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人民银行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的几点思考

2017-12-09 20:08
金融经济 2017年22期
关键词:内审审计工作建议

关于基层人民银行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的几点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是指被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采纳的工作过程和结果。落实内部审计整改,是提高内审工作质量的关键,更是内审工作最终环节——内审成果运用的重要部分。随着审计全覆盖要求的全面展开,审计发现问题呈现多样性复杂性,将落实内部审计整改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对于提高基层央行内审工作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内部审计工作中重审计结果轻整改落实,不但严重影响了内审成果运用,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此,笔者就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显分析。

一、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的制度性保障。

目前央行系统内没有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统一的明文规定和法规制度,虽然基层央行会探索制定相关的试行办法,但是其权威性还是不大,法律约束力不强。有些内审发现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业务流程完结或管理规定影响等因素的制约,属于难整改、无法整改的问题,内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均不知如何进行整改。

(二)被审计部门对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整改的主动性。

一是由于岗位性质,其他部门往往认为内审部门就是挑毛病、找错误,对内审工作存在一定的排斥,内审人员遇到人际冲突是在所难免,因为没有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导致的冲突,以及双方知识、经验、观念等方面不同,对同一问题的评价存在分歧和冲突,削弱了内审整改落实和执行力度。二是被审计部门对内审作用的理解不到位,对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有些内审发现问题整改需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使被审计部门产生了畏难情绪;有些是前任遗留问题,与现任无直接关系就事不关己的态度;有些问题难整改,就变相整改,销毁原有事项等,又形成了新问题新风险。三是没有形成全员整改的氛围,有些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使整改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三)整改建议缺乏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内审人员因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等能力限制,缺乏对存在问题成因的深层次分析,对查出的问题产生症结的原因剖析得不够全面,使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不能解决关键问题;有的建议不符合工作实际,没有可操作性;有的建议是宽泛的、没有指向的,又缺乏针对性。二是被审计部门过分依赖内审整改建议,只按照建议开展整改,并没有解决内审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

(四)对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不足。

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是被审计部门,内审部门是整改工作唯一的监督者,整改工作大多是审后整改,审计组和内审人员是在执行项目审计工作中临时组建,在执行完项目后,审计组解散,项目审计整改回访工作一般列入次年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组向被审计部门发布整改意见后,被审计部门需在15天以内报送整改报告,除了立行立改的问题能在整改报告报送期限内完成,部分疑难问题因不同因素制约,整改时间长,被审计部门在报送整改报告后,往往会拖延整改,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整章立制,明确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建议总行尽快出台统一的整改办法,完善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规范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的要求和做法,为落实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成立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内审、办公室、纪委、人事、会计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针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由领导小组出面协调,听取被审计部门和问题责任人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沟通交流中,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被审计部门,积极协助他们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内部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要动态跟踪检查被审计部门整改情况,并及时督促其整改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效率。

(二)提高认识,沟通磋商,化解冲突。

一是被审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时刻对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怀有敬畏之心,避免“护犊”行为,养成自觉依法依规办事的习惯。审计工作的意义在于通过审计项目的开展,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特别是机制体制性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和建议,供领导层决策参考,以便进一步消除体制弊病和制度隐患,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实际上,内审就是对被审计部门的“全面体检”;二是内审人员要注意交流技巧,提升沟通协调能力,在出具审 计报告前,应当在坚持原则、准确定性的基础上,与被审计部门充分沟通,妥善处理与被审计部门的关系,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三)提高内审工作质量,打造“三类人才”的摇篮。

内审队伍要成为三类人才的摇篮,即“综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监督执纪人才”。一是立足于学习,内审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知识储备,适应日新月异的变化形势;二是立足于客观公正,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特别是注重培养现场审计中“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判断信息”的能力;三要立足于从严审计,本着对“一把手”负责的态度,深入揭示问题,全面、完整、如实地汇报审计真相,切实有效地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创新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方式,落实整改责任追究。

一方面是将审计整改前移,做到边审计边整改。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急需改进和容易解决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就向被审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能当即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到位,督促问题尽早纠正,加大整改力度;另一方面是开展审计回访工作,及时督办考核。要求被审计部门在收到审计意见书的15日内报送整改报告,三个月内将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向内审部门反馈,同时上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内审部门进行审核。三是实施“四挂钩”管理,将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干部管理、业务管理、纪检监督、业绩考核等工作相挂钩,推动将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决策、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干部任用、创优评先、职称晋升等重要依据,让内审工作走出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怪圈,解决整改不力问题,切实推动内审成果的有效运用。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湖南 张家界 427000)

课题组组长:龚道齐

成员:谭晓伶、刘力玲(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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