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给侧改革下农民工工作的思考

2017-12-09 16:08刘星池吉林省工会干部学校
大陆桥视野 2017年8期
关键词:农民工供给工会

刘星池 / 吉林省工会干部学校

关于供给侧改革下农民工工作的思考

刘星池 / 吉林省工会干部学校

在农民工劳动力供给呈短缺性趋势、劳动经济权益受保障程度偏低、新生代农民工占比高等背景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农民工的就业、保障及培训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工会顺应形势发展,加大培训力度,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民工;工会工作

当前在经济领域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供给端质量的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优化不仅表现在“物”上,更应突出“人”的层面。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毋庸置疑,也是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群体。

一、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77亿。其广泛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当中,俨然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我国农民工群体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劳动力供给呈短缺性趋势

从数量上看,自2011年以来,我国农民工总量虽不断增多,但增长速度却持续回落。从性别上来看,农民工仍以男性为主,但女性占比却有所提高,占到了33.6%;从年龄结构上看,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不断提高,青壮年比重持续下降,50岁以上农民工占到了17.9%。由此可见,我国农民工的劳动力供给,尤其是男性青壮年农民工供给状态发生了变化,呈现出结构性短缺的趋势。

(二)劳动经济权益的保障程度偏低

2014年,我国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我国目前高危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中,农民工的比例占到了70%以上,但他们的参保率却普遍偏低。不仅如此,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占36.2%,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占到了39.1%,被拖欠工资的占1%。各项数据均显示出,农民工群体的各种劳动经济权益目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新生代农民工占用比例高

在我国的外出农民工当中,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占到了60%以上。这部分人在生长环境、心理诉求等方面与老代农民工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具有“三高一低”的特点: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但工作耐受力低。这些特征也标志着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一种发展新趋势。

二、供给侧改革为农民工工作带来的挑战

任何的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可避免地也会为农民工工作来了一些新的挑战。

(一)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的农民工就业问题

“去产能”是我国目前的一项重要经济任务。化解产能过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可谓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但众所周知,任何的经济结构调整势必都要冲击原有的发展模式、势必都要经历阶段性的“阵痛”,化解产能过剩亦是如此。

据初步匡算,仅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在2016年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就将涉及80余万人的就业问题。在五大经济任务中,“去产能”无疑是与职工联系最为密切的。而且,其所涉及的下岗分流人员普遍学历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民工群体的自然条件、就业意向等极为相似。因此,化解产能过剩对农民工的就业同样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二)优化区域结构过程中的农民工保障问题

城镇化率,尤其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是我国目前区域结构失衡的表征之一。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之下,农民工群体往往游离于平等的社会保障之外,无法享受到和真正“城里人”一样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设施服务,也无法有效保障自身的各项劳动经济权益。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规划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但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仅仅提升城镇化率是不够的,更要关注农民工的就业、生活保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使农民工能够有尊严、有保障地居住在城市。

(三) 优化要素结构过程中的农民工培训问题

中国经济正在逐步进入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更加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在当今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农民工群体普遍学历偏低,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缺乏专业性技术傍身,同时接受培训的意愿也不高。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志明曾指出,“新常态下,农民工已经进入了以技能促进就业的阶段。不掌握技能,农民工往往是城市的过客,掌握技能,解决农民工问题全盘激活。”无论是就农民工的自身发展而言,还是就供给侧改革的需求而言,农民工的培训工作都应被提上日程。

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工会农民工工作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切实发挥其功能作用,引导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认识新形势、适应新形势,从而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

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首先,在课程安排上,要凸显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好前期调研,根据农民工的接受能力与市场需求不断调整课程内容,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培训,既要丰富,又要合理。在传授技术操作、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职业道德、价值观念的引导以及心理压力的纾解与调试,以农民工的体面就业为目标。其次,在培训方式上,要凸显灵活性和联动性。一方面,可建立“会校企”联合办学的模式,以工会为媒介,联系技术院校,根据企业需要,设置定向培训及考试内容,考核通过,直通就业。这样既做到了资源共享,也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为劳资双方创造了双赢的结果。另一方面,工会也可以将培训与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帮助农民工获得相关行业的资格认证,这将对农民工的就业前景、待遇提升产生极大的帮助。最后,在体制机制上,要凸显长效性和规范性。农民工的培训不能局限于几次课、几期班,必须形成一种长期、定期的体系,使农民工不断的充实、提升自我。另外,培训工作也应建立起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从确定对象、安排课程、考核检验、提供就业、跟踪回访到再次深入培训,都应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管理,以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抓牢核心工作,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

首先,要在源头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这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当然,农民工是否愿意加入工会与工会是否能够切实服务农民工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提高农民工入会率的最有效途径还需依靠工会的切实作为,获取农民工的真正信任。其次,针对农民工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纠纷、侵权等问题,一方面,在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建立起维权联动机制,两地联手,节约成本,合力维权;另一方面,工会可与劳动、工商、法院等党政有关部门相联合,建立社会化的维权新机制。最后,将农民工作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运用多种方式,尤其是新媒体,引导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理性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1]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国政府网[EB/OL].http:// www.gov.cn/xinwen//2016-04/28/content_5068727.htm

[2]曹荣.供给侧改革下的工会农民工工作[J].工会理论研究,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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