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字探源

2017-11-20 06:59周正启
西部论丛 2017年7期
关键词:扫帚

周正启

摘 要:汉字是一部特殊的文化史,每一个字的产生及其演变都是一定历史文化的反映。商之前无妇字,以“帚”代“妇”,探源“妇”字必先弄明白“帚”字初始含义。本文先列出众家对帚(妇)字字形考辨和字义探索,并加以品评,在此基础上提出帚字“武器说”观点,并从“侵、归、寝”等含有“帚”字部件的汉字入手,探究“帚”字初始意义,从殷商诸帚(妇)承担的国家责任,透析商妇不让须眉的社会历史地位。

关键词:妇;帚;字形考辨;字义探源

汉字是一部特殊的文化史,每一个字的产生及其演变都是一定历史文化的反映。甲金文是比较成熟的古老文字,发现于殷周,始创于母系社会,保留着上古社会大量的文化信息,从不同侧面展示着初民的观念心态和悠远记忆,是母系社会生活的活化石。

“妇”繁体写作“婦”,由“女”与“帚”两部分组成。“女”表示性别,“帚”表示身份,合起来指具有“帚”身份特征的女性。金文“妇”写作“ ”“ ”“ ”,形似今之“妇”。尽管“女”旁所处的位置不同,但“帚”字始终与“女”相伴,作为“妇”的一部分不变,说明“帚”与“妇”密切关联。殷商时期无妇字,表示已婚女性常常用作“帚”,甲骨卜辞中的“帚”相当于后来的“妇”字。探源“妇”字必先要弄明白“帚”的初始意义及“帚”与“妇”的内在联系。

一、古今学者对帚(妇)字字形考辨和字义探索

“帚”字甲骨文写作“ 、 ”或“ 、 ”。“帚”象的是什么形,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到底是什么,与“妇”有何关系?一直困绕着人们对妇字本源的探究。

为探求“帚”字初始意义,古今学者据形析义,以义求源,对“帚”字作出了各自理解和判断。由于各家理据不同,所折射的“妇”的身份与地位也尊卑不一。对“帚(妇)”字探析最具代表性的有下列诸说。

(一)扫帚说

对“帚”字解说,影响最大的是扫帚说。“帚”的扫帚义最早出自东汉著名文字学家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帚,糞也。从又持巾,扫冂(jiōng)内。”“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许慎把帚释为粪,粪即扫除。把妇释作持帚打扫卫生的女人,并以“服”训“妇”,把妇的本义解释为服侍丈夫、操持家务的女人。后世学者相因许说,代代承袭,亦略有异述。清段玉裁作注时认为“帚”当为名词,“粪”当释为“所以粪”,指清扫之工具。羅振玉认为甲骨文“ ”象扫帚形,其中“ ” 象其柄末,“ ”象置帚之架,会意象有柄之帚,呈倒着卓立于架上之形。唐兰认为“帚”是一种可以制作扫帚的植物,后引申为扫帚。徐中舒把帚释作由秫秸扎编而成的扫帚。这些大家尽管对“帚”字形分析上略有差异,但在表义上比较一致,都认定“帚”是扫帚或可作扫帚的植物,“妇”是操持家务的女人。

笔者认为,许慎对“帚”的解说可疑之处颇多。自字形观之,“从又持巾”是对小篆帚( )字形的描述,甲金文“帚”没有持巾之手;就字义而论,“扫冂内”无来由。《说文解字》:“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冂。象远界也。”《集韵》:冂“古作冋,象国邑也。今文从土作坰。”“远也。”可知“冂”即“冋”、“坰”,指城外、郊外、野外。诚如许慎所言,妇以手持巾去打扫郊野,与理不通。

究其实,许慎的“扫帚说”是儒家观念在汉字文化上的反映。春秋时期,儒学大师孔子把“女人”与“小人”并举,提出了“唯女人与小人为难养也”。《尔雅·释亲》:“女子已嫁曰妇。妇之言服也,服事於夫也。”《郊特牲》:“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在男权社会重重压迫下,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儒家思想影响下,广大妇女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更没有了参政议政的份儿,完全成了男人的附庸,泻欲的工具。沉重的精神枷锁,使她们只能呆在家里,侍奉公婆,服侍丈夫,生儿育女,所能干的也只是洒扫洗浆等家务劳动。班昭在《女戒》中自述她十四岁嫁入曹家为妇时说:“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高祖记》吕公将女儿许配给刘邦时说:“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执箕帚”成了汉代“妇”或“为人妇”的代名词。说明“帚”的扫帚义在汉代已为社会各阶层所接受,“婦”指持帚扫地的妇女已成为当时社会公认的事实。许慎生活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代,对儒家经典娴熟于心,被时人誉为五经无双许叔重。《说文解字》是专为读经而著,许慎对“帚”、“妇”的解说反映了儒家思想熏染下的人们的普遍认知。

