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方向定位 依法有效履职 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7-12-11 11:39
浙江人大 2017年8期
关键词:代表监督工作

2017年7月17日至21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同志在学习会上作总结讲话,他指出——

以服务中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为坐标,做准人大工作

王辉忠说,如何把准人大工作的定位?从大的方面讲,要从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去认识,要从人大制度设计的理念和要求去理解,要从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去把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三点。一是把握好方向。人大工作的方向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各级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是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内在要求,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自觉把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放到国际国内大背景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把握,认清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责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自觉服务于大局。实践告诉我们,人大工作只有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去谋划,只有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去开展,才能有作为、有地位。否则很容易成为自弹自唱、自娱自乐,融不进大格局,奏不响主旋律,唱不出好声音。二是把握好定位。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是我们国家政治体制运行的基本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就是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抓方向、抓根本、抓协调的作用;各方各司其职,就是各国家机关都要依照宪法法律履行好职责,围绕共同的目标和使命发挥各自作用。我们要准确把握人大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能定位,立足自身职能精准发力,从制定好地方性法规、确保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检查监督的角度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点,我们在履职实践中一定要把握好。同时,我们还要强调,无论是搞立法、开展监督,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代表工作,都要把追求工作质量和实效放在首位,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把握好主业。现在地方党委重视发挥人大作用,地方政府注重借助人大的力量推动工作。对于这一情况,我们要把握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整体作用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体作用的关系。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按照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设计的原则和要求,发挥法律賦予的整体职能作用。无论是人大的整体还是个体,都要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同时,还要确保人大履职主业不缺位。

以有效管用为目标,做精立法工作

王辉忠说,我在多个场合就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推进创制性立法等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对有立法权的我省地方各级人大都适用,这里不再重复。今天重点就做精设区市的立法工作,强调五点意见。

守住不抵触的底线。法制统一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要求。“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不可逾越的底线。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越来越重视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加大了对与上位法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和纠正力度。张德江委员长在有关树立正确立法理念的讲话中,强调的第一条就是树立依法立法的理念。对此,我们一定要从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领会,严格遵循。各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要坚决落实合法性要求,切实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不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这个问题上,省人大法(工)委要严格把关,各设区市人大也要严格遵守。

把握好设区市立法事项的范围。立法法规定,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上述事项范围,各方面的认识不尽一致,特别是对哪些事项属于城市建设和管理,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较大。一般认为,立法法规定这三类事项,本意是对设区市立法范围进行限制,如果对这三类事项的范围,特别是对城市管理事项范围作过于宽泛的理解,立法法对设区市的立法事项进行列举和限制就毫无意义。对此,我们要严格把握好。当然,在具体立法实践中,有的事项界定并不十分清晰,对一时难以把握的事项,各地要及时向上级人大请示。

坚持立法需求导向。有特色是地方立法保持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我省11个设区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不相同,由此带来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各地开展立法工作,必须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色,切忌求多求快,确保立法质量。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更加注重创制性立法。没有立法权的县级人大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等工作,为完善法规草案提供鲜活的基层经验和实践素材。

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我省除了杭州和宁波,其他9个设区市立法工作起步都比较晚,立法工作人员“新手上路”占大多数,立法能力和经验也相对欠缺。针对这种情况,既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又要严把进人关,对立法人员的配备,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能滥竽充数,以次充好。同时,要善于借助外脑,发挥专家学者、第三方组织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

省人大要加强指导。立法法要求,设区市制订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可以预见,随着各市立法工作的全面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工作量将成倍增加。为了保证审查批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方面要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包括培训带班、建立制度、规范技术、协助起草、立法论证把关等;另一方面省人大要加强备案审查,提前介入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尽量解决在报批之前。

以“盯住法”和“管好钱”为重点,做深监督工作

王辉忠说,行使好监督权,是发挥地方人大作用的利器。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县乡人大而言,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监督工作要重在实效、重在推动解决问题。推进监督权行使到位,必须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同时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集中力量,找准重点,抓住“法”和“钱”两个关键,做深人大监督工作。endprint

