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秦川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有一些名为“飞虎”的杂货铺,与一般杂货铺不同的是,这里的每一件商品都只卖10克朗(约合10元人民币)。然而,飞虎正是靠着这种看起来利润很小的经营方式,却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在全球开了600多家分店,年收入达到几十亿克朗。飞虎是怎么做到的呢?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1995年,丹麦一位名叫莱纳德的人打算和妻子出去旅行,临出门时,他将自己的名为“斑马”的杂货铺委托给哥哥的女朋友照看。因为记不住每一件商品的价格,哥哥的女朋友常常给莱纳德打电话。时间一长,莱纳德被问得很不耐烦,于是干脆表示每件商品的价格都为10丹麦克朗。
没想到,这件事竟在老百姓中传开了,很多人认为很划算,争相来斑马杂货铺购买商品,莱纳德大赚了一笔。于是,莱纳德决定将这种经营方式延續下去,斑马品牌越来越响,他赚的钱也越来越多,短短3年便在丹麦开了40多家分店。因为丹麦语中的“10克朗”与英语中的“老虎”发音相似,于是,莱纳德将他的杂货铺改名为“飞虎”。
很快,“10克朗店”在世界各地流行起来,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当时,大多数“10克朗店”的老板认为,光顾“10克朗店”的顾客肯定图便宜、实用,所以“10克朗店”里都是一些廉价、实用的小商品。但莱纳德认为,“10克朗店”里的小商品不仅要便宜、实用,还必须是别家店所没有的。
莱纳德请来了国内顶尖的艺术家,对他的小商品进行设计。于是飞虎的小商品,常常充满新意,且有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