殷商时期对帚却另有描述。甲骨卜辞里,“帚”是一个常用字,其使用义相当于今之妇。商“帚(妇)”不仅可以参与战争,处理商王交办的各种事物,还主持和参与祭祀等活动,是殷商时期一个人数众多、地位显赫的社会阶层。已发现的殷墟卜辞,“帚”丝毫看不出为“粪”为“服”的迹象,没有一例表示“扫帚”或“扫除”的义项。表示“扫帚”义是周朝及其后世各代所赋予的。按理说,周朝是商的一方诸侯,对商帚(妇)现象并不陌生,为什么地位显赫的商帚(妇)到了周朝却成了为“粪”之帚呢?笔者以为,这里面除商周文化不同外,另隐藏着一个政治图谋。商纣王虽残暴成性、民心尽失,仍为天下共主,周虽广布仁义、受人称颂,乃是商之臣属。周革商命、臣谋君位,亦是大逆,周武王焉能不知?为掩盖其武力灭商谋国真相,周把商朝灭亡归咎于“惟妇言是用”,是“牝鸡司晨”的结果。因此,周立国后对商的妇文化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有着辉煌历史地位的商帚(妇)现象连同甲骨文“帚”字一并深深地埋藏在地下。字形发展的趋同性和历史文化的嬗变,使周朝用以清扫垃圾的“帚”与商表示妇的“帚”因字形酷似而合二为一,至此在周朝的文献里,“帚”字只有“扫帚”义而没有了“妇”义的语言例证。若无甲骨文重现于世,后人怕很难知晓“帚”不仅指女人,而且是殷商时期独特的社会阶层。

许慎生活时代距殷商约1500年,从未见到过甲骨文,《说文解字》所收录的古文字材料大都是春秋秦汉时期的。历史和认知的局限使许慎不可能知道“帚”的初始意义。后世学者生长在父系社会,熏陶于儒家文化,在女性卑下的社会地位以及由此所形成的歧视女性的思维定势影响下,在古文字研究上,无一不把“帚”看成是扫帚,把“妇”看成是打扫庭院的女人。今人虽对甲骨文、金文比较熟悉,仍把许慎对妇字的解析当作妇的本义,把封建统治阶层对妇的种种鄙视视为当然之理,这种认知结构虽然有助于如实反映周朝以降广大妇女社会地位的事实,却妨碍了对“妇(帚)”字本源的判断。因此,“扫帚说”是男权社会的产物,“妇”字本义并非是操持家务受奴役的女人。

就字形观之,甲骨文“帚”确实象扫帚形。已出土的殷墟卜辞,“帚”字形体主要有两种: 、 。两者都有“ ”,后者多了一个“ ”。罗振玉先生把“ ”释为置帚之架。但细想,帚若指扫帚,其功能不过是清扫垃圾,保持室内外整洁,在衣食尚不能自保的远古时代,卫生问题当在其次。古人对“帚”如此敬重,并专制底架陈设,说明“帚”绝非普通之物,当另有所指。

(二)自然物说、托魂树说及美发盛妆说

随着甲、金文字的大量出现,证实了殷商时期妇(帚)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上层社会阶层。部分学者对“帚”的字形字义开始反思,对帚(妇)字本源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意见。

1、树、禾、风等自然物说。

树木说。有学者认为,太古之人生活在森林中,以树上的果实充饥,以树皮、树叶御寒,在树上栖息。树木生命力极为旺盛,不怕太阳晒,不怕洪水淹,不怕迅雷击。能取火,能燃烧,能浮于水,能破土石,能蔽日月星辰,甚至能撑天……。在中国、北欧等地的神话传说中,世界是树创造的,宇宙中心有一颗宇宙树,它是万物的起源。从字形看,“帚”的甲骨文“ 、 ”与“木( )”非常相近,二者皆象树形,上为末端,下为树根。森林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早期人类对大自然的依赖、恐惧、敬畏与感恩是对树木崇拜产生的重要因素。在文字产生之前,人们的物我之别非常含混,人与物在母性崇拜时代还没有最后离析出来。《释名·释天》说:“木,冒也。”《释名·释亲属》说:“母,冒也”,二者读音相同。木即母,木主生,母亦主生,木、母崇拜属于广义的生殖崇拜。远古木崇拜和母崇拜的同一性、相关性给后世文化烙上很深的印迹。直到今天,人们把寻祖说成寻根,生子说成开枝散叶,育人说成育材,人老谓之老朽。以木为祖还反映在姓氏文化上,百家姓中与木相关的姓氏有桑、林、杨、李、杜、柏、梅、栗、桂、柴、柳、栾等。(黎显慧《女人和扫帚3》)

