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所述的格雷汉姆精子项目是优生学的典型案例。优生学研究的是如何改善人类的各种身体素质,主张操纵、控制特定人口的演化进度,以及演化的方向。优生学自古就有,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左传》中就记载,同姓结婚,后代不易存活或养育,因此,古代中国禁止同姓婚姻。中国“门当户对”的观念也带有优生学的影子。西方优生学则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最早提出,不允许体格羸弱、智商低下、品德不佳的人结婚生育;社会精英阶层的婚姻都要经过严密的安排,保证优秀的国民素质。
优生学可以分为积极优生学和消极优生学,前者希望把人类变得更“优秀”,后者旨在防止或减少遗传性和先天性疾病在人体中出现。积极优生学运动在世界各地的历史上出现过多次,但都被证明是不明智的,甚至是不道德的。
在19世纪末期,一位名叫约翰·汉弗莱·诺伊斯的美国人在纽约创立了奥奈达公社,这是一次空想社会主义的实践,优生学在这里得到了应用。这里的成员采取男女混婚制(一男对多女,一女对多男)。诺伊斯认为优秀的父母可以生出优秀的孩子,因此公社的生育要得到“优生委员会”的许可。公社后来选出一批身体健康、智力优秀的男女专事生育,孩子则由专门的保教员精心抚育。这些孩子中的很多人长大后都成为美国社会的栋梁之才,但也正是这批栋梁意识觉醒,摧毁了公社的制度。
20世纪初是优生学的全盛时期,优生学家们为避免残疾、先天疾病、精神病遗传给下一代,设计优生方案,很多国家曾经根据当时优生学理论制定优生制度,对某些带有“遗传缺陷”的人实施结扎等绝育措施,以致成为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变相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