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众筹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

2017-11-15 10:52胡尧文
时代金融 2017年29期
关键词:融资成本模式中小企业

【摘要】自2011年以来,随着P2P、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众多的网络筹资平台在国内如春笋般涌现,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收紧,近两年众筹融资行业正在经历洗牌期,行业野蛮生长暂告一段落。同时,国家相继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但仍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现存的以及新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众筹融资领域的最新市场境况,研究目前众筹融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应用,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关键词】众筹融资 中小企业 融资成本 模式

一、众筹融资的概念类型和发展现状

(一)众筹融资的概念和类型

众筹(Crowdfunding)[1]是指拥有项目却缺乏资金的发起人通过社交平台将自己的创意与计划分享给公众,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聚集公众的资金、能力以及渠道,从而完成自己的计划的过程。众筹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2],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更为开放,只要是投资者认为有价值的项目,并不以是否获得绝对高额回报为唯衡量标准,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资金,为企业处于初创期的融资者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在众筹项目的运作中,融资者、众筹平台、投资者是主要的参与者。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企业作为融资者,投资者指对融资者的项目感兴趣的,有财力支持的个人或团队。众筹平台指连接发起人和支持者的互联网终端(国外:Crowdcube、Kickstarter等,国内:点名时间、人人投、京东众筹、淘宝众筹等)

众筹平台按其回报形式划分,可分为股权型、权益型、公益型、物权型和综合型。股权型众筹[1]是投资者将资金投入至资金需求方中,并获得资金需求方提供的相應股权,随着资金需求方产品与服务的盈利能力的提升,资金提供者的股权随之获得溢价。权益型众筹,即奖励类众筹,是投资者通过为融资者提供其所需资源,帮助融资者进行产品的生产或者技术创新,最后投资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或者免费获得产品或者技术服务。公益型众筹是指在众筹平台发起的公益筹款项目,方向较为丰富,如助学、助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等。物权型众筹是指大众筹集资金,用于购买实物,通过实物资产升值、变现获取利润,其回报可分为经营分红、租金分红以及实物资产增值和变现收入等,是一种筹资融物模式。综合型众筹兼具股权型众筹和物权型众筹的回报方式。

(二)众筹融资的发展现状

2011年以后,众筹由国外传入我国,当年7月我国的第一家众筹融资网站建立,当时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关注,但随着P2P、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众多的网络筹资平台如春笋般涌现,众筹融资才在2013年真正进入大家的视线。自众筹模式引进以来,凭借其前卫的融资理念和新型的融资平台成为更多企业家和创业者的选择。据网络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224.78亿元,是2015年全年成功筹资额的1.97倍,是2014年全年全国众筹行业成功筹资金额的10.42倍。

根据《2017年互联网众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以北京地区为例,整体来看,过去6年,北京众筹市场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11~2013年):各年新增众筹平台数量仅为个位数,增速较为缓慢,这个阶段市场处于萌芽期。第二阶段(2014~2015年):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爆发,互联网金融走上风口,众筹平台数量呈倍数增长,这个阶段市场处于崛起期。第三阶段(2016年—):随着政府相关政策颁布,互联网金融行业告别初期的野蛮生长,在整体大环境趋严的背景下,众筹平台发展更加理性,放慢了增长速度,这个阶段市场处于洗牌期。

2015年以来,阿里、京东、苏宁、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上线众筹平台。但进入2017年,部分巨头的众筹业务开始收缩阵线。上半年,百度众筹、苏宁私募股权等网站悄然下线;以私募股权融资为核心业务而诞生的京东东家也开始调整业务,转做以私募基金为主的东家财富;而阿里旗下蚂蚁达客则今年来未上新任何项目。从2015年骤然火爆、各类平台野蛮生长,到如今平台数量和融资额持续下降,我国众筹融资正面临行业洗牌,早期创业准备不充足的平台应当会被逐渐淘汰出局。本文基于众筹融资领域最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提出最新显露的问题,并尝试进行解决办法的探讨研究。