禾苗说。有学者认为,在甲骨卜辞中“帚”,上半部是禾苗插下不久,返青之前倒向一边的样子,下半部是禾苗根部的样子。夏渌先生认为:在卜辞中帚和妇是一个字,表示妇女务农育秧,育秧是她们的专业,所以秧苗之“ 、 ”形代表婦女。这是人类历史中妇女从采集经济中,首先发现种子撒地发芽成长的奥秘,首先发现并发明植物的人工种植,是最早的农业经营者。(夏渌《评康殷文字学·释帚》)由于当时从事种植业的主要是妇女,所以“帚”字就有“妇女”的意思。甲骨卜辞中关于“帚妍田获”、“帚好……受年”的记载,为殷商妇女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了佐证。商之前后有“帚”而无“婦”,常用男、帚表示成年男女。“男”由“田”与“力”组成,古代的“田”非今之耕种之“田”,而是田野、野外,会意从事田猎的男子。由于猎获野兽常常会空手而归,而谷物的收获却又是比较稳定的。提供谷物的是广大妇女,因而妇女在家中的地位也和谷物一样不可或缺。帚之禾苗说,是人类从以狩猎为主向农耕过渡时期“妇”字文化遗存,是男猎女耕社会的见证。

风说。持此观点者认为,风是来势猛、去无踪的神奇自然现象。先民虽然无法认识风为何物,但他们已经感知到自然界的变化由风而始。先民学会以树观风,汉字帚形象地记录了古人的观风活动,给我们展示了风行树动、枝随风舞的自然现象。与树木比,风是更强大的神,是世界的主宰。风能吹起尘沙,折断树木,送来雨雪,使先民无安身之所,深受其害;风又能吹走炎热,吹散阴云,给人类带来凉爽和阳光,故而先民对“风”十分敬畏,并尊之为神。早期风神有风后、夷、风姨、风师、风伯、风母、飞廉、巽二、女夷、封十八姨、孟婆、飓母等,这些风神名中不少带有明显的女神特征,可以推测古人对风的崇拜是母系社会的产物。

“帚”的树、禾、风说,起源于先民对大自然的崇拜、依赖和敬畏。树一般的博大胸襟,禾谷一般的无私奉献、风一般的威猛神力,凝聚成了上古母系社会妇女的共同特征,进而发展为对女性的崇拜。随着人们认知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木”、“禾”、“风”等自然现象有了新的认识,并创造文字把它们固定下来,因之便有了“木( )”、“禾( )”、“风( )”等独立的字形、字音和字义,在表意上不再和“帚”混为一团。

2、托魂树说

有学者认为“帚”字取象于“托魂树”。“托魂树”是死者灵魂的载体,其形状与麈尾、扫帚十分相似。后世有些地区干脆用扫帚作“托魂树”。张素凤等认为,先民把生死看作是一种循环轮回的过程,死亡是人的精魂返回另一世界。精魂是人们意念中的事物,无形可象,难以直接用具象化的图形符号表现,只能借助相关的形象。民俗中象征灵魂载体的托魂树是沟通人和神世界的凭借,接送精魂的临时寄生之所。巫觋(Xí)能够与鬼神相通,托魂树由接送鬼神的工具进而成为巫觋身份的象征。“帚”即是巫觋。由于“巫术亦常是妇女的特权”,因此“帚”逐渐演变为已婚女子的通称,并增加“女”旁补充构意。(见张素凤《民俗在古文字和古文献研究中的价值》)

先不说“托魂树”与“帚”外形有多少相似之处,就表义上看,二者有较大的差别。从基本功用上看,托魂树是专为死者而设,是死者亡灵的接送工具,而“帚”字未发现有此功能。从意义引申上看,托魂树由“精灵的依托和载体”进而引申为能沟通鬼神的巫觋。古谓女为巫男为觋,从事巫觋的神职人员有女有男,而殷商卜辞中的“帚”均为女性。从分工看,从事祭祀活动仅是“诸帚(妇)”职责的一部分,似有以偏概全之嫌。笔者以为,托魂树与道家“拂尘”有些关联。神话中手持“麈尾”的是能在天地鬼神之间自由往来的神仙,象征托魂树的巫觋阉士在上古社会是能与鬼神沟通的神职人员,二者联系紧密;神仙的“麈尾”可以渡人得道成仙,“托魂树”可以送精魂回归始处,其功用又非常相似。其后随着神权地位的下降,巫觋阉士流落民间,依靠装神弄鬼、看相看风水维持生计。象征神职身份的“托魂树”变成了“拖魂树”,“若麈尾形”也改作了“如帚形”,后来干脆用清扫垃圾的扫帚取代拖魂树。因此,“帚”的“托魂树”说很难成立。

