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熙惟
【摘要】宋代,不仅有多样化的给券之制,而且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用券制度,尤其是具有政府公信力的“驿券”广泛实施应用于馆驿制度中,以解决公干官员差旅途中的食宿问题,标志着宋代券食之制的完备与成熟。
【关键词】宋代 用券 驿券 券食之制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入宋以来,用券更为广泛,并进一步规范化
中国古代用券之制源远流长,名目繁多,如券契、券约、券要、券书、券剂、券帖、券证等。《管子·轻重篇》就有“定其券契,以振孤寡”之说。清赵翼《陔余丛考》也考证说:“《战国策》云:冯煖为孟尝君之薛收责(债),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注:凡券,取者与者各收一,责(债)则合验之。”这些都说明了古代使用券契的确是由来已久,并且已具有多功能的使用价值。虽然用券历史悠久,但券食之制却是封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唐代府兵上番宿卫或远征边疆,可得“食券”作为津贴之用,“驿券”随着唐代馆驿之制的发展已普遍用于驿递之中。入宋以后,用券更为广泛,券契使用就有食券、驿券、馆券、路券、券给、券直等名目,反映出用券之制的普遍性及其多元化职能。
而作为具有政府公信力的消费凭据,宋代在发券、用券方面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据《宋史·职官志》所载“给卷”之制云:“京朝官、三班外任无添给者,止续给之。京府按事畿内,幕职、州县出境比较钱谷,覆按刑狱,并给券。其赴任川峡者,给驿券,赴福建、广南者,所过给仓券,入本路给驿券,皆至任则止。车驾巡幸,群臣扈从者,中书、枢密、三司使给馆券,余官给仓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