“盯住法”,就要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规定,第一项就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保证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一方面,是拿着法律这把尺子去比对,检验“一府两院”是否依法履职、是否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检查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有没有健全,要求建立的体制机制有没有形成,确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没有落地。另一方面,是为了推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公共产品,产品质量怎么样、管不管用,必须通过执法司法实践来检验。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法律法规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对合格的产品继续推广使用,不合格的要及时召回修改,不合时宜的要及时废止,实现立改废并举,不断健全法律制度,促进良法善治。

如何加强执法检查?这方面全国人大为地方人大作了示范。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建立健全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机制,增加执法检查在监督工作中的份量和频次;在坚持对整部法律法规进行面上检查的同时,注重突出执法检查重点,抓住法律法规中的关键几条。在听取和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需要依法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当前,我们尤其要抓住“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任务推进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发现法律法规之间相互“打架”、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已经废止的条款还在执行等问题,把执法检查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督促省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层面反映,又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适时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修订,为加快推进我省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管好钱”,就要着力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围绕“管好钱”,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细化、深化、实质化。“管好钱”是件不容易的事,但不能因为难而不为,必须从对党和人民负责、从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高度,认识做好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一步一个脚印推进这项工作。一是深化部门预决算重点审查监督。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必须抓牢部门预算这个关键。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实现所有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以往省人大一般安排2家单位作为人代会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对象。今年开始,我们将加大力度,推进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扩面工作,要求省人代会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扩大到6个部门。为此,我们积极整合工作力量,着力构建财经委(预算工委)牵头、其他委员会共同参与的预算审查监督大格局。各地也要积极探索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扩面工作,充分调动各专(工)委的积极性,有效整合力量,加强会前审查,实现部门预算审查关口的前移,把预算审查的基础性工作在会前做细做实。同时,要善于借力,注重依托审计部门的力量,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突出审查重点。抓住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盯紧重大产业基金、重大专项资金等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向执行过程延伸,向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延伸,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开发区、高新区、功能区等各类园区以及街道的财政预算监督等薄弱环节,希望各地要加强探索,将其作为部门预算纳入审查范围,推动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落到实处。三是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国人大把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前段时间努力,6月份省人大与财政预算等数据库已实现了联网互通。这虽然是互联网技术运用的一小步,却迈出了预算审查监督的一大步。希望各地把这件事情重视起来,切实抓起来。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今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下发通知,严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决议决定或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或变相提供担保,并要求严格对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的责任追究。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明确要求各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违法为政府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者担保等决议。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人大为政府性举债融资提供担保或变相担保的行为。

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审查为突破口,做实决定工作

王辉忠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目前,各地普遍反映决定权行使还不够到位、不够充分,作出的决议决定程序性较多、实体性较少,存在“虚化”现象,是地方人大工作中的一块短板。为支持和保证人大行使好决定权,中办〔2017〕10 号文件对此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为贯彻好10 号文件精神,我们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在行使决定權方面好的做法,有针对性地起草好省委的具体实施办法,修改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同时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抓住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审查批准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这两个突破口,推动决定权行使落地有效。

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7个设区市、49个县(市、区)、427个乡镇人大开展了票决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得到了广大代表的好评。省委十分重视票决制工作,省委常委会专门对此进行研究,并以省委办公厅文件下发《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力求明年在全省市县乡三级实现票决制工作全覆盖。对这项工作,我再做几点强调:一是明年市县乡必须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明年是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的关键一年,各地要把做好票决制实施准备工作作为下半年一项重要任务,及早启动项目的征集和初定工作,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覆盖。二是必须要有大会票决环节。从票决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看,人代会全体会议上实行票决更具法律效力,条件也具备,符合票决制的本义。因此,各地开展票决制工作,要统一采取大会全体会议上由代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票决。考虑到设区的市财政体制的特殊性,也可以采取“人代会分团差额票选+全体会议等额票决”的方式,在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代表票决的环节必须要有,这不能少。三是候选项目要精心选择。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候选项目不宜太多,也不一定非要凑足10项,还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项目征集初定阶段要明确由政府主导,落选的项目可以交由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财力状况自行确定是否实施。人大的工作重心要放在加强对票决通过项目实施的监督上。endprint

