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制度设计的广州市旧厂房“微改造”探索
——以国际单位创意园为例

2017-11-13 05:12:11黄慧明CENDiWUJunHUANGHuimingZHOUMin
上海城市规划 2017年5期

岑 迪 吴 军 黄慧明 周 敏 CEN Di, WU Jun, HUANG Huiming, ZHOU Min

基于制度设计的广州市旧厂房“微改造”探索
——以国际单位创意园为例

岑 迪 吴 军 黄慧明 周 敏 CEN Di, WU Jun, HUANG Huiming, ZHOU Min

与全面改造相比,微改造提供了一种渐进式、低冲击的改造方式,日益受到重视,但在实际操作层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选择旧厂房“微改造”作为研究对象,立足国际单位创意园的实证分析,剖析行政架构、运作流程和配套政策中不适应于制度设计的要素和环节;并结合广州市相关制度的演进,提出有效的策略建议,以期为广州市的旧厂“微改造”制度设计提供支撑,同时给其他地区的城市更新实施制度建设提供借鉴。

广州市 | 旧厂房 | 微改造 | 制度设计 | 国际单位创意园

0 引言

广州多年的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经验表明,以拆除重建为主的“全面改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记忆留存,且所需资金量大、改造时间长。在此背景下,广州开展了“微改造”探索,寻找一条低冲击、低碳化的城市更新之路。

2015年出台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将“全面改造”和“微改造”列为城市更新的两种主要方式,并对“微改造”概念进行了界定: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筑局部拆建、建筑物功能置换、保留修缮,以及整治改善、保护、活化,完善基础设施等办法实施的更新方式,主要适用于建成区中对城市整体格局影响不大,但现状用地功能与周边发展存在矛盾、用地效率低、人居环境差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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