3、美发盛装说

齐心放先生认为,“帚”字来源于标志王妃贵妇身份的一种发式。甲骨文帚( )由 、 、 三部分组成。 “ ”是头发的象形,“ ”是发束的象形,“ ”象速发的绳箍。三形合一,表示一种发式的象形。“ ”象是将美发归在一处束紧,上部散开的发式。文章通过对古文献关于各个国族妇女多姿多柔的发式记载的阐述,强调美发给女性增添了高雅不凡的形象。推知“帚”是由作为一种美观独特的发式进而成为商代王妃贵妇的标志。陈筱芳认为“帚”即妇的本字,其本义是一美发盛装的女子。甲骨文“ ”上部“ ”象其发,下部“ ”象其衣裙,二形合一,象一个美发飘飘、华服曳地的女子形象。上古社会贫民百姓穿的是粗布短衣,而秀发飘飘身着华服盛装的一定不是寻常女性。商妇不是普通人家女子,而是商王朝的贵族妇女。

此二说都认为“帚”是近取诸身,把帚与妇直接联系起来,并论证帚即是妇,是商王朝的贵族女性,这一观点与殷商卜辞比较吻合,但仍不能说是找到了“帚”字本源。笔者以为,上古先民无论男女都蓄发,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人眼里,发肤和生命一样重要,曹操割发代首便是例证。即便有美发的全是女人,也并非都是富家女子;穿长裙的女性虽都出自贵胄之家,包括了已婚和未婚的全部女子。从已发现的殷墟卜辞看,商帚专指已婚女性,僅限于参与王事、主政一方、卫国保疆的王妃贵妇。商妇可以是美发盛装的女人,但美发盛装的女人不一定都是商妇。

以上诸家对“帚”字考释,从传统“扫帚说”中走了出来,提出“帚”即巫觋、贵妇,但论证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能令人信服的方面。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文字是殷商文字,卜辞中的帚虽与妇通,并非完全等同于妇。帚初始象何形,作何解,与妇有何关联,仍是未解之谜。

二、笔者观点:帚是武器,妇是母权社会中拥有最高威信的女人

笔者认为,“帚”的初始意义是一种武器,“妇”是母系氏族社会手握“帚”武器的女人。下面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商朝历史证明商妇(帚)是活跃殷商政坛上特殊的社会群体

殷商是我国古代有史可稽的最早朝代,大量甲骨卜辞记载着殷商王朝辉煌的历史,也客观反映了商帚(妇)的社会地位。为揭示商帚(妇)现象,我们从政治、军事、经济诸方面作简要分析:

1、政治方面。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上古时期,祭祀是当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商代虽进入父权社会,但去母权社会不远,仍未脱离神权时代,尊神尚鬼是商文化的特点。祭祀和占卜是沟通鬼神的主要渠道,也是殷商王朝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商王大到为政治国,小到个人行止,都要举行占卜祭祀活动。谁掌握了祭祀权谁就拥有了政治地位。从甲骨卜辞看,诸帚(妇)不仅参与其中,还主持祭祀先王先妣(“帚石燎爵于南庚。”〈《屯南》2118〉)、先父先母(“帚井侑母庚。”〈《英藏》160〉),并且主持出兵祭社之祀(“贞,翌辛亥呼帚井宜于磬京。”〈《合集》8035〉)。自西周一直到后代,出兵祭社之宜祀都由男人主持,商代却可以由妇女主持,可知帚(妇)之社会地位之特殊。诸妇不仅生前主持祭祀,死后还接受祭祀。在一次向帚进行夕祭中,“用鬲小臣三十,小妾三十”作为祭品,可见祭仪之隆重,帚在商王心目中地位之重要。