二、众筹融资在我国的适用背景

(一)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概述

国家相继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但仍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中,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主要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传统融资渠道主要分为三大类[3]:一是企业直接使用政府颁发牌照的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类型,如商业常用信贷、债券类信托计划、股权类公募基金、PE股权私募基金等。二是企业间接使用政府颁发牌照的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的类型,如信用担保融资、变相融资租赁、合作型理财产品计划等。三是使用金融理论自行设计的企业民间融资平台,如特许经营类连锁企业、团购预付类型等。传统融资模式看似多样,实行条件远高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导致中小企业根本无法通过这些渠道获得融资,比如上市发行股票、债券等。从实际上而言,中小企业融资更多依赖于亲朋好友等社会资金,或民间借贷资金等渠道,迫切需要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求能够获得更充足的资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2.主要融资渠道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对信用贷款的管理越来越商业化,对贷款利率不再设上限,可以依据申请贷款的企业信用等级,对贷款利率进行相应调整。事实上,中小企业外部竞争压力大,金融机构放贷存在“规模歧视”。一是大部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健全,造成银企信息不对称,使得商业银行风险把控更为严格。二是中小企业规模小、稳定性低、长期回报率偏低,金融机构投贷意向不足,在银行申请贷款所得到的浮动利率,要远远高于大企业贷款申请的浮动利率,间接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以致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endprint

(二)国内众筹融资相关政策支持

在我国,政策环境对众筹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由于众筹行业涉及领域众多,缺乏法律规范使得行业发展面临巨大风险。近几年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努力营造出良好的众筹融资氛围,从各部委和各组织下发的意见或相关表态中可以看出,整个政策方向是逐渐明朗的,监管趋严、规范发展仍是主要思路。

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随即《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其后就出现了巨头纷纷入局股权众筹的局面。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股权众筹概念。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众筹被正式纳入十三五规划。2016年10月,证监会等15部委印发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划清股权众筹与互联网集资的界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户利益。2017年1月,工信部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应用,发挥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高效便捷、对象广泛的优势,满足小微企业小额、快速融资需求。

三、众筹融资的优越性

(一)切实拓宽融资渠道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推动下[4],众筹融资依靠互联网的高效性和无空间差异性,使得参与众筹的投资者的资金聚沙成塔,最终完成数额较大的资金项目。在众筹融资中每一个投资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自己持有的资金状况来进行资金的投放,形式多种多样,投资者也多元化,可以让企业的活力展现出来,尤其是一些资金匮乏的初创期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众筹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主要融资渠道单一化的难题,其影响力是传统融资方式无法比拟的。

(二)普遍降低融资门槛

在企业传统融资流程中[5],对中小企业的资产总量、资产负债率、信用情况等进行严格限制,在发放贷款时对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也设定了严格标准,许多初创期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些限定标准而被传统融资渠道拒之门外,从而导致很多项目难产。在众筹融资平台,中小企业作为项目筹资人,提供项目可行性资料和项目风险评估预测,并不需要经过层层的资格考核,只要其创业项目能够吸引到平台投资者,就可获得其发展所需的资金。众筹融资的评估体系中,并不仅仅看重传统的资本实力、企业的规模大小以及偿债能力,还会关注一个企业项目的获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融资过程简单便捷,融资门槛低,符合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为中小企业融资缔造了不可多得的机会。

(三)大力减轻融资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显著上浮。比如在一些地区,银行差异化定价现象十分普遍,银行的小微贷款利率平均上浮20%至30%,年化利率高达10%至15%,中小企业办理贷款的成本有增无减。2016年中小企业利润呈现下降趋势,更是雪上加霜,资金的短缺仍然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众筹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可以规避多项税费,同时由于投资者众多,可以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效果,有效的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显著提高融资效率

在传统的融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存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详细信息,并通过多个环节层层审核,预测评估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这些流程降低了融资效率。在众筹融资模式下[4],众筹融资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需求,通过网络平台,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可以围绕项目内容进行相互交流,这时网络平台兼顾了市场调研的作用,展示了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风险评估预测,使项目能充分适应市场的需求。与金融机构的层层审核相比,融资过程快速便捷,融资时间缩短,有效的满足了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

四、众筹融资的局限性

(一)传统行业和企业缺乏新型人才

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与人力支持是其众筹资金的主要支柱,不能对技术支持与人力支持进行相关的增强,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资金运作就不能实现。很多中小企业面对着巨大的生存压力,而且在薪资方面缺乏竞争力,大量招收技术人才和大规模开展网络平台融资、营销较为困难。这更导致了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一直停滞不前。新兴复合型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借力众筹之风的瓶颈。

