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

2017-12-14 15:03
共产党员·下 2017年11期
关键词:四风函询执纪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这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党言出纪随、久久为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现了风气变革,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得到人民群众交口称赞,成为党的建设亮丽名片。但是“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在,必须保持冷静清醒,抓常、抓细、抓长,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优良作风成风成俗。

第一,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和韧劲,一锤紧着一锤敲。抓作风建设就是要有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坚持下去,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扭住不放、绝不发散,系统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摒弃“十九大后可以松口气”的错误想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要紧盯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既要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和出国出差、干部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又要狠刹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止回潮复燃。要对巡视、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让查实有问题的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持续释放严管严查的明确信号。

第二,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树立新风正气。加强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风”问题的根源是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要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增强群众观念,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弯下腰去、扑下身子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听民意、察实情、解民忧、办实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三,加大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把纠正“四风”往实里抓、往深里做。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是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产物,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要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大幅度精简会议、文件、简报,防止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文件落实整改、以批示代替检查,决不能对中央精神断章取义,贯彻一半放一半。要严肃整治一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在状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现象,对贯彻中央精神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第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必须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要在遏制“四风”问题蔓延的同时,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深刻剖析产生“四风”的思想根源,通过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要由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区市带头,结合实际重新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以新规定作为今后监督执纪问责的依据。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以党的作风持续向好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

为什么加强纪律建设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实现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纪律建设的基本遵循。

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治极少数严重违纪并已涉嫌违法的人,更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事实反复证明,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就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置,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早在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就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提出这一方针:“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1945年6月,党的七大将这一方针写入党章。1982年9月,十二大党章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从严管党治党、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原则。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实践都充分贯徹了这一方针,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接到问题反映就要同本人见面,谈话函询、及时诫勉,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让其重温入党誓词、用理想信念教育转化,都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政策和抓手。“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置防线,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一种形态都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彰显了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党的坚决态度;“四种形态”对应问题的严重性递增,而所涉人数递减,体现着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研判“树木”与“森林”关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2015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实践“四种形态”,共处理204.8万人次。其中,批评教育、谈话函询95.5万人次,占46.7%;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81.8万人次,占39.9%;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5.6万人次,占7.6%;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1.9万人次,占5.8%,“四种形态”的结构性特征已基本形成。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要本着对组织和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真正做到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性工作,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采信,问题线索了结,并将结果向被函询人书面反馈澄清,体现党对干部的信任。

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必须落实“两个责任”。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纪律处分权限,各级党委(党组)就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委要立足本职抓纪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改进执纪审查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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