司母戊鼎的出土,把母权推上了尊崇之顶尖。司母戊鼎是商王武丁的儿子为祭祀母亲帚井而制作的青铜大鼎,形制巨大,体重超过1000公斤。鼎腹部内壁铸有“司母戊”,是商王母亲的庙号。商朝统治500余年,历经十七代二十八王(也有说三十一王的),铸造大小鼎无数,从未发现有如此之规模宏大、气势雄伟的青铜器。这是止目前发现的我国历史上最大最重的青铜制品,在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2、军事方面。商代诸妇基本上人人好武,个个善战,将帅辈出。她们直接听命于商王,在“征集人众,组成军队”(“帚好先共人于庞。”《合集》7283,“贞,登帚好三千,登旅万,乎<呼>伐……”《英藏》150正),“接受王命征伐敌方”(“王共人呼帚好伐土方。”《合集6412》,“唯帚井伐龙, 。”《合集》6584),“捍卫商朝,抵御外敌”(“帚允其捍。”《合集》7006)等方面作出杰出的贡献。在征战中涌现出一批女军事奇才。帚竹是监视敌国动态的军事侦察家,帚井、帚好都是驰骋杀场、英勇善战的女将军。尤其是帚好,是商朝杰出的女军事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据可查的女英雄。她带兵出征的规格甚至超过商王。在一次伐羌战役中统兵达一万三千多人,其雄威之势可见一斑。帚好墓中出土的数件武器中有一把龙纹铜钺和一把虎纹铜钺,上面都刻有“帚好”的铭文。这两把大铜钺,一件重8.5公斤,一把重9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其武艺超群,力大过人。古代的斧钺主要是用于治军,钺曾是军事统帅权的象征,而铭刻在钺上的“帚好”二字标识她军事统帅的地位。这些商王女将,在卫国保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军事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3、经济方面。诸帚(妇)与商代各诸侯一样,都有自己的封地和民人,享有经营以及部分收入的主宰权和支配权,可以在领地征兵、收集龟甲,俨然是一方诸侯。根据帚的地位不等,所拥有的封地也大小不一。卜辞记载妇好在自己的领地上一次征兵达3000人,可推知她所辖区域之大,管理人数之多。这些帚直接听命于商王,代商王处理各种事务,有的在中央政府任职,有的担任地方行政长官,都是商王得力部下。驻守在外的帚定期接受商王命令返京述职:“呼帚来归。”(《命集》21635)“帚丙来。”(《命集》18911反)还经常向商王贡纳,且多贡甲骨。“帚杞示七屯。”(《命集》18995白)“帚丰示二屯。”(《命集》17513)这里的“示”,动词,有交纳、进贡、奉献意思。“屯”指一对,“七屯”指七对甲骨。诸帚作为商王的特殊臣属,成为商朝特殊的社会阶层。

综上可知,商代诸帚(妇)是一群很有影响的女性群体。诸妇中有的带领军队,指挥战斗,俨然是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有的参加祭祀,主持政要,成为商王的股肱大臣;有的负责农业,指导稻黍等农作物的生产,成为农业种植专家;有的担任地方行政长官,接受商王交办的各项事务,成为主政一方的军政大员。她们生前享有崇高的地位,死后和商王一样接受祭祀,是后世代社会(西周至清代)所不能比拟的。这一事实说明:一是去母系社会不远,商王朝还留存有母系社会的遗风。二是商王对妇的重视和重用,为诸妇创造辉煌业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三是诸妇不受任何羁绊,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代商王处理政务,聪明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在商代诸妇的身份和地位并不比当时的男人们低,有的甚至超过男人。

从殷墟卜辞看,“帚”常与某种女人的私名有关,如帚井、帚竹、帚好等,在名字“井”、“竹”、“好”前都冠以“帚”字,“帚”是她们身份和地位的标识。殷商以帚代妇,所使用的不是本义,帚(妇)的初始意义到底是什么,仍需我们深入探索。

(二)商族图腾和历史传说告诉我们:妇是崇高地位的女性,帚可能是一种武器。

甲骨文虽见于殷商,但文字的定型并被普遍使用会有一个较为漫长的时期。甲骨文字应是更为久远的上古社会状况的浓缩。探索“帚”字本源进而探求“妇”字初始意义,我们必须把触角伸向商之先祖或更为远古的时代。

商族是中国历史上古老而重要的氏族之一。广为流传的“玄鸟生商”,是商族始祖“契”降临人间的神话故事。图画 正是这一传说的生动再现。

张宝明先生认为,“ ”是众人极力寻找的“商族图腾”、“族徵”。这个符号是从《西清古鉴》中被称为“周婦壶”的青铜器中拓来的,称为“玄鸟妇”。图分上下两部分,上面是个只鸟,口下是两个圆形的东西(鸟蛋),下面是金文妇( ),左边是“ ”,右边是“ ”字,女的头上有一个似乎是“山”字的样子,那是甲骨文“手”字符号。其构意是:婦女伸手去接上面鸟口下的圆形的东西(蛋)。她与古籍所描述的“简狄食玄鸟卵生商”神秘而美丽的商族起源传说十分吻合。联系《诗经·商颂·玄鸟》、《史记·殷本纪》、《吕氏春秋》等文献有关商族起源的记载,可以确信“ ”就是对商族起源传说的图解,是商人崇拜母性的表现。(张宝明《从甲金文看商族图腾崇拜文化》)

甲金文与之相似的图形还有 、 、 、 、 等。 ,减省“手”形突出鸟口所衔之蛋, ,减省“女”而以“帚”代“妇”,鸟卵也变异为鸟爪下面的形状。 、 ,简化了鸟卵,突出了手。 ,将鸟省变为两边向下弯曲的“一”字。但不管怎么减省变异,图形下面的“ ”始终无改,说明“ ”在商族图腾中占有重要地位。“帚”右边有“女”,合而为“婦”,表示此妇具有帚特征的女性;帚右边无女,帚可代妇,代指那个双手接鸟卵的“妇”。殷墟卜辞中很少见到“ ”字,偶有发现,专家们一般认为是两个相对独立文字的连写。商图腾告诉我们,“ ”与“ ”是没有区别的,“ ”即是“ ”。这大概就是商代为什么“帚”即是“妇”的原因。图腾中的 ( )是能与上帝联系的女性,是诞生商族先祖简狄的化身,是商人敬崇的偶像。只有这样的女性才能称其为帚(妇)。因此在先商时代,“ ”不仅指女人,而且指有崇高地位、很受崇拜的女人。