根据《2017年互联网众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我国众筹融资发展较快,尽管已经进入洗牌阶段,但是模式单一,平台同质化程度高,不能展开差异化竞争。“文化娱乐、餐饮、企业级服务这三个行业成功融资项目数量居前,分别为102、75、74个,分别占比10.2%、7.5%、7.4%;而互联网金融、文化娱乐、企业级服务这三个行业成功融资额居前,分别为7、7、6.8亿元,分别占比9.8%、9.7%、9.5%。”可见众筹融资对其他传统行业的吸引力以及适用性不够,传统中小企业学习转型困难。

(二)商业征信体系和诚信环境欠缺

现阶段国内众筹项目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诚信和自律一方面,对于融资者来说,在互联网上进行众筹融资,容易使企业创意项目被他人盗用,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的创意和产品。如果融资者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只展示部分产品创意或者技術,就会导致投资者不能了解到完整的项目及创意,无法作出客观准确的投资决定,进而影响了众筹融资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大部分投资者来说有从众心理,不一定能根据市场行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如果融资者没有按照原有计划使用资金或者在使用资金时有违规行为,便造成投资者损失,公众信心和预期的大面积被破坏,此时风险不再简单的是链条式传染,很有可能实现爆炸式扩散。endprint

(三)相关政策和法律保障不健全

从宏观层面来上说,企业的融资必须具有国家政策方面的支持。综合近几年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呈现与解读,可以看到中央以及地方出台的众筹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意见、通知,大致分为三类:相关鼓励政策、监管政策、风险整治计划。国家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给行业设置一条红线,将不规范的众筹平台挡在线外,从而给真正的优质平台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和环境。但是,有些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层面存在一定的困难,比如进行非公开股权融资需要成立合伙人企业,但成立合伙人企业的手续花费时间较长且过程繁琐,其中需要投资人签字环节,对于普遍拥有数十名乃至上百名投资人的众筹项目来说,一次聚齐所有投资人在同一份文件上签字通常较为困难,同时也会影响投资效率和参与众筹者的用户体验。

五、众筹融资的改进意见

(一)重视融资管理人才引进

受中国传统企业文化的较大影响,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方式主要是以家族式管理为主,专业水平不高,对专业技术的掌握不足,凸显出人才招募问题,以至于企业工作的开展受到影响,从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限制。根据麦可思研究院《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大学毕业生在民营企业就业的比例从2013届的54%上升到2015届的59%,在3000人以上大型用人单位就业的比例从23%下降到21%,在300人以下的中小微用人单位就业的比例从51%上升为55%。”由此可见,大学毕业生就业重心变化,民企、中小微企业、地级市及以下地区等成为主要就业去向。为促使中小企业能够得到更好地发展,企业应继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重视对各类人才的招聘,特别是融资管理人才,并对企业人才结构进行调整,以便提高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前景。

(二)规范企业信用等级制度

国家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中小企业担保制度和信用等级,以便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尤其是建立权威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我国应加快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由政府来组织成立信用评估中心,大力开发信用评估人才资源,并且鼓励社会群体成立评估公司,形成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与评估体系。从企业自身而言,信用管理机构的设立,以及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策略的科学性,此外中小企业信用情况透明化,有利于投资者有效进行风险评估及投资决策。最后,政府要对众筹平台进行严格的把控,并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众筹融资有着十分明朗的发展前景,然而我国目前针对众筹平台的监管还不够成熟全面。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先例,颁布众筹法律法规以及众筹融资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来约束一些行为。任何行业的规范发展,都是先摸索,再逐渐找到规律,进而落实到法律层面。建议监管部门与众筹行业的优质代表性企业建立长期深入的沟通机制,并共同完善政策制定。此外,应当尝试建立众筹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带头作用,帮助协调解决众筹行业共性问题。

参考文献

[1]洪宜峰.我国众筹融资监管体系构建初探.[D].云南财经大学.云南,2015:12-13.

[2]赵晓云.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模式初探.[J].企业研究.吉林. 企业研究杂志编辑部,2014:90.

[3]翟山鹰.“百联汇”模式创建背景及中国民营企业融资模式分析.[EB/OL]新浪博客.2012.3.

[4]鲁婷婷;程代娣.众筹融资——小微企业融资新途径.[J].时代金融.云南.中国《时代金融》杂志社,2016:144.

[5]杨凌云.眾筹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之探讨.[N].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河南工程学院.2016:16.

作者简介:胡尧文(1993-),女,汉族,安徽淮南人,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会计专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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