审查批准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审查批准重大投资项目,抓住了人大行使决定权的重点,有利于提高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从各地的做法来看,人大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是以政府性资金投入为主。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人大主要是加强资金来源的审查,在加强项目合法性审查的同时,重点审查财力是否允许,具有可行性;项目是否急需、具有必要性。对以融资平台资金投入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各地也要认真审查,防止变相负债、隐性负债。二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应有一定的规模、调整要达到一定幅度。人大审查批准(包括新增)的重大项目不能过多,要着重审查投资体量大、占财政预算比例高的项目,门槛不能过低。对审查通过的项目,预算需要调整且超过一定幅度的也要再次提请人大审查批准。三是既注重规范,也注重效率。审查批准肯定有一定的程序规范。一般而言,政府提出的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应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同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但人大审查批准也要考虑到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有决策的时效要求,注重方式方法,讲究工作效率,其中关键是要加强事先沟通协商。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展项目前期论证时,人大财经委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要提前介入,及时沟通,掌握情况,取得共识,确保后续程序顺利通过。四是把审查批准重大投资项目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相结合。审查批准重大投资项目,既是行使决定权,也是行使监督权,说到底就是监督政府的钱怎么花、花哪里的问题。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明确规定,预决算报告应当包括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等内容。各地人大要把审查批准重大投资项目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结合起来,事先要对重大投资项目严格把关,事后要监督资金落实安排,确保重大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以确保党委意图为原则,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王辉忠说,衡量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是否做好,关键要看是否确保党委意图的实现,同时也要看选举任免过程程序是否规范、操作是否到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明年1月份,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同时还将依法选举产生我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继省党代会之后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任务依法顺利完成。一要确保中央和省委意图实现。人大行使选举任免权,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要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这是一条政治铁律,人大同志要高度认识、自觉把握。对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央和省委已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及时请示报告选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与各个方面,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要认真总结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总结好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做法和经验,是做好这次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这次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坚持党组织主导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建立了审查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制度,突出联审机制的审查把关功能,严把代表候选人的“入口关”,这些好的做法需要我们及时总结,予以坚持。各地要通过总结分析,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把今后工作做得更好。三要精心组织实施。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加强协同配合,抓好任务落实,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依法顺利进行。虽然这次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主要落在省和设区市这一级,但是县级人大和有关方面也要根据省里的总体部署,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导向,做活代表工作

王辉忠说,人大代表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這好比鱼和水的关系,离开人民群众这个“水”,代表工作就没有活力。做活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关键要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上做文章,在推进人大工作接地气、得民心上求实效。我们要在已有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完善提高,更好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一是着眼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深化代表联络站工作。代表联络站是听取民声、反映民情、吸纳民意的重要窗口,是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前哨。目前,全省已建成代表联络站2600多个,同步建立代表网上联络站683个。关于代表联络站,下一步要继续做好深化完善工作,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注重实效,按照“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的要求,推进联络站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持联络站线上和线下有机结合,做好“门诊”+“出诊”的文章,既要用好实体联络站,也要用好网上联络站,真正发挥代表联络站在畅通民意方面的渠道和阵地作用。二是着眼形成工作合力,设计好代表活动载体。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调动全省82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代表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智慧和力量,精心设计好代表主题活动载体尤为重要。这些年来,各地围绕“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代表主题活动,形成了较大的声势,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们要继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选题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坚持少而精、少而优,坚持形式服从内容,不断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三是着眼发挥就近就便优势,丰富代表履职方式。从目前代表履职情况看,会议期间代表的履职渠道还是畅通的,有一整套制度和机制保障。相比较而言,闭会期间代表的履职渠道还不是很便捷。考虑到代表兼职性、分散性、多样性的特点,闭会期间,除了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一些工作和活动外,还应该在创新代表履职方式上多动脑筋,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和平台,加强智能化的代表履职应用服务系统开发,为代表全天候全方位履职提供便捷手段。四是着眼提高履职能力,抓好代表培训。全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刚刚换届不久,新当选代表比例达70%左右,履职能力还亟待增强。要加强和规范代表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形式,规范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五是着眼优化履职环境,强化代表服务保障。代表法明确,代表履职享有相应的政治保障、时间保障、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从这次对两个文件的调研督查情况看,这方面工作还需要加强。比如,代表活动经费是代表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但各地差异很大,有的地方标准很低,全省没有一个相对一致的标准。另外中央“八项规定”后,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也碰到一些新的情况。希望有关方面加强研究,提出完善措施。六是着眼增强履职责任,加强对代表的管理监督。2016年1月,中央专门就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下发了通知。我们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最近的讲话要求,强化对代表履职的从严管理,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推进代表述职评议等做法,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代表积极认真履职,塑造人大代表良好形象。endprint