联系上古历史传说,或可帮助我们揭开妇的初始意义。原始社会是以母系为中心的共产社会,地位最受尊崇的莫过于母。在母系氏族大家庭里,母不仅单指生身之母,母亲的姐妹、姨姊妹都可称作母。母和妇都指已婚女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母与妇是同一体。母即是妇,妇即是母。殷商卜辞中母妇互用便是很好说明。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上古社会,“妇们”所承担着重大的责任。首先要解决食物,使子女和族人能够生存下来;其次要守护他(她)们不受野兽或其他部落的侵害;其三要多生孩子,不断繁衍壮大,使本部落能够兴旺发达。在养育和保护子女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同一血缘的氏族圈,在这个氏族圈内“妇”享有很高的威性,老年且多子女的“妇”当是本族中权势最大、地位最高的统治者。

商图腾“ ”下边的“ ”,指诞生商族的女性始祖,其构图与金文妇一致無二,尽管金文妇( 、 、 )在写法上“帚”所处位置不同,但始终与“女”相伴。如果“女”泛指一般女性,而持帚之“女”则是不一般的女性。这“帚”即是其地位和身份的象征。联系上古老祖母、老族长人为求生存带领族人四处奔波,推知“帚”最初可能是用以猎获食物、保护族人的一种武器,进而演化成为象征指挥族人的权杖。

(三)“侵、归、寝”构词透析“帚”的初始义是武器,妇是手持“帚”的女人。

在初商图腾中的“帚”与武丁时期妇(帚)在字形上完全相同,表明“帚”在初商时期已是比较成熟的文字。由于“帚”造字时代比较悠远,它的初始意义早已封存在历史记忆的仓库里,以至今天无法知晓。如果我们孤立地用就字解字的方法去探究“帚”源,必将陷入主观臆测,失之毫厘,会谬以千里。如果我们把“帚”字作为构件,对由此所组成的合体字加以比较分析,或许会从中有所发现,甚至会在比较中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帚”字作为主要构件组成的合体字主要有“侵、歸、寝”,现作比较分析,从中寻觅共性特点,找出合理的实质内核。

先说侵。殷商无侵字,甲骨文有“ 、 、 ”,隶定为“ ”。如“土方 我田十人”,“土方 于我东鄙”,“ 我西鄙田”。这些卜辞中的“ ”都含有“侵掠”、“侵占”的意思。因此专家普遍认为“ ”即是“侵”字的初文。自甲骨文观之,“ 、 ”左方是“牛”,右方是“帚”或以手持“帚”,表示以“帚”追赶牛。与“侵”同源的还有“浸”与“骎”。“浸”,甲骨文写作“ ”,像手持帚( )赶牛( ),“ ”是牛身上溅起的水花,会意驱牛入河,渐渐没入水中。“骎”,未见于甲骨文,小篆写作“ ”,会意为打马快跑。《说文》:“马行疾也”。《谷梁传》:“苞人民、殴牛马曰侵。”(“苞读为俘。俘,取也。”)唐兰先生说,侵“自字形言之,当是象以帚拭牛之意。”徐中舒亦曰:侵“象以帚趋牛之意”。无论“ ”旁是牛是马,都表示与大动物有关;无论是“殴”是“趋”还是“拭”,都含有“追赶、追杀”的意义。 狩猎是先民生活的重要部分,“侵( )”、“浸( )”、“骎( )”为我们活画出一幅上古先民驱赶、围扑猎物的壮观场景。

随着字形的演化,“侵”金文写作“ ”,大篆写作“ ”,小篆写作“ ”。金文“侵”省去“牛( )”,加“手( )” 加“尸( )”而为“ ”。尸在古代祭祀时代表受祭的活人(一般由臣下或死者的晚辈充任),对于尸应当尊敬。“ ”表示手持帚殴打尸,故有冒犯之意。大小篆去尸( )为人( )演化为“ 、 ”,其义变侵尸而为侵人。殷墟卜辞中武力侵犯义,正是由此演化而来。

许慎未曾见到甲骨文“侵”字,更难知晓“侵”的初始意义。因此《说文解字》释侵为“渐进也。从人又持帚,若埽之进。”仍将帚释为扫帚。试想,先民们拿着扫帚去殴杀野牛,这无异是给牛挠痒,非但不能猎获野牛,怕连性命也要搭上。在长期的狩猎生涯中,扑杀像牛这样的庞然大物,先民们使用的应该是杀伤力很强的武器。故此笔者认为,“ ”是武器而非扫帚。

