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茂华 陈莉 秦颖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发展,历经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土地流转、征地留用地制度等一系列新型制度,奠定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现行的农村土地征地制度在补偿标准、农民意愿、征用地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农村土地市场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还没有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加以明确和规范,尚处于自发和隐性的状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合法性也尚未明确。加快土地立法改革,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进而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重要的制度变革和法律保障。
关键词:农村土地;建设用地;市场化;制度;问题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7)19-0324-03
收稿日期:2016-05-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编号:15YJA630013);长江师范学院武陵山区扶贫攻坚科研创新团队项目(2015年)。
作者简介:杜茂华(1962—),男,四川南部人,教授,主要从事农村土地问题、农业经济管理问题研究。Tel:(023)72792711;E-mail:923636259@qq.com。 1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及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问题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农村土地改革(简称:土改无能运动)、农村集体农业生产资料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改造、人民公社合作化运动、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包产到户)的阶段。建国60多年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发展,已形成包括“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土地流转、征地留用地制度”等一系列新型农村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