以提升履职能力为保证,做强人大队伍

王辉忠说,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这次换届选举,全省人大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市县人大组织机构得到健全;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得到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这些为市县乡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确保人大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提高履职能力为保证,既要赋予队伍以“形”,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更要赋予队伍以“魂”,打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大铁军。

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对人大工作者来说,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一要坚定制度自信和岗位自信。我们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具有无比优越性。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人大作为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进程中完全可以大有作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人大工作的同志对自己的岗位也要自信,如果我们自己都把人大岗位当作“二线”、把人大行权当作“橡皮图章”,缺乏底气,没有自信,这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二要自觉实践积极作为。人大事业就像一趟高速前进的列车,这趟列车要始终往前开。人大同志无论在哪站上、哪站下,无论是“老兵”还是“新兵”,都要认真思考我们怎样做好工作,为人大事业做点什么、留下点什么。人大事业只有一任接着一任干,才能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在人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老兵”要立新传,“新兵”要尽快进入角色,始终按照“一线”的要求和标准,聚焦干事,为人大事业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人大工作涉及面很广,而且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专业性。真正要把人大工作做好,对大家的能力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各级人大必须把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人大工作法律性很强,法律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要通过系统学习,全面了解人大制度的设计要求和基本内涵,掌握人大履职的基本要求,熟悉人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人大履职业务能力。各级人大机关要抓紧组织培训,帮助新手尽快进入角色。二是着力优化队伍结构。要从长计议,不断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及时补充法律、财经、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做强各专(工)委的工作力量,真正发挥各专(工)委在人大履职中的方面军作用。三是增强队伍活力。加强能力培养,优化人员结构,畅通内外交流,完善考核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张德江委员长高度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多次强调人大理论研究是个大课题、是门大学问,这方面还要下大功夫深入研究,多出成果,并親自推动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成立。各级人大尤其是11个设区市人大要重视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研究室和人大研究会的作用,着眼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着眼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加强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是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要注重程序性法律性,但讲程序讲法律的同时也要讲创新讲发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当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跟上时代脚步,主动适应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给社会各个领域带来的深刻变革,立足改进人大履职方式,提升人大工作效率,密切人大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快“智慧人大”建设。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研究了人大信息化工作,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开发计划,主要任务是围绕服务代表主题活动,开发“剿灭劣Ⅴ类”水质大数据推送服务;围绕服务各专(工)委职能,编制业务信息化应用系统操作规范;围绕服务提升机关效能,开发机关工作“不用跑一次”的信息化系统;围绕服务基层人大机关,为下级人大的信息化应用提供相应技术帮助;围绕人大代表履职,开发用于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的大数据评优服务。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各级人大的配合和支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同时,我们要积极鼓励基层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做法好经验。为此,省人大决定设立“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并提出了相关评选方案。这次学习会算是对这项评选活动进行正式部署,随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印发有关通知,提出具体要求。第一次评选表彰打算放在明年年中这个时候进行,今后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希望各地认真做好人大工作创新举措和案例的总结提炼、推荐申报等工作,确保这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省委〔2014〕32号文件和〔2015〕21号文件是指导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两个重要文件。为了解文件精神实施情况,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派出六个组到各地调研督查。从反馈的情况看,两个文件的总体贯彻落实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到位的情况。针对督查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些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考虑下半年选择存在问题比较多的一些市县,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再次进行督查。各地也要认真自查,积极向同级党委反映,共同推动文件精神落实。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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