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志
摘要:为了能够进一步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的请求,真实反映信访人的问题。本文论述了信访投诉请求和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分类导入相应的法定途径办理以及加强规划系统内外的衔接配合等内容,以期对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关键词: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引言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了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现就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信访投诉请求和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
1.1明确信访投诉请求分类
按照信访目的,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包括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主要分为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意见建议类、信息公开类。意见建议类因无其他明确的法定途径,不列入分类梳理范围。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根据信访人诉求主体、具体目的,做好正常规划业务办理与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与一般信访的区分,厘清信访受理范围,为依法导入不同法定途径提供依据。
1.2明确法定途径分类
对申请办理规划业务的投诉请求,按权利法定要求梳理清单,明晰相关全责要求及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