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视角下民用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研究

2017-12-20 21:09高博
科学与财富 2017年32期
关键词:民用资质监管

高博

摘要:无人机电力作业近年来发展成一种高科技、高水平、高效率的电力作业模式。想对于传统的电力作业,无人机电力作业具有工作效率高、机动范围大等优势。本文通过对我国无人机电力作业现状的介绍,阐述了我国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并对未来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方式与思路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这样对电力的需求也变的更加紧张,随之而来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对电力工程建设的需求也要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正进行超高压大容量电力线路大幅扩建,线路将穿越各种复杂地形。如何解决电力线路检测的精度和效率,是困扰电力行业的重大难题。伴随着无线通信技术、航空遥感测绘 技术、GPS导航定位技术及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无人机的航空遥感测绘技术更可以很好的完成对电力巡查和建设规划的任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家的经济损失。电力无人机主要指无人机在电力工程方面所充当的角色。具体应用于基础建设规划、线路巡查、应急响应、地形测量等领域。随着技术的不断提高,电力无人机在未来电力工程建设中将会发挥出更加强劲的优势。但针对无人机制定的法律法规不明朗,生产、制造、适航审批、驾驶资质等多个环节的管控依据比较模糊,电力专用无人机在生产与制造环节未经过相应的适航审批,大量无人机驾驶员未经过规范化培训且未取得合法执照。为无人机的电力作业埋下了极大地隐患。不利于电力领域无人机市场的稳定、健康、长久发展。

1 我国民用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无人机适航管理方面的研究与欧美相比还有差距,制定的无人机适航标准的研究也相对较少。中国民航局尚未将民用电力作业专用无人机作为单独门类进行细化管理,因此对于民用电力作业无人机的管理研究,目前止步于通用的无人机总体管理研究阶段。刘胜军在《无人机的发展需要技术和法律的双重护航》中认为无人机属于高科技产业,其产业链上游涉及新型材料、电子元器件、软件设计等,下游除了军用这个重要市场外,还涉及科学研究、农业、电力、运输、气象等诸多行业。我国从事无人机生产的企业超过400家,占全球民用小型无人机市场份额超过70%。无人机产业发展,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无人机发展与监管之间的矛盾,应当兼顾公共安全和产业发展友好的原则。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无人机行业的发展需要技术和法律的双重护航。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的监管手段,同时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督合力。[1]

孟丽敏在《我国民用无人机法律问题研究》中认为,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对民用无人机行业进行规范,分别为:1、从民用无人机生产厂商的角度,2、从政府监管的角度,3、从操作人员的角度,4、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其中从政府监管角度对无人机行业进行规范,应对于生产厂商生产出来的民用无人机正在飞行的民用无人机以及操作人员的资格问题,政府有责任进行监。首先,对于民用无人机的市场准入,政府应该据其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并依据其不同的分类建立多层次、多规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如何建立完善的市場准入体系,是一个随着民用无人机普及度越来越高而出现的现实问题。同时,对于进入市场的民用无人机,政府应当对购买者设立一定的法律门槛,并对民用无人机的操作者设立操作资格证,如进行专门的民用无人机测试,颁发民用无人机驾驶证等。其次,对于正在飞行中的民用无人机,政府应为其飞行安全提供监管上的保障,如进行航道的规划,统筹管理民用无人机的飞行轨道,避免因民用无人机与其他航空器相撞发生飞行事故。针对电力作业专用无人机的专项管理更是处于起步阶段。[2]

2 我国民用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的问题

2.1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缺少规范指导,目前航空法规的制定与完善速度远低于无人机电力作业领域的发展速度,导致很多无人机运营公司都要遵守过高的安全标准,使得运营成本升高,令很多希望涉足无人机领域的通用航空公司望而却步。是民航法规的适用性不强与管控模式欠缺打击了无人机电力作业行业的蓬勃发展势头,不利于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

2.2 无人机电力作业管控力度不足,中国民用航空局虽然已规定了通用航空业内的运行标准与流程,但目前无人机电力作业方面的“黑飞”屡见不鲜,无证驾驶无人机的现象屡禁不止,无人机电力作业公司违规作业屡屡上升。非法成本过低与执法不严,航空法规可执行性差,使得符合资质的无人机电力作业企业在承受高额运营成本的同时,还要与很多低成本运营的非法运行的公司竞争市场。长此以往很正规的无人机电力作业企业可能会因入不敷出而倒闭。

2.3无人机电力作业资质认定部门较少,国内需要更多的无人机电力作业培训机构,安全监管部门和配套资质认定流程。目前的电力作业无人机驾驶员多为电力巡检人员,电力人员虽然能以更加专业的视角高效完成电力作业任务,但是并未接受过相关的民航法规、技能与安全培训。航空与电力同为高危行业,没有航空专业知识的无人机驾驶员对空中的特情处置能力差,为无人机电力作业埋下了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3 强化无人机电力作业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3.1 应完善政策和法规,应从法律层面着手,增强相应法律法规的完整性、可操作性、易监管性,参照国外相关领域的管理经验,加快新政策新法规的修订速度,对于高新科技的监管只有做到与时俱进、精进不辍才能保证整个行业长盛不衰,始终走在时代的前沿。

3.2 应强化管控力度,通过有奖举报“黑飞”现象、加大无证驾驶处罚力度、监督责任划归委托方所有,将无人机电力作业的监管权分散给人民群众与相应企业,这样既能增强政府的监管效果,又能精简政府执法部门人员,减轻政府执法负担。通过不断地处罚、关闭非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人,保证那些遵纪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

3.3 政府应通过增设无人机电力作业资质认定部门,对操作人员、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对他们的操作、管理能力进行量化评估。确保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个行业的兴起是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细化管理对重点环节设置对口监督部门,能保证整个行业健康而稳定的发展。增设无人机电力作业中所需的资质培训认定机构,可以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将整个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培训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内部人员的专业水平,也可以让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更加了解行业内部的需求与弊病,便于政府管理部门对相应法规进行修订。增设资质认定部门则能细化行业内部关键环节始终在政府的监管与审批之下,确保每一个蓬勃发展的企业不仅“走得快”,更要“走得稳”,通过资质的认定作用,让其他行业的公司可以直观且客观的了解每一个民用无人机电力作业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擅长领域。

参考文献:

[1]刘胜军. 无人机的发展需要技术和法律的双重护航. [期刊论文]-中国战略新兴业 2017(03)

[2]孟丽敏. 我国民用问人机法律问题研究. [期刊论文]-法制博览 2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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