然美的象征和人文美的化身。譬如面对最美风光、最美人物、最美故事、最美感情,人们会激动得惊呼:“太美,太美,像诗一样美啊!”或言“美呀,美呀,简直是一首诗!”此种比喻没有人会认为荒谬不妥。试想,如果有人说:“太美,太美,美得像散文一样!”或言:“美呀,美呀,简直是一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