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艳峰
2017年6月份,河南省高速交警破获了一起ETC跟车逃费案,嫌疑人利用ETC(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档,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偷逃过路费74次,涉案金额15000多元。最终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被刑拘,ETC跟车逃费为何会以盗窃罪论处呢?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ETC跟车逃费,以秘密手段将本属于收费方的财产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2017年6月份,河南省高速交警破获了一起ETC跟车逃费案,嫌疑人利用ETC(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档,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偷逃过路费74次,涉案金额15000多元。最终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被刑拘,ETC跟车逃费为何会以盗窃罪论处呢?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发达,ETC(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被广泛的使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功能之一,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可以减少人力的消耗,缓解日益增加的车辆给交通带来的压力,同时为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方便。然而,科技的方便也为犯罪行为带来了便利。ETC(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者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的资金,实现过往车辆无须停车,自动缴费,一车一档。然而ETC(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工作原理要求车辆在通过时需要以低速通过,对车辆予以保护,收费杆抬起落下的时间间隔就成为了不法分子的逃费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