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案件审理文书档案实现“四化”

2017-11-24 20:46付娟娟
支部建设 2017年9期
关键词:卷宗四化审理

蒲县案件审理文书档案实现“四化”

近年来,蒲县纪委不断探索规范案件审理文书档案工作,逐步实现“四化”。一是审理文书规范化,做到文书内容真实,分析问题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格式与内容相对应,语言准确、简洁、朴实、规范。二是审理档案科学化,保证立案科学、材料齐全、排列有序。三是卷宗装订规格化,严格按照编目清楚、材料齐全,页号清晰、不掉页、不压字、装订结实的要求整理装订。对审理卷宗内容按照自办案件、移送案件和申诉案件等分类归档,并建立台账。四是档案保管严密化,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对于破损、变质、字迹褪色的档案立即采取措施修复。建立严格的档案借阅制度,既便于档案的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失密。

(付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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