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

2017-11-29 18:27李白龙
大陆桥视野·下 2017年12期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

李白龙

【摘 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企业劳动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合同已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及明确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形式,同时劳动合同的解除也越来越成为社会所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认识的不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结合国企实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中容易产生的分歧及纠纷问题进行论述,现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种类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劳动制度的健全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合同的解除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和生活来源,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根据提出解除合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两大类:

1.双方解除。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不加以限制。

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不以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有可能破坏劳动合同的效力和尊严,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两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行为可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

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征得当事人的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主要表现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四种情况,除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外,均属于劳动者实施了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非过错性辞退。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主要形式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三种情况并非劳动者的过错原因所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以便于劳动者为重新找工作做准备,同时应给劳动者以各项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同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于用人单位出现上述情况裁减人员时往往涉及很多劳动者,事关重大,所以必须严明法定条件和依据严格的法定程序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我们通常所称的“辞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一般性辞职和特殊性辞职两种情况。一般性辞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特殊性辞职主要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行为,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情形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在上述情况发生时,劳动者不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且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形式的法律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首要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下来,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体现,双方都必须按合同的条款全部落实,不管谁违反劳动合同,必然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害,根据“损害赔偿”原则,就应当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是责无旁贷的,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是理所当然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方式。其次,劳动合同须在有效期限内。再次,当事人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或者有解除劳动合同明确的意思表示。

三、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

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上有两个补偿限制,一是根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是根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没有年限限制。在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上同样有两个补偿限制,一是职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是职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或企业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二者就高不就低。本企业工作年限按现行政策比较好计算,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给予上各类保险的时间开始计算。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濒临破产整顿期间,因防治污染源搬迁,国家因建设、修路需征用单位工作场所的土地,致使单位搬迁,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减员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因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被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除应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加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在补足工资标准部分的同时另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部份的25%。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本人上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通知一日,支付劳动者一日工资的赔偿金。

3.因职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劳动者本人或企业平均工资,同时还应加发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应增加不低于50%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还应增加100%医疗补助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者犯罪,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根据制度酌情处理。劳动者因本人工作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不仅没有经济补偿金,还应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能够寻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维持其基本生活开支的保障,也使患病者有能力继续医治疾病。严格执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规定,既是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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