进攻敌方,人力相当,胜负主要取决于武器的优劣,谁会蠢笨到拿着扫帚去与敌人拼杀呢?“帚”既是武器,应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笔者认为,与刀枪剑戟比,从功能看,“帚”的顶部有许多锋利的勾叉,杀伤力一定大于其它兵器;从形体看,“帚”较一般兵器要长要重,覆盖面也更大,只有武力超群的人才能拿得起,舞得动。正因为如此,帚在战场上才显得十分突出、惹眼,不仅是杀敌御敌的武器,还是指挥作战的权杖。“帚”常为女性所拥有,“帚”不仅象征英武威猛的女勇士,而且象征着拥有最高军事统帅权的女将军。“侵”字形象地为我们展示的是一幅在母系氏族社会里,老祖母、老族长以“帚”为武器、为权杖,指挥和带领全族子女围猎野兽、英勇杀敌的宏大场景。日久成习,族人一见到“帚”,就如同见到老祖母、老族长。在围猎野兽或抵御外族入侵的战斗中,大家唯“帚”是瞻,听从指挥,协力作战。推而广之,后来凡具有一定权力的女性都冠之以“帚”,以示与普通女性的区别。

笔者认为,许慎释侵为“渐进”,是从另一侧面揭示“侵”字的含义。猎获野牛,从发现到扑杀,必先悄悄跟踪,而后伺机行动,“渐进”所描述的正是这一过程。后“侵”义扩大运用到侵人时,仍含有无声而动的义项。《春秋·胡传》:声罪致讨曰伐,潜师掠境曰侵。《左传》: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后又引申为(敌人)进入境内,(外来的或有害的事物)进入内部。

再看“归”,繁体写作“歸”,甲骨文写作“ ”。“ ”左“ ”右“ ”。对“ ”形,有的说像弓箭,有的说似山阜,最终引申为“师”,即军队。笔者认为,“ ”更像古代兵符。朝庭将刻有虎、狮等图案的圆形玉块切割成裂纹不规则的两块或几块,部分留在朝庭,部分放在地方或军队,朝庭和军队均以所持兵符能否吻合来检验兵权和调动权的真伪。这种有图案的残块是最早的“兵符”,谁持有兵符就意味着谁拥有军事指挥权。《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打败炎帝和蚩尤后,巡阅四方,“合符釜山”。这次“合符”,统一了各部军令的符信,确立了政治上的结盟。信陵君窃符救赵故事突显了军符的重要便是很好的例证。“帚”与“ ”合为一体,旨在说明帚字初始意义与军事有关,有帚身份的女人不是国家元首即是最高军事统帅。金文继甲骨文加“辵( )”写作“ ”,“ ”表示行进,指追杀逃跑的敌人。追杀之人不会手持扫帚,将帅也不会拿扫帚来指挥作战。再一次说明,“帚”不仅是武器,还是号令军队的权杖。

击敌获胜,使之臣服归顺,便可搬师凯旋,“归”因之有了归顺、返回、归来等义项。归与女有关,因此妇女回娘家叫“归”,女子出嫁也叫“归”。有人认为,女子回娘家叫归,无可非议,女子出嫁叫归怕无道理。笔者以为,皆可言归。远古实行的是族外婚制,甲乙两族因世代通婚,两族间兄弟姐妹皆为姑表关系,婚配后称对方的父母皆为舅姑。当进入对偶婚从夫居时,姑的女儿同舅的儿子婚配,实际上是又回到了本族即母族,所以称之为“归”。《诗经》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中的“归”用的正是此义。至于“鬼之为言归”“古者谓死人为归人”,这是由回归引申出来的对死亡的一种讳称。今“归”字的“追杀逃敌”的初始意义早已消失了,但它所折射的历史文化却永远留存在“归”字形体里。

再析寝。“寝”甲骨文写作“ ”,金文作“ ”,小篆作“ ”。许慎说:“寢,卧也。”《尔雅·释宫》:“无东西厢有室曰寝。”丁山认为,“寝”在卜辞中的意义为时王燕居之所,犹今言寝室也。叶玉森认为,寝“从宀从帚,当为归屋之谊。古人日入而息,归屋以寝。”张素凤则以为,甲骨文“寝”字的构意表示精魂所在之处,接神、祭祀之所,即寝庙。笔者赞同丁山观点。商代虽是敬鬼崇神的时代,但宗庙无寝。早期的朝廷是前朝后寝。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古天子、诸侯均有三寝:高寝、路寝、小寝(见《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高寝是君王父母居室,小寝是君王燕息处,路寝是君王燕息兼聚议(包括政事之外的聚会、议事)、斋戒之处,等于内朝的延伸。由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君王由女性担任,因此寝内之“帚”当为女王。寝既为女王所在之内室或寝宫,寝是不能允许其他男性随便出入的。即便到了春秋时期,这种遗俗仍有所存。鲁国季康子去见从祖叔母,二人说话,一在寝门之外,一在寝门之内,“皆不逾阈”(《国语·鲁语下》)。

