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改薄资金的尴尬及对策

2017-11-15 10:47曹红英
时代金融 2017年29期
关键词:校舍县政府实施方案

曹红英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全面改薄工作,我县开展审计调查工作,审计调查资金13283万元,占总规划投资(53763万元)比例24.7%;审计调查校舍改造项目,覆盖学校数量195所,占规划涉及学校比例38.3%;审计调查教学装备项目数量234个,占规划涉及项目比例46%。截止2016年2月底,校舍建设类项目的资金使用149.87万元,占五年规划比例42.8%;教学装备类资金使用213.24万元,占五年规划比例1.13%;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尚未开工140个,占五年规划比例27.50%;全部项目均未开工369个,占五年规划比例72.49%;累计完成校舍改造面积154平方米,占五年规划比例为0.16%;室外运动场19385平方米,占五年规划比例14.38%;新增班级0个;购置教学装备生活设施2928套,占五年规划比例18.83%;图书1105万册,占五年规划比例0.32%;课桌凳0套;教学仪器设备678台,占五年规划比例15.29%。

一、我县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闲置。止2016年2月底财政局共收到改薄资金13283万元。其中:2014年6863万元,2015年6420万元。止2016年2月底资金总投入13283万元,其中:校舍建设类资金7444万元(校舍改造面积资金4875万元,室外运动场及围墙等其他配套设施2569万元),教学装备类资金5839万元(生活设施1104万元,图书架89万元,数字教育资源3842万元,课桌凳804万元)。

止2016年2月底资金共支出318万元(校舍改造类122万元,教学装备类196万元)。资金结余12965万元(校舍改造类7322万元,教学装备类5643万元)在国库中未拨付。

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014年安排项目学校108所(其中校舍建设类71所),截止2016年2月底项目实施结束12个,在建项目学校43所,其它16所项目学校正在办理有关基建手续。2015年安排项目学校157所(其中校舍建设类124所),截止2016年2月底均未实施。

二、项目上报规划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

我县上报项目规划编制过程中,基本上是各学校编制情况汇总,县教育部门未进行全面复核。在项目实施前,我县教育等部门对规划上报的项目进行了复核,存在上报项目与事实不符的问题。因此我县项目实施方案中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在80%左右。

目前,我县教育部门在上报项目进度时,仍按原规划项目内容上报,未按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上报,造成上报规划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三、部门协调机制没有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慢

按照要求,我县虽成立了全面改薄领导小组,但是在具体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是教育局的部分相关人员在推动该项工作。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未开辟“绿色”通道、联审联批、打捆审批等方法灵活处理,未简化审批流程,造成效率不高。例如:

(一)县政府下达实施方案不及时

2014年上级薄弱学校改造资金下达时间是2014年12月30日,项目资金6192万元,县政府下达实施方案时间2015年5月21日。时间长达5个月之久。2015年上级薄弱学校改造资金下达时间是2015年10月9日,上级下达2015年项目资金1501万元。县政府于2015年12月7日下发2015年实施方案。时间长达2个月之久。

(二)政府采购招标时间过长

2014年课桌、学生用床、图书架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于2015年5月21日县政府下达方案后开始实施。7月2日上报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招标,2015年7月28日开始报名,报名时间7天,2015年8月17日开标。开标后因参与招标的企业质疑,在2015年9月21日请3名技术专家对样品进行复审。经复审后,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只有图书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其它6个标段全部废标。废标后又在2015年12月22日重新报名,开标时间是2016年1月19日。以上招标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三)县财政对设施建设类投资项目编制预算时间过长

2014年校舍及设施建设类投资项目进度:2014年校舍类项目共有71所学校。2015年5月21日县政府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后,首先对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23个项目学校编制预算,从2015年6月11日向县财政局评审中心递交评审函,到9月17日评审中心出具项目工程控制价,长达3个月之久。

四、原因分析

(一)项目资金闲置

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资金在国库未拨付,具体项目情况是:2014年安排项目学校108所(其中校舍建设类71所),截止2016年2月底项目实施结束12个,在建项目学校43所,其它16所项目学校正在办理有关基建手续。2015年安排项目学校157所(其中校舍建设类124所),截止2016年2月底均未实施。

(二)项目上报规划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的原因

5年规划,按照要求应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学校现状和基本标准,逐校核实办学条件缺口,一一列出清单。但是教育厅2014年12月11日下达到各省辖市的通知,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上报规划数据,情况复杂,我县20天的时间很难高质量的完成,造成上报的规划存在内容不实的问题,与实际实施的情况不符;填报项目软件进度数据时,因为是未經批准调整的项目,无法以实际实施项目进度填报,仍按原规划项目内容上报,造成上报规划与实际执行的差异,软件数据统计不实。

(三)部门协调机制没有充分发挥的原因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全国改薄办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的要求,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面改薄”中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项目实施办公室,专职专责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方案,编制项目规划,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工作。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是县教育局在推动该项工作。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未开辟“绿色”通道、联审联批、打捆审批等方法灵活处理,未简化审批流程,造成效率不高。县教育等部门未提前筹划启动下年度项目,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导致项目进展缓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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