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增市场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可交换债作为替代品有可能从中受益。不过,在配置上,现阶段还是以观望为主。毕竟私募EB条款吸引力不大,发行量较小,发行人的议价权更大。
可交换债在资本市场尚属小众,但兼具股性与债性的特质使其在过去一年热度不断攀升,尤其受到私募青睐。然而,近期出台的减持新规将可交换债换股股东也纳入约束范围,这类资产或因此降温。尽管对新规中涉及可交换债的解读有所不同,但多家私募基金投资经理表示,目前在配置策略上暂时保持观望。
近期,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将减持约束范围延伸到首发前股东、定增股东、大宗减持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可交換债换股股东、股票权益互换股东等权益人身上。
(来源:《中国基金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