后来“寝”有时也指朝廷,多与他词连用,如“寝庙”、“寝廷”等。若单独使用,仍指燕息之地。庙寝结合是周朝之制。寢庙指祭祀祖先的宗庙。古人以为死人有灵魂,故仿照宫殿,设前庙后寝。庙内设神主,使祖先一如生前在堂上治政,接受臣下的朝拜。寝则是其饮食起居、宴息之地。寝内陈列祖先生前的各种生活用品,祖先一如生前接受侍妾、仆役的供奉,灵魂在此安然居息。故这种庙寝一似生前的燕朝路寝。因此,我们说寝庙是“寝”的后起义。

“寝”既指王和诸侯等权贵者的燕居之所,又指受祭死去人的庙堂。随着字形的变化和字义演进,寝由宫室演变为人们生活起居的地方,进而又引申为动词睡、卧等义项。“寝”字虽然看不出与武器有关联,却映射出所寝之“帚”身份和地位是比较高贵的女性。

楚简中有一“ ”字,为我们探究“寝”字提供又一证据。“ ”下为“ ”,“ ”属亦声字,“帚”既表声又表义,可以看作是“侵”字减省;“戈”指武器,“杀伐”之义犹为突显。自目前止,简帛文字尚未发现“侵”字,因此学界多认为“ ”是“侵”的异文。故曾光通认为“此即‘侵字,侵伐,故从戈。”(《长沙楚帛书文字编》中华书局,1993)“ ”也当与战事有关。上博竹简《容成氏》1-3号有一段讲述远古帝王政治的文字,其中有:“其德酋清,而上爱下,而一其志,而 其兵,而官其材。”其中“ 其兵”就是“休止战事、停止战争”。“ ”即“止息、停止”的意思。“ ”当是“寝”的异文。“寝”字右下方的“爿”像床形,是卧的工具。今虽看不出寝与“战争、战事”有何联系,但“ ”字正印证了“寝”与战争的关联。

通过对“侵、归、寝”等字的解析,我们不难看出,“帚”不仅是武器,而且是杀伤力非常强的武器。在母系氏族社会,这种武器时常掌握在位高权重的女性手中,成为她们指挥全族围猎野兽、防御敌人的权杖。人类进入青铜时代,“帚”武器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杀伤力更强大的斧钺所替代,但象征指挥权的“帚”却深深扎根在人们心里,固化为有帚特征的妇女形象。殷商虽已进入父权社会,还留存着母系社会的遗风。选拔重用女性是殷商王朝的一大亮点,这便是为什么商朝在政治、军事、经济诸方面会拥有这么多杰出商帚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商帚即是商妇的原因。

汉字演化规律是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周代以降,象征位高权重的商帚,因与周朝扫地的扫帚的帚字形相似,故将表示妇女的商之“帚”加女旁繁化为“婦”,用来专指有帚特征的已婚女性。至此“帚”的武器义和妇女义彻底消失了,专指用于以清扫地面的扫帚义。许慎对帚、妇的解释,正是周文化影响下在文字方面的反映。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对“帚”“妇”本义及其所蕴含的历史文化简陈如下:

一、帚是武器,与战争、女性有关。母系氏族社会是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持帚之人是妇,妇是为保卫子女、守护家园、抵御外敌手持“帚”武器的老祖母、女酋长。

二、商代“帚”即是“妇”,殷商卜辞中的“诸帚”即是“诸妇”。她们地位高贵,生前拥有重权,活跃在军政各界,死后接受祭祀,可与历代商王比肩,帚(妇)是有身份、有地位的社会阶层。后世社会的妇莫可比者。

三、周朝以降“妇”与“帚”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文字,“帚”虽与商代“帚”字形相同,但表义却完全不同,商代的“帚”指人,指已婚妇女,而且指积极参与王事、卫国保疆的王妃贵妇。周代及其以后的“帚”是物,指一种工具,用来清扫地面的扫帚。周朝及周以后对已婚女性称“妇”,繁体写作“婦”。即“女”旁加“帚”。因此“妇”便有了打扫庭院操持家务女人的专称。

“帚”字意义的历史演进,形象地揭示了“妇”的社会地位由盛到衰的过程。许慎《说文解字》关于“帚,粪也。”“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是对周至清朝时期妇女地位的真实反映,不是“妇”字的本义,“妇”的初始意义是猎杀野兽、保家卫国手持“帚”武器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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